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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1 第495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  北美智權網站
 
 
 
 
專利評析 歐盟SEP新政策出爐:EUIPO將被賦予監管重任
   
法規訴訟 《歐盟設計法變革專題》保護範圍擴大與限縮
   
深入報導 觸底反彈?2023年面板產業趨勢
   
研發創新 利用AI寫專利稿的可能性初探 — AI的工作原理與限制
   
智財管理 USPTO解構騙徒如何藉商標申請之名,行詐騙之實
   
 
歐盟SEP新政策出爐:EUIPO將被賦予監管重任
蔣士棋╱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在建立單一市場(Single Market)的政策大方向之下,歐盟(EU)近幾年積極推動從網路、資安到個人隱私、智慧財產權等面向的整合型產業規劃。2023年4月27日,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正式對外宣布了三項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立法框架,其中最受到業界矚目的,當屬對於標準必要專利(SEP)的新監管措施。

SEP對於當代社會的重要性不言可喻。從前對技術標準的需求,多半只存在於資通訊業者當中,但隨著物聯網、5G甚至6G通訊技術的發展,許多在傳統意義上並不屬於資通訊的產業,像是汽車、醫療、金融……等,也成為SEP的重度使用者。根據歐盟估計,過去10年內,全球SEP的數量成長了6倍,而全球260家主要擁有SEP的企業或研究機構裡,就有30家設立在歐盟境內。

其實,歐盟對於SEP的關注度一直很高,像是在2017年就針對SEP授權談判程序、SEP鑑價方法還有執法規範等,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意見,更不用說2015年由歐盟法院作成的Huawei v. ZTE一案,一直是歐盟境內對於SEP訴訟的指導性案例,對於其他國家也有不少影響。不過,執委會自己也坦承,過去提出種種想法,例如仰賴業者自律以建立市場秩序等,現在看來效果並不顯著;而這次的新監管措施,就是為了降低SEP授權談判中的資訊落差,期待能藉由更為透明、便捷的運作方式,讓SEP的持有人和使用人都能從中受益。

歐盟最新SEP政策,目的在提升授權談判透明度

歐盟執委會貿易總署政策官Anneli Andresson-Bourgey指出,今年提出的新監管架構共有三大支柱:

  1. 提高SEP的透明度;
  2. 使FRAND原則更加清晰;
  3. 藉由調解(conciliation)提升SEP執法的效能與效率。

而在這三大支柱以外,最重要的變革就是執委會將在歐盟智慧局(EUIPO)內成立名為「競爭中心(Competence Centre)」的新機構,專責SEP/FRAND的監督管理(圖1)。

圖1:歐盟最新SEP監管政策重點
資料來源:European Commission

在歐盟執委會的規劃中,未來歐盟境內的SEP相關資訊,包括適用技術標準、專利範圍、授權情況……等,都必須在競爭中心進行登錄。待登錄完成後,競爭中心必須其中的必要資訊向外揭露,社會大眾也可以在競爭中心管理的資料庫中查找某項技術標準的SEP資訊。歐盟也規定,當某項技術正式成為產業標準後,SEP所有權人必須在6個月的時間內完成登錄。總之,未來在歐盟境內,任一項技術標準涵蓋了多少的專利,都將完全公開透明。

除了管理SEP登錄資料庫外,競爭中心還擔負了協助SEP授權紛爭解決的角色。首先,SEP所有權人在進行登錄時,也必須同時告知將來期待的最高授權金額;如果自己無法決定這個金額,也可以由競爭中心委託的調解人(conciliator)提供一個建議金額。若SEP所有權人與技術實施者間出現了授權爭議,尤其是雙方對於FRAND原則下的授權費率意見不同時,可以在進行訴訟前向競爭中心申請調解。

申請調解後的接下來9個月時間內,調解人將參考雙方提出的意見和證據,提出一份建議的FRAND原則授權方案。若雙方對於這份方案仍然無法達成共識,還是可以另尋法院訴訟解決,而調解人所做的授權方案在剔除機密資訊後,又會進入SEP的登錄資料庫中,作為後續參考。

EUIPO未來將肩負起SEP監管重責

外界對於這套監管政策最為關心、爭議也最大的部分,就是EUIPO即將扮演的吃重角色。目前EUIPO僅負責處理歐盟的商標和設計申請審查工作,跟專利毫不相干,但將來包括SEP的登錄管理以及後續的紛爭解決,又都將由EUIPO的內部機構擔當。對此,Anneli Andresson-Bourgey解釋,專利業界熟悉的歐洲專利局(EPO)並非歐盟執委會的下轄機構,而EUIPO則是歐盟官方機構中,少數擁有智財權相關經驗的單位。此外,對於FRAND原則的紛爭解決等專業事項,實際上也是由個別調解人進行個案處理,對EUIPO本身的要求並不高。

另一個值得擔心的問題,是歐盟內部複雜的法律架構。在政策規劃裡,執委會明確地表達這項SEP新架構將與2023年6月1日上路的單一專利(Unitary Patent)互補。但在單一專利之外,歐盟各成員國仍然都有自己的專利制度,未來這些個別國家內的SEP是否都需要登錄?是否也可申請EUIPO的調解機制?這些問題都在未定之列。

最後,何時才能完成立法,連執委會自己都說不準。規劃提出後,後續還得送到歐洲議會,進行冗長的立法程序,這個過程中各方勢力必然都會提出意見,真正生效恐怕是好幾年後的事情,而且屆時的方案可能又跟現在大不相同。總之,現在只能密切觀察後續變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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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設計法變革專題》保護範圍擴大與限縮
許慈真/北美智權報 專欄作家
如何平衡權利人與其他公眾之合法利益,始終是智慧財產權領域的重要課題。在本次提案,歐盟執委會(Commission)增訂3D列印保護、禁止侵權貨物過境以及參照使用、評論及戲謔仿作之限制,以資因應。

在公眾意見徵詢過程中[1],利害關係者針對「3D列印」與「侵權貨物過境」兩者提出不少疑問與討論:

在前者,主要是由於權利之範圍與限制欠缺明確性。根據2020年《3D列印研究報告》(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implications of the development of industrial 3D printing),已確認儘管電腦輔助設計(CAD)檔案本身不受設計保護,但CAD檔案所包含之數位模型仍可受保護;再者,個人得基於私人且非商用目的而豁免其3D列印行為之侵權責任,惟中介機構提供之支援服務(例如由3D列印機構列印或掃描、或上傳或分享3D列印檔案等)則不得豁免。至於在公開平台上傳、託管或下載CAD檔案之行為是否構成侵權,在當時仍有待釐清。

而另一方面,利害關係者也擔憂隨著3D列印普及,保護範圍與限制之界線可能再度模糊。但無論如何,3D列印發展同時有利於設計師與設計使用者乃是不爭事實。

在後者,則是為加強打擊仿冒以及與歐盟商標規範保持一致,有90%的利害關係者希望透過擴大權利範圍而加以遏阻不法。根據歐盟法院(CJEU)之判例法[2],無法單純以「貨物過境歐盟」而認定侵權,除非權利人證明該貨物預定於歐盟銷售;然而,實際上難以獲得此類證據,因滛權利人通常無法知悉該貨物之終點站為何。

相對地,歐盟商標指令(EUTMD)第10(4)條以及歐盟商標規則(EUTMR)第9(4)條於修正後已明文規定權利人可禁止侵權貨物過境歐盟,惟貨物申報人(declarant)或持有人得舉證反駁,此時,舉證責任在於貨物申報人或持有人,而非權利人。

保護範圍擴大

因應3D列印發展趨勢

CDR草案敘文指出[3],隨著越來越多產業引進3D列印技術,也為設計權人防杜非法複製帶來新的挑戰,因而有必要調整設計權利範圍以資因應。故本次提案新增第19(2)(d)條,禁止為重製侵害設計之產品而創作、下載、複製以及提供(含分享與散布)記載該設計之任何媒體或軟體,此類行為均屬於須經權利人授權之設計使用。

加強打擊仿冒商品

繼歐盟商標規範修正後,普遍認為也有必要在CDR增訂相關條款以打擊仿冒[4],因此,在遵守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第5條義務之下,CDR之修訂草案第19(3)條前段規定,權利人有權禁止第三方在貿易過程中,將不得放行予自由流通(without being released for free circulation)之第三國產品帶入歐盟,且該產品係未經授權而包含或應用與歐盟註冊設計完全或大致相同之設計——即使無意在歐盟上市此類產品亦同。海關應按歐盟第608/2013號規則行使監管權力(包括應權利人要求)[5],尤其應依據風險分析標準實施相關控管措施。

此外,行使權利時亦必須注意不得妨礙合法產品之自由流通,故草案第19(3)條後段規定,在相關歐盟設計法院(即CDR第80條指定之一及二審審判機關)依據歐盟第608/2013號規則就是否侵害設計作成實質性裁決之程序期間,如產品申報人或持有人已舉證說明該設計權人無權禁止該產品於最終目的國上市,則設計權人按草案第19(3)條前段主張之權利自當失效。

權利行使限縮:戲謔仿作(Parody)及其他

歐盟註冊設計賦予之專屬排他權仍受一定限制,目前包括基於私人且非商用之行為、基於實驗目的之行為,以及引述或教學所需之重製行為。為能更充分平衡各方合法利益,同時納入CJEU之判例法旨意[6],本次提案於CDR第20(1)(d)及(e)條增訂兩類限制分別如下:

  • 為識別或指稱特定產品為設計權人之產品所為者(例如比較廣告之參照使用(referential use))
  • 為評論、批評或戲謔仿作所為者

而原本僅適用於CDR第20(1)(c)條引述或教學行為之前提條件——亦即「只限遵守公平貿易慣例且未不當損及設計正常利用之情形下」——前述兩類限制同樣有其適用。此外,草案條文也進一步釐清,引述或教學時提及之「來源」係指包含或應用設計之產品來源而言。

CDR草案敘文解釋道[7],第三方基於藝術表達(artistic expression)目的而使用歐盟註冊設計之行為,只要符合產業及商業上之誠實作法(honest practices),便應視為「公平」。同時亦提醒,歐盟設計規範之適用必須充分尊重基本權利與自由,尤其是言論自由。【本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北美智權報》187期:《歐盟設計法變革專題》保護範圍擴大與限縮


備註:

  1. SWD(2020) 264 final, at 29-31.
  2. Judgment of the Court, 1.12.2011, joined cases Philips and Nokia C-446/09 and Nokia C-495/09, ECLI:EU:C:2011:796.
  3. COM(2022) 666 final, Recital 11.
  4. COM(2022) 666 final, Recital 12-14.
  5. Regulation (EU) No 608/2013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12 June 2013 concerning customs enforce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repealing Council Regulation (EC) No 1383/2003.
  6. Judgment in Joined Cases C-24/16 and C-25/16, Nintendo, ECLI:EU:C:2017:724.
  7. COM(2022) 666 final, Recital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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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底反彈?2023年面板產業趨勢
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根據過往經濟歷史週期,IT面板(監視器面板與NB面板)會出現出貨量過高後的回調與觸底後的反彈,像是2008年IT面板出貨量由高點修正30%~40%,在連續2~3季下滑後觸底反彈;2015年IT面板出貨量由高點修正18%~28%,在連續5~6季下滑後觸底反彈。TrendForce分析師陳俊弦指出,截至2023年第一季,監視器(MNT)面板已經連續跌五季,相對出貨峰值已修正超過30%,隨著終端市場需求回溫,面板市場回暖,需求將大於設定需求。NB面板方面,出貨量同樣連續跌五季,已修正近50%,不過因為NB面板過往累計庫存更高,終端市場需求低於預期,因此NB面板修正期將持續到今年第二季。

雖然目前監視器面板和NB面板的產能都很足夠,但因上游IC供料不足造成可能短缺的風險,因此面板供過於求的情況在今年還不會出現,但是到明年上半年淡季時,供過於求或產能過剩的風險恐再度浮現,必須重新思考整體布局。

面板出貨將在2023年第二季度重回成長軌道

受訂單下調影響,16:10 NB面板出貨量在去年第四季和今年第一季連續兩季出現下滑。由於Apple在今年第二季為新型號儲備零組件,加上其他非蘋果品牌也增加了16:10面板的採購量,因此16:10NB面板出貨量將在今年第二季重回成長軌道。

另外,高幀率(high frame rate)NB面板的出貨量仍以每年數百萬片的速度成長,但隨著高幀率NB面板發展多年,市場份額和出貨量逐年增加,出貨增速開始放緩,但相對而言各家面板廠商的市場率分佈較為均勻,且各家NB面板廠商都在全面佈局高幀率產品。

圖一、高幀率NB面板出貨量
圖片來源:TrendForce

監視器面板:2023年電競出貨量可望成長9%

2022年高幀率MNT面板出貨量下降,但今年預期會反彈,所有面板製造商都將在2023年部署100Hz型號,將遊戲面板從144Hz升級到165Hz也是今年監視器面板的重點之一。

2022年電競監視器市場受高通膨衝擊,多數品牌積極對遊戲產品進行大規模促銷,電競監視器出貨量面臨自2016年來首度衰退,僅達1,980萬台、年減13%。TrendForce預估,2023年電競監視器市場將恢復成長,出貨量約2,160萬台、年增9%。TrendForce資深研究經理王靖怡指出,帶動電競監視器成長因素主要有三,首先是部分品牌採用100Hz機種取代原先75Hz類電競產品;其次是2023年將第三季舉辦杭州亞運,電競賽事也是比賽項目之一,助益電競產品需求增加;第三是疫情過後隨著中國解封,網咖需求逐漸復甦。

圖二、2021~2023年電競監視器出貨量(單位:百萬台)
圖片來源:TrendForce

從電競面板類型來看, 2022年電競監視器仍以VA液晶產品市占率最高為51%;其次為IPS液晶產品,市占率為43.4%,TN液晶產品市占率僅約5%。值得注意的是,OLED電競產品在2022年開始嶄露頭角,市占率達到0.6%,隨著OLED產品逐漸多元化,2023年OLED產品市占率有望上升到1.6%。此外,2023年預估IPS電競監視器市占率將達48%,有機會與VA電競產品抗衡,主要是IPS產品市占率日益增加,加上多數IPS電競面板價格持續降低所致。

圖三、2021~2023年電競監視器面板類型市占率
圖片來源:TrendForce

以電競產品刷新率而言,2022年以165~180Hz的51.9%市占率為最高,其次是120-160Hz的32.5%,而200Hz以上產品市占率約為11.7%,而100Hz則僅3.9% 。TrendForce預估,2023年市占率增加較為明顯的是165~180Hz及100Hz產品,其中,因165~180Hz 與120~160Hz產品價差不大,120~160Hz市占率會持續被165~180Hz侵蝕。而100Hz則主要是取代75Hz類電競產品市場,因此市占率可能在2023年增加5.1個百分點,達到9.0%。此外,2023年除了電競監視器新開發100Hz產品外,也有部分品牌將100Hz產品應用在商務機種,甚至非電競的消費機種上。

圖四、2021~2023年電競產品刷新率市占率
圖片來源:TrendForce

電視面板:2023年出貨量年減4.7%

2023年全球政經環境仍陷入俄烏戰爭與高通膨的陰霾,經濟疲軟對於僅以消費性市場支撐的電視銷售勢必造成衝擊。TrendForce預估,2023年全球電視面板出貨量年減4.7%,達2.59億片,面板製造商目前正在積極提高價格並試圖控制生產量。其中,LCD電視面板市場成熟且供應量較大,預估LCD電視面板2023年出貨量達到2.52億片,較去年衰退4.4%;OLED方面,2023年出貨量650萬片,年減15.6%。

圖五、2021~2023年全球電視面板出貨量預測
圖片來源:TrendForce

TrendForce研究經理陳巧慧指出,疫後面板需求明顯放緩,加上新產能持續釋放,導致面板市場供需失衡,為解決困境,面板廠自2022下半年開始調降產線稼動率至七成以下,以便有效去化庫存。TrendForce表示,近期伴隨電視面板需求回溫,加上電視報價的上揚,預估第二季Gen5(含)以上LCD產線稼動率(以面積計)將有望回升至77%,由於面板廠目前的稼動率回升是來自於實際的訂單需求,第二季LCD市場供需比在稼動率回升下,應會維持在健康水位,下半年面板廠仍需保持謹慎控管及快速反應的策略,以維持面板市場的平衡。

以各世代線來看,面板廠的電視面板庫存在經歷半年以上的生產調節後,已回復到健康水位。今年第一季伴隨中國品牌廠提前啟動五一及618促銷檔期備貨,不僅帶動需求回溫,也推升電視面板報價提前落底反彈,第二季面板價格將維持上漲趨勢不變。


備註:

  1. 僅計算電競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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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AI寫專利稿的可能性初探 — AI的工作原理與限制
劉宏明╱北美智權報 專欄作家
(本文作者為房地產公司專案執行經理)
筆者曾經是一名程式設計師,有20年從事專利相關工作的經驗,目前仍致力於撰寫專利說明書。由於工作的需要,筆者也成為了一名專利發明人,申請了超過100件專利。然而,當筆者要寫這篇文章時,筆者不禁感嘆科技的進步神速。過去幾年來,筆者見證了許多企業試圖用電腦程式來實現寫專利的目標,甚至有些已經成功獲得了專利;但是,這些成果都沒有讓筆者感到驚艷;直到最近,利用AI寫專利才真正成為可能。雖然現階段還不夠完善,但根據目前的發展速度,很快就會變成一個非常實用的工具。在這個系列文章中,筆者想先簡單介紹AI的機器學習原理,然後回顧專利寫作的特點,最後探討利用AI撰寫專利稿的前景和挑戰。關於更具體的寫作環節,將在下一篇文章中更深入探討,首篇將著重在探討AI的工作原理與限制。

AI的機器學習原理

機器學習是指電腦能夠從大量的資料中自動找出規律並執行任務,而不需要人類事先給定規則或指令。舉例來說,如果要讓電腦從照片中辨識出鳥類,就需要讓電腦根據一個適合該任務的模型 (model)進行學習。首先,要提供一些已經標示好答案的動物照片給電腦,並讓電腦嘗試回答是否為鳥類。然後,再告訴電腦它的回答是否正確,並利用高效能的AI算力,重複這樣的過程很多次,這個過程就叫做機器學習。當AI的回答正確率達到一定水準之後,就表示該模型訓練完成。訓練完成後的模型,就可以用來執行預定的任務。

AI其實只是掌握很多資訊的機器

AI有它的局限性,主要是因為AI沒有像人類那樣的想像力。如果提供給AI學習的資料中沒有包含某些答案,AI就無法推斷出來。舉例來說,如果任務是要做房屋的物件推薦,但沒有提供客戶在做決策時會考慮哪些因素,AI就無法做出合適的推薦。更進一步舉例,如果客戶的需求是要找鄰居素質好的房屋,但提供給AI學習的資料只有客戶的線上操作行為(例如許多客戶曾經做過選擇的行政區、總價、近公園綠地等等),卻沒有包含客戶對於鄰居素質好的定義或是背後的真正需求,AI自然就無法給出滿意的答案。

學會如何利用AI,將是最關鍵的一步

在了解AI並非萬能,而且未來也不太可能萬能後,筆者就發現,在AI的時代中,最重要的是要學會如何利用AI,或者說如何『協助』AI,讓AI能夠獲得做判斷時所需的關鍵資訊,然後讓AI盡可能地完成任務。例如,如果要求AI提供鄰居素質好的房屋時,同時也要提供客戶對於鄰居素質好的定義或是背後的真正需求,這樣AI才有可能給出更有用的答案。更具體來說,利用GPT(生成式預訓練,Generative Pre-Training)的模型除了可以處理上述模糊或不確定的情況,還能學習或適應新的數據或環境。這就是為什麼AI發展了這麼多年,卻是在ChatGPT推出之後,才『突然』造成如此巨大的震撼的主要原因,也讓一直在發展AI技術的Google被嚇醒,發出代表高度威脅的「紅色警戒」(code red)。

AI其實也不怎麼了解他自己

為了更進一步說明AI的限制,以下將舉一個理論上AI應該很清楚的事情,但AI卻顯得一無所悉的例子,並希望讀者可以從這個限制去了解該如何利用AI。

基於以上內容,相信大家已經能了解GPT的強大之處,但如果明知故問,而且只提出單純的問題,不帶有任何指示,AI的回答只會讓人感到很發散。該問題是:『為什麼AI發展了這麼多年,ChatGPT推出後,很多人都非常驚訝。主要原因是什麼?』,結果不論是ChatGPT、New Bing或Google Bard都只是很發散地描述AI或GPT本身的特性,卻沒辦法解釋主要原因是什麼。這絕對不是AI還無法理解這個指令的含意,只是說明AI真的無法掌握到最關鍵的因素,這就是目前AI的限制。但,當給予AI適當的提示,AI就會顯得好像他突然醒悟過來,給予更為豐富的描述。這就是AI其實是知道答案,但AI在沒有提示,AI就是提不出來,必須要人類給予指導。因此當我的提問後末尾增加『因為傳統的 AI 需要針對特定任務進行機器學習,而 GPT 不需要』時,不論是ChatGPT、New Bing或Google Bard均紛紛表示贊同我的看法,才能開始深入地說明細節。換言之,與AI互動,掌握提示詞(prompt)是至關重要的,目前在國外已有企業高薪聘用提示詞工程師,因為他是所謂懂得運用AI的最核心所在。

不要用錯AI工具

事實上,Google在發展AI技術方面已經有很長的歷史,但由於傳統AI技術無法處理模糊或不確定的情況,只能處理特定任務,例如自動駕駛,所以Google開發了多年的BERT AI並沒有達到商業化的價值。雖然ChatGPT推出後讓Google感到面子掃地,但當Google也採用了GPT原理,並結合了過去累積的大量資料和硬體資源而推出Bard之後,一切又變得不同了。根據筆者實際試用Bard的體驗,突然爆紅的ChatGPT就顯得像小學生一樣。這主要是因為ChatGPT背後的母公司OpenAI缺乏足夠的資金去更新更多的預訓練模型,導致它在回答某些問題時常常出錯。相反的,被商業化應用的微軟所推出的New Bing(或稱bing copilot,底層技術與ChatGPT是相同的)和Google Bard就表現得非常出色,因此在進入AI時代之後,不要只盯著實驗性質較高的ChatGPT,而是要善用真正被商業化的New Bing或Google Bard。不過,在使用這些免費AI工具時,還是要注意可能會有洩漏機密的疑慮。

本機端的AI系統

由於專利文件都是涉及機密性的,甚至有可能因為在使用AI工具的過程導致意外提前洩漏專利機密,因此專利從業者可以考慮自行撰寫本機端的AI系統。OpenAI是有開放付費的API,讓懂得程式開發者可以利用API來進行撰寫專利的任務,卻不用擔心機密外洩的問題。如果不熟悉程式撰寫者,當然也可以利用AI來寫出完整的AI系統。關於如何實作,細節上可以參閱AutoOGPT[1]所公開的內容,當然也可以直接把AutoGPT安裝在本機,只是必須要提醒的是,不太清楚是AutoGPT的作者是故意的,還是程式優化未完成,利用AutoGPT完成相同任務,他將會消耗數倍的Token,實際上支付給OpenAI的費用會暴增許多。

不要抗拒AI,要善用AI

依據筆者與許多人討論AI的經驗,筆者發現許多人其實是被媒體誤導,而對AI產生抗拒。媒體很喜歡用聳動的標題與議題來吸引人,總是喜歡報導某某專業會在多少年以後消失,被AI取代,而認為自己花了10年、20年累積起來的專業,就這麼簡單被AI否定了價值,心理上就很不舒服,進而抗拒AI。然而,如同微軟對於copilot的行銷宣傳,AI只是輔助真人大幅提高工作效率,而非取代真人。在不久的將來,人們只會被善於使用AI的真人所取代。又加上,GPT技術的推出後,讓獲取某些專業的門檻被大幅降低,例如即使原本不懂寫程式的人,只要懂得用AI也能寫出程式碼[2],而且還可以在完全沒有寫一行程式碼的情況下,只要懂得如何『輔助』AI,就能完成非常複雜的AI程式[3]。


備註:

  1. https://github.com/Significant-Gravitas/Auto-GPT
  2. 將底下這串描述丟給Google Bard、New Bing或是ChatGPT,就可以寫出AI的Python程式語言,其原理其實與用AI寫專利差不多,都是要懂得『輔助』AI :"用python寫一個程式,內容是從指定的URL讀取CSV檔案,並建立一個函式y=W*x+b,其中x的資料來自於該CSV檔案中YearsExperience欄位資料,而y的資料來自於Salary欄位資料,以X軸與Y軸圖形方式展示x與y的資料,其中每個X軸Y軸交會的點以紅色"X"來顯示, 該圖示的標題為中文字"年資-薪水", x軸標示為文中字"年資",Y軸標示為中文字"月薪(千)",接受輸入特定的YearsExperience,而回應符合該年資的Salary
  3. 這是基於深度強化學習訓練了一個用於打敗最終遊戲魔王的AI 代理,作者有附上他與AI對話與互動的完整過程,讓大家可以更深入體會什麼是要懂得『輔助』AI。
    https://github.com/linyiLYi/street-fighter-ai


《北美智權報》第332期更多精采文章:

關於營業秘密之合理保密措施-企業必須知道的四件案例

TIPO分割案修法探討

《IP小辭典》專利誤譯訂正

 
USPTO解構騙徒如何藉商標申請之名,行詐騙之實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隨著商標申請註冊的數量一直攀升,利用商標申請案來進行詐騙的情況也越來越普遍。有見及此,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於4月下旬舉行了網路研討會,以《商標詐騙:如何避免及上當了該怎麼辦》(Trademark scams:how to avoid them and what to do if you get fooled)為題,由USPTO的專家小組[1]向商標權人、代理人、以及企業說明騙徒的詐欺手法、以及如何有效保護自身的品牌及資產。

截至2023年第1季為止,包含國內本土、國外、以及馬德里協定途徑,在美國的有效商標註冊共3,052,953件 (圖1),如以註冊類別數來看,2023年第1季之新註冊商標總類別達98,806 (圖2),兩者均達到歷史新高。隨著創紀錄數量的申請人透過向USPTO提交註冊申請來尋求商標保護,以商標申請人和註冊人為目標的詐欺也越來越熱絡。

圖1. 截至2023年第1季於USPTO的有效註冊商標數統計
圖片來源:USPTO Trademark Dashboard, Trademarks Data Q1 2023 at a glance

圖2. 2023年第1季之新註冊商標總類別統計
圖片來源:USPTO Trademark Dashboard, Trademarks Data Q1 2023 at a glance

慎選商標申請服務公司

藉多年經驗觀察,USPTO指出會詐騙客戶的商標申請公司通常會打很多廣告宣傳其廉價的服務,但卻沒有明確標示代表公司之代理人。許多這些公司只是在線上利用網路經營的,它們會宣傳低成本的商標申請及與註冊相關的服務;並聲稱可以協助申請人提交新申請、回覆官方審查意見、或協助向USPTO提交其他文件。然而,這些公司甚至未有合格代理人,服務更是很不到位。

USPTO舉了一個案例。在2022年1月25日,USPTO針對Abtach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發布了制裁令,其主要問題有3:

(1) Abtach經營了數十家標誌設計和商標註冊網站;

(2) 宣傳低得可疑的統一費率定價,且常透過搜尋引擎打廣告:

(3) 結果這家公司被發現超收申請費、在申請過程中就商品和服務誤導客戶、偽造申請人簽名以及篡改官方審查意見。

最後在USPTO發布制裁令後,有數千件商標註冊申請案被迫終止。

事實上,儘管沒有真正的執法權,但USPTO在保護商標權人免受欺詐方面已取得了長足進步。USPTO早在5年前已製定了商標註冊保護計劃,以打擊透過USPTO進行的詐騙計劃。在具體行動上,USPTO對欺詐或不當申請實施了制裁行動,以控制和阻塞詐欺行為。僅在 2023 年的第1季,USPTO所發布的制裁數量是2022年的4倍。然而,儘管USPTO做出了許多努力,但非法註冊的數量之多仍使其不堪負荷。

確保商標申請服務公司要有合法的代理人

USPTO建議在企業或個人尋求商標申請服務公司時,要確保其至少有一名美國執照的合格代理人。只需要詢問代理人的執照號碼,便可以在網上核實,保障自身權益。

慎選合法經營的商標申請服務公司究竟有多重耍?這與商標權人之權益有很大關係,嚴重的話,甚至合法的申請會被撤消。

基本上有兩種類型的騙局會對合法商標權人產生嚴重影響。第一種騙局就是利用虛假代理人執行商標申請代理服務。有一個位於中國的詐騙集團,於2021年以一位最近去世的美國代理人的名義提交了2,000多份欺詐性商標申請。許多其他騙子還使用虛構的代理人作為所有這些申請的法定代理人,提交了2,500多份商標申請。許多此類申請都是基於欺詐性使用聲明,並且包含由電腦程式生成的欺詐性樣本,而不是顯示在所列商品/服務上或與所列商品/服務相關的實際使用商標的真實照片。由於騙徒大量提交此類申請,使得所有的商標註冊申請審查都變得過度延遲;另一方面,由於此類欺詐申請也曾被准予註冊,而使得越來越多的合法申請被駁回。

另一種常見的詐騙類型涉及第三方直接聯繫商標申請人/商標所有人,威脅恐嚇他們的商標申請/註冊有被無效的風險,除非支付額外費用。例如一名拉脫維亞國民在2021年承認犯有郵件欺詐罪,此前一項調查顯示,他欺騙了數百名商標權人超過400萬美元的「費用」,以防止他們的商標「過期」。【本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北美智權報》332期:USPTO解構騙徒如何藉商標申請之名,行詐騙之實


備註:

  1. USPTO的專家小組包括:(1) Sarah Franz, Staff Attorney, Electronic Filing and Public Web Services、(2) David Mayer, Staff Attorney, Trademark Legal Policy Office、(3) Dustin Bednarz, Staff Attorney, Trademark Legal Policy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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