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目的已經成為一種潮流,同時也因為太過盛行而受害。企業清楚知道,顧客與員工更加關注企業目的,是因為他們更廣泛地重新評估企業在社會中的角色,而企業目的是衡量項目之一。貝萊德(BlackRock)執行長賴瑞.芬克(Larry Fink)和其他主要投資人,敦促經理人在創造獲利之餘,為他們的企業明確提出另一個角色,並暗示這麼做會影響企業的估值。不過,企業目的雖然在企業經營裡的地位突然提高,仍是一個令人困惑混淆的辯論主題,產生極為兩極化的意見。我們的研究顯示,造成這種困惑的一個主要原因,在於「目的」這個詞有三種使用意義:能力(「我們的產品所提供的功能」);文化(「我們經營事業的意圖」);以及理念(「我們對社會公益的抱負」)。
以理念為基礎的目的往往獲得最多關注,主要原因是推動社會變革的企業,多半享有較高的能見度。但是,如果實踐得宜,這三類目的都能發揮效果。以能力為基礎的目的,向顧客以及負責實踐目的的員工,表達清晰的價值主張〔例如賓士(Mercedes)的「轉動世界第一人」〕。以文化為基礎的目的,能夠創造組織內部的協調一致,以及與關鍵伙伴協同合作〔像是網路鞋店捷步(Zappos)的「做得漂亮,讓顧客驚艷」〕。以理念為基礎的目的則是提倡一個觀念,那就是做好事也可以賺大錢〔如運動服飾巴塔哥尼亞(Patagonia)的「我們的事業就是拯救我們的地球家園」,或是特斯拉(Tesla)的「加速世界轉進永續能源之路」〕。這三類目的都能創造有意義的「存在理由」。...【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