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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8 第577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  能力雜誌網站
精選文章 交叉持股 引爆長榮兄弟鬩牆
狂人馬斯克出招 大打Twitter收購戰
 
交叉持股 引爆長榮兄弟鬩牆
文/馮震宇 圖片提供/Gettyimages
在歷經2021年人人想當航海王的全民運動與沖沖樂的跌宕起伏之後,2022年各方關注之主角換人作,從股民變成大股東。由於長榮集團兄弟鬩牆之爭,進而引發兄弟兩派運用集團公司交叉持股的關係,再次進行經營權爭奪戰,也引發各方的關注。

這場透過交叉持股而進行的經營權之戰雖然暗潮洶湧、高潮迭起,牽動長榮集團旗下各公司的經營權,但小股東卻是局外人,也凸顯雖然政府多年來不斷運用修法對交叉持股加以規範,但是在實際經營權爭奪時,掌握交叉持股才是獲勝的關鍵。

爭經營權 交叉持股成關鍵佈局

交叉持股(Cross Ownership/Cross Holdings)是國內外資本市場常見的現象,亦即2家以上的公司,基於特定目的之考量,互相投資他方並相互持有對方所發行之股份,進而相互成為對方之股東(甚至成為法人董事),形成經營策略之聯盟企業體。

而交叉持股在台灣並不是什麼新鮮事,許多大公司或集團公司都有非常縝密的交叉持股情事,例如:台塑集團、遠東集團、華新麗華集團、新光集團等都是例證。許多新公司一旦上市櫃或進一步大型化、國際化後,伴隨公司股權也逐漸分散,公司經營者為保有或強化其經營權,最常運用的手法之一,就是交叉持股。

也因此交叉持股之優點在於有利企業多角化經營、實現企業間的策略聯盟、防禦惡意收購、增進企業營運效率、維持公司經營權之穩定等等積極作用。例如:在日月光收購矽品時,由於矽品不願被日月光收購,就以增資換股方式,透過交叉持股找來鴻海助拳,雖然最後功敗垂成,但是也凸顯交叉持股運用範圍之廣泛。

雖然交叉持股有不少優點,但是卻也有不少的問題,例如:透過交叉持股會產生虛增資本、對證券市場助漲助跌、影響公司內部控制,甚至還可透過財務槓桿之操作,為上市、上櫃公司護盤,造成五鬼搬運以及非法利益輸送等弊端。

由於交叉持股已廣為各國企業所採行,若能以長期投資方式為之,可透過交叉持股之優點提昇企業之競爭力;相反的,若只是為了短期財務目的而為之,則會衍生上述諸多的弊端。也因此各國政府為了避免可能的弊端,均會透過法規對交叉持股加以一定的限制。

揭露義務 3書表須攤在陽光下

以美國為例,原則上允許子公司買回母公司股票,但卻嚴格限制子公司在母公司的表決權,並且透過內線交易的規定來防範可能的違反行為。德國則規定只要是母公司能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子公司,就不得購買10%以上的母公司股票。法國《公司法》更規定,如果母公司持有子公司10%以上的股權,即禁止子公司購買母公司的股票。

而在我國,雖然《公司法》第13條第1項早就明文規定,公司轉投資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的40%,以使企業能專注本業。但此項良法美意卻被該條但書完全破壞。蓋第13條但書明文規定:「但以投資為專業或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股東會表決同意者,不在此限」,使得公司獲得一個迂迴的操作空間,許多公司紛紛利用該但書規定,設立投資公司購買上市櫃公司的股票形成實質交叉持股,或運用公司章程或經股東會決議進行交叉投資。此等操作,若有不慎,不但導致財務槓桿過高,甚至可能造成財務危機,而在亞洲金融風暴時,企業過度的交叉持股還進而危害到企業的生存。

雖然經濟部曾針對企業運用子公司購買母公司股票的行為,認為有違反《公司法》第167條第1項(公司不得任意收回自己股份)規定之嫌,並於1987年以經(76)商31726號函明令禁止交叉持股。但由於此見解並未為司法機關所支持,因此經濟部在1992年變更原見解,改為不禁止交叉持股。

而在經濟部態度變更後,許多公司紛紛透過母子公司交叉持股的方式鞏固經營權甚至炒作股價。加上國內企業董事的獨立性不足,以及《公司法》第27條准許同一法人(如同一子公司)得分別擔任(母公司)董事和監察人,2種效應疊加,不但使監察人之功能無法發揮,也進而影響股東權益。

為避免關係企業的弊端,立法院遂在1997年通過《公司法》〈關係企業〉專章之立法,以落實對集團企業的有效規範,其中對相互投資公司之規範,即是規範交叉持股所在。例如:《公司法》第369-10條即對關係企業的表決權加以限制,規定相互投資公司知有相互投資之事實者,其得行使之表決權,不得超過被投資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之1/3。

此外,《公司法》第369-8條還課以公司通知與公告義務,規定:「公司持有他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或出資額超過該他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額1/3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以書面通知該他公司」。此規定是為了公開相互投資的資訊,以避免資本虛增而使不明瞭公司資本實況的股東及債權人權益受損。

〈關係企業〉專章還要求公司編製關係企業3書表,主管機關也在1997年底完成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之編製準則,並從1999年度起實施,以促使企業將其關係企業之種種關係、交易、資訊攤開在陽光下供社會大眾檢驗。

公司法護航 交叉持股更得利

雖然有〈關係企業〉專章之立法,但是由於第369-10條對表決權之限制有「不超過被投資公司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的1/3」的緩衝,且《公司法》亦未變更法人得同時指派董事與監察人之規定,使得交叉持股的缺點也在亞洲金融風暴時充分暴露出來。

由於當時台灣企業廣泛運用交叉持股擴張財務槓桿,一旦某一家公司資金周轉能力出現問題,除了讓原本體質不佳的公司出現財務危機,更會進而波及所有交叉持股的公司。也因此在從1998年起,交叉持股的公司出現連環爆的現象,當時出現財務危機的台鳳、萬有紙業、瑞聯集團、東隆五金、新巨群集團、國產汽車、國揚實業、中央票券、台肥、華夏租賃、中國貨櫃等,都與過度運用交叉持股與進而掌控董監事有關。

而在亞洲金融風暴後,政府於2001年修訂《公司法》時,即特別對母子公司交叉持股的行為加以限制,例如:在第167條第3項及第4項增定:「被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半數之從屬公司,不得將控制公司之股份收買或收為質物。前項控制公司及其從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他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合計超過半數者,他公司亦不得將控制公司及其從屬公司之股份收買或收為質物」。

2004年《公司法》修正時,政府更進一步在《公司法》第179條第2項明訂從屬公司或他公司持有控制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半數時,所持有控制公司之股份無表決權。2006年修訂之《證券交易法》第26-3條還規定,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不得由其代表人同時當選或擔任公司之董事或監察人,以強化董事、監察人之獨立性。

值得注意的,就是雖然有此等修法,但是因為並未全面禁止交叉持股,僅對持有控制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半數」時,其持有控制公司之股份才無表決權。且雖然《證券交易法》第26-3條明文禁止同一法人代表人同時擔任公司之董事或監察人,但由於《證券交易法》僅規範上市櫃公司,並無法適用於所有公司,因此其效果仍然有限。

另一方面,由於〈關係企業〉專章對「關係企業」定義為:「獨立存在而相互間具有控制與從屬關係的公司或相互投資之公司。前者如控股公司及母子公司;相互投資公司則指2家公司彼此各持有對方具表決權股份達1/3者」。根據此等定義,《公司法》之〈關係企業〉章僅針對母子公司及股權達1/3之相互投資公司之行為有所規定,也就是說未達股權1/3的一般性交叉持股,並未加以規範。

也因此國內公司紛紛配合法規之規定而做出相應的調整,例如:將交叉持股的股份降至1/3以下,並分散由不同的關係企業或投資公司分別持有部分股權。也因為這種操作,使得目前各企業往往透過多層次的公司分別進行交叉持股,使得交叉持股的問題更為隱密化與細緻化,而這種情形也在長榮集團兄弟鬩牆的宮鬥中充分顯現出來。

兄弟鬩牆 交叉持股拖累大房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在世時建構了綿密且複雜的交叉持股關係,也因此若要真正的控制諸如長榮海運、長榮航空等大資本的上市櫃公司,首先就要掌控許多股民都不知道的集團關係企業(如台灣長榮國際)與未上市之海外公司(如巴拿馬長榮國際),再進而掌控其他交叉持股的關係企業(如長榮鋼)方能如願。

例如:在張榮發2016年1月去世後所出現的第1次兄弟鬩牆經營權爭奪戰中,二房獨子張國煒獨孤求敗,雖然公佈張榮發遺囑(遺囑指定張國煒接任集團總裁、獨得名下所有財產,並指定幾位資深管理者為遺產執行人),但大房三兄弟卻不認帳,反而團結起來解散集團總部並廢除集團總裁職位,並透過掌控交叉持股的優勢,進而取得長榮航空經營權,還將張國煒的長榮航空董事長拔掉。

這是因為雖然張國煒當時是長榮航空個人最大股東,持有長榮航空11.5%的股權,但是卻不敵大房運用交叉持股所掌控的股權。大房三兄弟掌控的關鍵公司巴拿馬長榮國際(EIS)是長榮海運的最大股東(持股7.4%),長榮海運又是長榮航空最大股東(持股14.77%)。此外大房三兄弟還掌控另一家關鍵公司長榮國際,而長榮國際持有長榮航空12.2%的股權,長榮國際所控股之長榮鋼又持有長榮航空5.1%的股權。再加上大房三兄弟所持有長榮航空3.7%的股權,等於大房直接間接掌控長榮航空37.3%的股權,配合委託書的徵求,徹底打垮張國煒,也使得張國煒出走,另外成立星宇航空。

雖然大房在第1次經營權爭奪戰中取得大勝,但是大房長子張國華(哥哥派)在經營理念上與2位弟弟不和,哥哥主張運用專業經理人管理集團,使弟弟與其他家族成員無法參與集團經營。也因此在地表最強姊夫鄭深池的運籌帷幄下,讓大房老二張國明、老三張國政與二房的張國煒大和解,一致對抗大房大哥,而其策略就是透過爭取掌握交叉持股關鍵之企業(如長榮國際與巴拿馬長榮國際)之經營權後,再透過改派法人董事的方式,蠶食哥哥派的地盤。

也因此弟弟派在取得長榮國際的控制權後,立即改派了中再保、立榮航空等公司的董事,並劍指EIS。這是因為EIS是長榮海運的最大股東,持股高達7.4%,並握長榮海運2席董事,而長榮海運又是長榮航空的最大股東,若搶下EIS,配合已經取得經營權的長榮國際,就為2023年掌控長榮海運與長榮航空奠下勝利的基礎。

由於EIS為家族控股公司性質,只有5位股東,也就是張榮發與張國華兄弟4人各持股20%,也因此弟弟派大團結之後即掌控60%的過半股權,一旦召開股東會,哥哥派必敗無疑。因此哥哥派一方面指控弟弟派召集EIS股東臨時會違法,一方面想力阻股東臨時會的召開,但卻未能如願,由弟弟派以60%股權拿下主導權。由於哥哥派拒絕接受,也使得EIS出現董事長鬧雙胞的情形,未來EIS所擁有的股權如何行使,也將牽動整個長榮集團的經營權。

透過長榮集團這次兄弟鬩牆之爭,也讓人看到交叉持股的重要性。雖然政府透過修法試圖對交叉持股有所限制,但是由於規範較其他國家寬鬆,企業也採分散持股方式加以因應,使得對交叉持股的限制無法發揮。而長榮集團第2次經營權爭奪戰的開打,更凸顯若對交叉持股沒有良好的設計,反而徒生亂源,甚至會影響所有股東之權益,這也是所有企業主應該仔細考量的問題。(本文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本文出自《能力雜誌》2022年6號;訂能力電子雜誌;非經同意不得轉載、刊登】

狂人馬斯克出招 大打Twitter收購戰
文/張名榕 圖片提供/達志影像
世界首富、Tesla執行長、Space X創辦人兼執行長伊隆・馬斯克(Elon Musk),在未來可能增加一個新頭銜,就是社群平台Twitter的執行長,他在4月份達成以440億美元收購Twitter的協議,宣稱要將其改造成「全球的言論自由平台」,不禁令人好奇,在做出帶人類移民火星的霸氣宣言之後,馬斯克又要如何建構他的社群新世界。

科技狂人不走常軌 爭議與熱度並存

馬斯克向來不按牌理出牌,推文也經常引發爭議,2009年加入Twitter以來,他已發出17,000多則推文,擁有高達9,300多萬追蹤者,是十分活躍的用戶,他的推文更是全球媒體關注焦點,之所以強調社群媒體應注重「言論自由」,或許也與自身藏不住話的個性有關。

根據BBC報導,熱愛針砭時事的馬斯克,曾經在加拿大卡車司機強制接種疫苗一事上,諷刺該國總理杜魯道(Justin Trudeau)有如希特勒,激怒了猶太族群,不得不緊急刪文。俄烏戰爭期間,他也曾直接標註克里姆林宮官方帳號,向有柔道黑帶資格的俄羅斯總統普丁(Vladimir Putin)下戰帖,要求以烏克蘭當賭注單挑,雖然普丁沒有回應,全球媒體卻大肆報導,再度引爆話題。

馬斯克最具爭議性的推文,是指稱英國潛水員佛儂.昂斯沃斯(Vernon Unsworth)為「戀童癖」。此事的始末起於昂斯沃斯曾參與泰國「睡美人洞救援行動」,幫助少年足球隊員從地下洞穴脫困,因而聲名大噪。馬斯克曾想捐物資加入救援,卻被昂斯沃斯拒絕,憤而發表「戀童癖」言論,遭對方提告求償,最終陪審團認定馬斯克沒有「真實惡意」,僅是魯莽行事,不需賠償。

身為Tesla執行長的馬斯克,也不怕自己推上風口浪尖,他曾發文指Tesla「股價過高」,使公司市值一口氣蒸發近140億美元,股東氣得跳腳,儘管如此,馬斯克依舊我行我素,尖銳的發言也讓人聯想到另一位知名的Twitter愛用者,美國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

由於被認定煽動支持者製造國會暴動,川普2021年遭到各大社群平台封殺,經營已久的帳號一夕消失,逼得他只能成立新平台「真相社群」(TRUTH Social)與粉絲互動。對此,馬斯克在公開場合表示,他將解除川普的永久封鎖令,對川普而言,要堅守自己的「真相社群」,還是重返有8,000多萬粉絲,影響力更強大的Twitter,想必十分兩難。

神祕X訂閱制 用戶上看1.04億人

Twitter是許多名人酷愛的平台,也被譽為美國最有影響力的社交媒體,但在商業市場表現卻不突出。根據《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報導,Twitter日用戶約2.17億人,去年營收為55.7億美元,虧損4.93億美元,不僅無法與去年利潤達390億美元的Facebook相提並論,也比不上Instagram、Snapchat和TikTok,股價近幾年甚至持續下跌,或許也是Twitter股東樂見交易案的原因。

馬斯克曾在TED活動上公開說明,自己並非看中Twitter的商業價值,而是認為文明社會需要一個包容性高,且深受社會大眾信任的社群平台,為了達到目標,他表示會從打擊假帳號與垃圾帳號開始,確保所有用戶都是真實個人,還提出可以公開Twitter的程式碼與演算法,藉此使社群平台的運作更加透明化,在在展現他的企圖心。

即使首富真的不在意Twitter的商業價值,股東想得卻恰恰相反,《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取得一份馬斯克給Twitter股東的簡報,看得出首富對其未來信心滿滿。他的承諾包括在2028年前,年營收將達264億美元,是2021年的5倍之多,用戶將成長為9.31億人,每人的年平均消費將從24.83美元提昇至30.22美元,更計畫降低廣告來源收入,減少對廣告主的依賴,同時提高訂閱制及資料庫開放授權等收入的比例。

其實在開發訂閱服務方面,Twitter於2021年中即推出付費訂閱服務Twitter Blue,用戶可以在發出推文的20秒內回收編輯、設立文件夾收藏喜愛的貼文、更換背景顏色,並提供使長篇推文更易閱讀的模式,每月花費美金3元就能享有客製化體驗,推出後頗受忠實用戶歡迎。

而馬斯克則是在簡報中提出一項神祕的「X」訂閱服務,預估2028年前可以吸引1.04億用戶訂閱,他沒有描述X的細節,但暗示可能是「不受廣告干擾」的推特,並預告X將在2023年登場。簡報最後指出,馬斯克將擴大經營規模,2025年前將雇用3,600名員工,使全體員工達到11,000人以上。

內外矛盾重重 馬斯克式言論自由?

然而Twitter的交易過程峰迴路轉,正當大家認定馬斯克即將成為下一任執行長,他卻在5月13號投出震撼彈,發推文表示暫停收購,原因是要計算Twitter的假帳號及垃圾帳號是否低於5%,比例高低將影響後續的商業潛力。消息一出,Twitter股價硬生生暴跌18%,2小時後,馬斯克又推文表明仍堅持收購的立場,看得外界一頭霧水。

Twitter內部也暗潮洶湧,消費者及營收部門的高階主管先後遭執行長解僱,甚至傳出有些員工不滿個人風格強烈的馬斯克,自動遞出辭呈。馬斯克則持續在推文中對員工喊話,包括技術部門主管必須擁有傑出的程式撰寫能力,收購完成後,公司重心會放在軟體工程、設計、資安及伺服器等,也要求員工具備高水準的職業道德。

高標準的期望可能替Twitter吸引許多優異人才,如同Tesla和Space X,向來是許多求職者的夢幻殿堂,但社群媒體的企業文化與前兩者大相逕庭,加上先前馬斯克對Twitter一系列的發文,包括宣稱要下市Twitter、關閉舊金山總部來節省支出,或是將總部改造成街友收容中心等,惹惱不少Twitter員工,馬斯克未來的領導是否能讓員工心服口服,也是一大考驗。

內部矛盾懸而未決,外界的批評聲浪也是一波接一波,之前曾被馬斯克指責做空Tesla股票的比爾.蓋茲(Bill Gates),就質疑馬斯克對言論自由的定義模糊不清,認為他可能使Twitter變得更糟;Amazon執行長貝佐斯(Jeff Bezos)也轉貼《紐約時報》記者的文章,該文章指出Twitter可能受中國影響,因為中國是Tesla的全球第2大市場,但貝佐斯隨後又表示,馬斯克很擅長處理複雜的問題,或許會找到解方。

這樣的擔憂不是空穴來風,根據《紐約時報》報導,中國政府禁止人民使用Twitter,卻善用Twitter進行大外宣,同時會有大量的假帳號附和轉發,過去的Twitter會進行調查並刪除假帳號,但許多人擔心中國政府將會對馬斯克施壓,甚至要求他交出中國的用戶名單。

面對四面八方質疑的雜音,馬斯克能否順利完成收購,又能否將Twitter改造為具有「言論自由」,且對人類社會有益處的社群平台,最終結果只能等待收購完成後,由時間來驗證。

【本文出自《能力雜誌》2022年6號;訂能力電子雜誌;非經同意不得轉載、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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