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學文
現任 知言數位科技公司-匯流內容研發總監
長期關注與感興趣議題為:出版與數位匯流等相關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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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在iPad上經歷所謂的電子書的讀者,可能都會大吃一驚,因為今日的數位出版品已然包含以下許多元素,其中部份是來自於傳播的元素,其他的部份則跟網際網路應用與數位終端的科技創新都有很大關係,諸如圖文/影音/多媒體/社群/互動/網址/觸控/筆控/聲控/晃動等等,均被大量地使用在電子書、電子雜誌中。如果我們進一步地將裡面的元素作一個分析,便會發現,傳統出版領域中的“圖文”元素到了數位出版領域中,居然僅佔其中的一部份而已,這便是數位匯流帶來的革命性影響,也是傳統出版業者徨恐不安的真正原因,因為除了圖文元素之外,其他的元素則並非他們的專擅,並無長足的訓練!
因此在談數位出版前,我們應該先審視何謂數位匯流,以免對數位出版的遠景,見樹不見林!
數位匯流與其五種層次
數位匯流應該是近年來被提及次數最多的科技術語!
坊間充斥著各式的定義,筆者稍微將其過濾整理如下
“由於資訊 ( IT ), 網際網路 ( Internet/IP ), 寬頻 (Broadband), 數位化 (Digitalization), 與終端裝置 ( Terminal / Device ) 科技的日新月異與整合,所產生的跨界融合現象,此現象將引起產業的、生活型態的、人文面貌的革命,我們統稱之為數位匯流(Convergence )。
表面上,由分流走向匯流,它看似容易被理解,但由於牽涉到資通訊科技演化的時間進程及人類生活文化演變的漸進性所造成的多層次,實則可能被曲解!
首先,它可以包含以下五個層次來觀照!
Level 1網路匯流 泛指網際網路、固定通信網路、行動通信網路、有線電視網路,四套網路的匯流整合成單一實體網路。必須滿足「連網性(interconnectivity)」與「互通性(interoperability)」的要求IP成為傳輸協定的主流,各網路可以互通互連,形成All-IP的網路。
Level 2終端匯流 包含Smartphone、tablet pc、OTT-TV、PMP等等各式獨立、具有連結網路功能的終端,通過網際網路,讓人們能夠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自由地獲得所需要的各種型式數位資訊。iPad 便是標準的數位匯流終端。首先,iPad匯流了網際網路與電信網路,匯流了web 2.0及mobile commerce (過去大部份的web 2.0只能靠大量的user-generated content及點閱率來換算成廣告收入) ,iPad匯流了數位遊戲、動畫、音樂、出版及應用軟體等數位內容(還記得嗎,以前的八大數位內容是分門別類的!) iPad匯流了所謂的互動廣告及內容,使得廣告不再只是單向傳遞商品訊息…。
Level 3傳播與資通訊產業匯流
傳播業者、資通訊業者、網路業者彼此打破過去的界限,紛紛強勢進入對方的業務及市場領域,此時, 合併與收購(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M&A)便時有所聞。如中華電信進入影視領域,經營MOD,及台哥大收購凱擘,成為有線電視霸主等等。
Level 4數位內容、應用軟體及服務匯流 初期的匯流元素來自於過去不同業態所提供的語音、數據及影音服務匯流;影音與語音服務的匯流,成為影像電話;VoIP服務則是語音與數據服務的匯流;而影音與數據服務的匯流則成為互動式電視。
但後期的匯流才是,才是影響消費者最深的層次,因為此一層次代表數位匯流體驗經濟的核心! Jobs 所提出的app store,則是具體的證明,因為apps已然可以包含甚至超越上述各種不同傳播與資通訊元素的完整匯流,而創新體驗更是它可以改變消費者使用行為的最大原因。
Level 5跨產業匯流與典範移轉 具備前四個層次的匯流基礎,除了資通訊、傳播產業的匯流外,由於ICT的充份被利用,看似與其無關的其他業種,如農業、醫療、交通、各式服務業等均可能無法脫離數位匯流的影響,而必須產生跨產業的匯流整合,物聯網則是此一階段可能的發展方向案例。
八大領域裡的數位出版
認識了數位匯流之後,接著,我們來分析一下數位出版可能的發展趨勢。
過去我們曾經用數位遊戲、電腦動畫、數位學習、數位影音應用、行動應用服務、網路服務、內容軟體、數位出版與典藏八大領域去含括所謂的數位內容產業,而其中,數位出版便是其中的一個分流領域。自從iPad作為一個數位匯流終端成功地引領產業發展之後,數位出版領域正在被所謂的數位匯流大趨勢整合中。在分流的年代裡,我們理所當然地會認為電視媒體的競爭對手是電視,出版產業的競爭對手是出版業。不幸地, 典範移轉的效應來得又急又猛,所謂一雲多螢的概念正在急劇地影響著消費者使用數位內容的方式,從紙本到PC、Smartphone、Tablet等等各式的屏幕! 消費者已非單純地在書櫃中挑選不同的圖文書來吸收資訊,而是隨興地游走在上述不同的傳播與科技匯流元素中! 如果不能重新定位這樣的數位內容消費/使用方式,便很難在數位匯流的環境中聚焦得到消費者(或讀者)的支持!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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