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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5 第334期 訂閱/退訂看歷史報份直接訂閱
 

活動快報 哈金說
小李飛刀之寫與不寫

 
 
哈金說
  最近武壇最大的新聞,當然是Kobe最後一戰(勇士破公牛的73勝完全被無視)。我趕回家裡,看到他第一節發飆,然後我就昏睡過去(昨晚沒睡)。醒來時看新聞說他得了六十分。

  這個人就是狂啊。有甚麼好說的。不管喜歡他、討厭他的人,其實都佩服他。這就是魅力。NBA不會再有這種球星。LBJ?太不夠格。Curry?很好超棒,但他就不是Kobe、Jordan、Olajuwon、Bird、Magic、Jabbar這個等級的。

  要成為這個等級的球員,你必須籃球所有的技藝:運球、投球、勾射、籃板、傳球、防守、低位單打、組織、一號到五號所有的技巧,全部都精通。我們那個年代長大的小孩,早就被Jordan慣壞了,然後Kobe的出現,更讓我們堅信全能絕頂高手──用Bird的話來講,就是上帝假扮來打籃球的──是想要就做得到的。聯盟現在沒有這種人物。以籃球技巧而言,沒有人有Kobe的一半。

  Curry很接近了。他會是下一個神,只是不知能撐多久。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的球風,我們那個時代是全能,這個時代是比準比快,所以會是Curry的時代。但他很容易受傷,而且他的球技很倚賴雙腳的健康,不像老柯,長期膝蓋受傷,這兩年連腿筋都斷了,依然可以用其他技巧彌補。我還是喜歡看甚麼都很厲害的籃球員,還是很喜歡看精巧的低位單打,這幾乎已經快絕傳了。

  Curry除了缺乏內線技巧之外,他還缺一個超級巨星都應該有的東西:出大包。Jabbar拒絕當兵、而且把名字改成回教名;Magic曾逼走過教練;Bird這種白人比黑人厲害的存在,本身就是個大包,進聯盟之後一直爭議不斷;Jordan有Jordan Rules一書,揭露他好賭、虐待隊友的另一面;Olajuwon跟球團大鬧翻;Kobe有鷹郡事件。你是超人,就必須出過大包,爭議不斷。Curry太乖乖牌了。男人不壞,怎麼可以?

  以上顯示為講了一大串都與本周主題無關。大叔症狀如此。對了這一周要談《多情劍客無情劍》,請把箭頭往下移。

 
小李飛刀之寫與不寫
  《多情劍客無情劍》這樣的書名,很能體現古龍「文藝武俠」的風格。雖然後來的人改編成影視,名為「小李飛刀」,似乎比較貼近以李尋歡為主角的內容,但這本書本來就不是著重在「刀」,而是著重在「情」──友情、愛情、親情。這書名取得多漂亮啊,我再也想不出比這更好的武俠小說書名了。

  本書是古龍代表作中之代表作。但我實在是不喜歡李尋歡。我在中二的時候,就覺得李尋歡很中二了,可見此人有多中二。哪有人這樣,完全不管女友的想法,硬要讓給兄弟的,看起來好像很偉大很犧牲,其實都是很幼稚的霸道、自我和絕對的控制。而這樣的人當然就會有「小李飛刀」那樣的武功──霸道之極,一出手就死人,完全沒有任何餘地。

  難怪阿飛會跟他成為好朋友,因為阿飛也是這樣的人。愛林仙兒時愛得要死,不愛時就像丟棄衣服一樣,直接丟進資源回收桶,永遠刪除。所以阿飛的武功也跟李尋歡一樣,一出手就死人。為了突顯這兩個好人,古龍把本書的人都寫得超壞,整本書就看著這兩個傢伙把「壞人」殺死,然後充滿愛意地看著對方喝酒,這就是正義,友情。你在國中時看都覺得不對勁,現在再看,怎還能買這種中二的單呢?

  但古龍就是古龍啊。他這麼寫,當然有他的道理,也跟他的為人有關。書中處理的父子問題,依然是他的人生問題的自我療癒。極端的善惡之分、扭曲的愛情、和熾熱的友情,也跟他個人激越的待人處事有關。而關於武功的描寫,更是他「武俠革命」的重大跨步,讓看慣傳統武俠的讀者難以忍受。而其實,你無法忍受的部分,卻是古龍超越時代的部分,他把武俠的文學性,往完全不同的方向扭去,如:

  

.如何寫內功高強?

  這人走得很慢,但卻絕不停頓,雖然聽到了車鈴馬嘶聲,但卻絕不回頭!他既沒有帶傘,也沒有戴帽子,溶化了的冰雪,沿著他的臉流到他脖子裡,他身上只穿件很單薄的衣服。

  但他的背脊仍然挺得筆直,他的人就像是鐵打的,冰雪,嚴寒,疲倦,勞累,飢餓,都不能令他屈服。

  一個人能在冰天雪地中,衣服單薄,一直行走,而且雪飄到他頭上還會融化!還能流進他的脖子裡!而且他還不覺得冷!那不是內功極高強是甚麼?古龍沒有任何一字提及內功,沒有「內功已臻化境」、「內力之強已然登峰造極」之類的傳統描寫,卻從情境的敘述中,淡淡地帶出這一點。

•如何寫「強」?

  阿飛的劍,「嚴格說來,那實在不能算是一柄劍,那只是一條三尺多長的鐵片,既沒有劍鋒,也沒有劍鍔,甚至連劍柄都沒有,只用兩片軟木釘在上面,就算是劍變柄了。」這樣的「玩具」,卻是「危險得很」。到了故事最後,阿飛甚至削幾根竹子就可以跟高手打鬥。李尋歡呢?他的飛刀毫不起眼,只是鐵匠花三個時辰就能打出來的東西,但「小李飛刀,例不虛發」。沒有玄鐵重劍,沒有倚天屠龍,沒有蛇杖,一把小刀跟一柄破劍,就能要你的命,強不強?

  主角甚至沒有如蕭峰那樣強壯的體型和懾人的氣勢,或是如東方不敗那樣鬼魅嚇人的形象,而是一個喝一點酒就咳得快死掉的癆病鬼。古龍不是以強寫強,而是以弱寫強,普普通通、破破爛爛,卻無可阻擋。

  而寫高手之強,也不僅僅寫他武功如何絕高、殺人之法如何厲害:

  「哧」的,劍刺入對方的咽喉。

  流金鐺雖已推上阿飛的胸膛,但使鐺的人只覺喉頭一陣奇特的刺激,全身突然收縮,無論如何也無法將鐺翅再推出半分。

  他雙眼漸漸凸出,全身的肌肉都漸漸失卻控制,突然覺得胯下一片涼,大小便一起湧出,雙腿漸漸向下彎曲。

  他臉上充滿了驚訝和恐懼。

  他實在不能相信世上竟有這麼快的劍,這麼準的劍!

  可是他非相信不可!

  突然間,四下一片死寂,沒有人再出手。

  每個人都眼睜睜的瞧著這流金鐺名家可怕的死法,每個人都已嗅到他身上突然發出的惡臭。

  有的人胃裡已在翻騰,忍不住要嘔吐。

  令他們嘔吐的並不是這惡臭,而是恐懼,他們彷彿直到現在才突然發現「死」竟是如此可怕,如此醜惡。

  他們並不怕死,但這種死法卻實在令人無法忍受!

  阿飛沒有再出手,從人群中靜靜的穿過。

  剩下的還有九個人,眼睜睜的瞧著,一個人突然彎腰嘔吐。

  一個人突然放聲痛哭,另一個人突然倒在地上,抽起筋來。

  還有個人突然轉身飛奔而出,奔向廁所。

  孫小紅又何嘗不想痛哭嘔吐?她心裡不但恐懼,也很悲哀。他想不到人的生命有時竟會變得如此卑賤。

  阿飛在前面走,手裡提著劍。

  劍猶在滴血。

  就是這柄劍,不但奪去人的生命,也削奪了人的尊嚴。

  劍竟是如此無情!

  寫旁人嘔吐、痛哭、抽筋,雖然是有點誇張,但這麼花心思去側寫旁人的反應,來映襯主角武功之強,卻是非常別緻。

•如何寫快?

  判官筆,雙鉤,九環刀,五件兵刃帶著風聲擊向阿飛!

  兩柄銳利的刀去削他手裡的劍。

  孫小紅在擔心,她知道阿飛與人交手的經驗並不多,縱然和人交手,也大都是一對一,很少被人夾擊圍攻。

  他的劍對付一個人固然已夠快,但若對付這麼多人呢?

  孫小紅想衝過去,助他一臂之力。

  她還沒有衝過去,就已看到三個人倒下。

  她明明看到刀鋒已削及阿飛手裡的竹劍,但也不知為了什麼,倒下去的偏偏不是阿飛!

  這原因只有使判官筆的人自己知道。

  他認穴一向極準,出手一向極重,他自己也覺得自己明明已打著了阿飛的穴道。

  但就在他筆尖觸及阿飛衣衫的那一剎那,他全身的力氣突然消失。

  竹劍已刺穿他的咽喉。

  阿飛並不比他快很多,只快一分。

  一分就已足夠了。

  沒有甚麼「快若閃電」、「迅捷如飛」的形容詞,也沒有甚麼「一招之內揮出了七八十劍,令人眼花撩亂」之類的描寫,他就是比你「只快一分」而已。聽起來就沒有強多少,但如果你都可以比任何人快一分,那不是快極,又是甚麼?

.如何寫決鬥?

  上官金虹跟天機老人怎麼打,不寫,只寫李尋歡趕到時,上官金虹正抽著天機老人的煙管。李尋歡跟上官金虹的大決鬥,理應是本書最經典場面,不寫!寫最後開門出來的是李尋歡。用抽煙、開門這種日常動作,來寫絕頂高手的決鬥輸贏,這真的是前無古人。

  天機老人、上官金虹和李尋歡,分別名列「兵器譜」的前三名,前三名的大決鬥不寫,這樣的作法,從以前就被人罵到現在。武俠小說看看看看到最後,就是為了看這種場面啊,怎麼可以不寫!怎麼可以不寫!(丟書)

  好吧最厲害的決鬥不寫,阿飛跟荊無命這兩個很像的快劍手相遇,也是經典大場面了吧!總該寫了吧!

  突然間,寒光閃動!

  十餘道寒光帶著尖銳的風聲,擊向阿飛!

  龍嘯雲竟先出了手。

  他自然也並不奢望這些暗器能擊倒阿飛,但只要阿飛因此而稍有分心,荊無命的劍就可 以刺他咽喉!

  劍光暴起!

  一連串「叮叮」聲音後,滿天寒光如星雨般墮了下來。

  荊無命的劍已出於,劍鋒就在阿飛耳畔。

  阿飛的手已握著劍柄,但劍尖還未完全離開腰帶。

  暗器竟是被荊無命擊落的。

  龍嘯雲父子的臉色都變了。

  荊無命和阿飛目光互相凝注著,面上卻仍然全無絲毫表清。

  然後,荊無命饅慢的將劍插回腰帶。

  阿飛的手也垂下。

  又不知過了多久,荊無命突然道:「你已看出我的劍是擊暗器,而非刺你?」

  阿飛道:「是。」

  荊無命道:「你還是很鎮定!」

  暗器擊來,荊元命的刺出,阿飛除了伸手拔劍,絕未慌張閃避。

  荊無命沒有等阿飛答那旬活,接著又道:「但你反應已慢了……」

  阿飛沉默了很久,目中露出了一絲沉痛淒涼之色,終於道:「是!」

  荊無命道:「我能殺你!」

  阿飛想也不想道:「是。」

  TMD還是沒寫啊!兩人連劍都沒交鋒,卻莫名其妙跑出一個二流傢伙來搗亂,阿飛甚至連一招都沒出手,只憑關於「反應」的「討論」,阿飛就輸了!

  也許讀者訐譙連連,但你不能不說,古龍這樣的寫法,真的特別極了。他把想像完全保留給讀者──你知道這兩個人的武功是怎樣的,我在之前就有個別交代過他怎樣殺人對吧?那他們兩個會怎樣打鬥,就自己去想像吧!你可以想得多漂亮就多漂亮,多激烈就多激烈,多精彩就多精彩,交給你們了,結局我來告訴你就好。

  這樣的技巧,是一種創作者與接受者的「互文」,前情與後文的互文,甚至是過去武俠小說與本書的互文。武俠文本不再僅僅是該寫甚麼時就要寫甚麼,囉哩巴唆的一直重複寫同樣的東西,而是「反正你就知道是怎麼一回事」,讓讀者把自己的想像填進來就好的「開放式文本」。所以,為甚麼我要全部寫給你看呢?你自己就可以帶進去了啊。表面上,有一種「不寫」的不痛快感,其實卻早有「我已寫,你都知道」的想像動能。

  古龍這些示範,都是武俠的最新寫法。當然,他的拿手好戲還不只這些,因為本書很著重寫情,他自然也創作了很經典的描寫方式:

.如何寫寂寞?

  他不願阿飛再想這件事,忽然抬頭笑道:你看,這棵樹上的梅花已開了。

  阿飛道:嗯。

  李尋歡道:你可知道已開了多少朵?

  阿飛道:十七朵。

  李尋歡的心沉落了下去,笑容也凍結。

  因為他數過梅花。

  他瞭解一個人在數梅花時,那是多麼寂寞。

  一個絕頂劍客,居然沒有練劍,而是一天到晚默默數著梅花。武俠小說寫寂寞者,從無如此之筆。

.如何寫癡情?

  酒瓶空了,他就拿起把小刀,開始雕刻一個人像,刀鋒薄而鋒銳,他的手指修長而有力。

  這是個女人的人像,在他純熟的手法下,這人像的輪廓和線條看來是那麼柔和而優美,看 來就像是活的。

  他不但給了她動人的線條,也給了她生命和靈魂,只因他的生命和靈魂已悄悄地自刀鋒下溜走。……

  現在人像終於完成了,他癡癡地瞧著這人像,也不知瞧了多少時候,然後他突然推開車門, 跳了下去。……

  李尋歡竟在雪地上挖了個坑,將那剛雕好的人像深深的埋了下去,然後,他就癡癡地站 在雪堆前。

  他的手指已被凍僵,臉已被凍得發紅,身上也落滿了雪花。但他卻一點也不覺得冷,這 雪堆裡埋著的,就像是一個他最親近的人,當他將『她』埋下去時,他自己的生命也就變得 毫無意義。

  那把江湖人人聞之色變的致命飛刀,卻已廢棄,只是這般日復一日地刻著失去的戀人。這樣的癡情,不就是文藝小說才會出現的那種每天在紙上寫著愛人的名字、每天畫著愛人的畫像麼?卻寫成了武俠,而且毫無違和感。

  這就是偉大的《多情劍客無情劍》。

  李尋歡曾經關在酒館裡,沒日沒夜的喝酒,醉生夢死地喝了足足兩年。古龍創造了這個意象,烙進了他的心裡。在他生命最後幾年,因為肝病反覆出入醫院,生不如死,於是也把自己關在酒店裡面,足足喝了五天五夜的酒,終於把自己喝死。死成自己創作的角色,寫武俠寫到這個份上,也真的是空前絕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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