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寶媽騎機車「三貼」遭罰!搭載孩童注意事項
嬰兒與母親
文/Fan
騎機車載小孩「三貼」被攔下,無奈竟遭警察回嗆「我就是沒小孩」
一名媽媽在《新竹爆料公社》公開版中發文,有天用機車載家中5歲和4歲的小孩,因為「三貼」而被警察攔下,當下跟警察表示,「並不是每個人家裡都有汽車,有兩個小孩而且又沒汽車,難道騎機車都沒載小孩的權利?」
沒想到警察當作沒聽到,這時媽媽忍不住又說「難道你沒小孩嗎?」警察直接回說「我就是沒小孩」,讓她相當錯愕。在PO文最後灰心寫下「如果家裡沒汽車,千萬別生小孩」,同時也向網友求解:家裡有兩個小孩以上,又沒汽車,大家都怎麼接送小孩?
不少網友在底下留言,表示有同感:「沒小孩的真的不知道有小孩的辛酸」、「這真的說出很多爸媽的心聲」。但也有網友支持警察,認為違規就是該罰,「不願意守法就不要生小孩」、「三貼很危險,違規就是違規」、「沒有汽車,就走路帶小孩」。
觸法恐挨罰!遵守交通法規避免孩子身陷危險
全台機車密度相當高,用機車載小孩,可說是很常見的畫面,甚至是你我從小的生活經驗,但根據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機車腳踏板不得搭載孩童,後座坐人後就不能另載物品,爸媽別貪求一時的方便,而讓自己與孩子身陷危險中。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2款:小型輕型機車不得附載人員,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一人。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3款:附載坐人後,不得另載物品。但零星物品不影響駕駛人及附載人員之安全者,不在此限。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4款:附載坐人不得側坐。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5款:駕駛人及附載坐人均應戴安全帽。
5歲以下盡量別坐機車!不得已時,也要遵守3大安全原則
靖娟兒童兒全文教基金會調查發現,孩童站立於機車前方踏板的風險,是騎士的2.45倍,同時警政署也統計,機車事故是兒童交通事故中死傷的第一名,兒童乘坐機車需承擔極高的風險,因此建議,5歲以下的孩子,別坐機車。
但相信有許多家庭的情況,就像PO文的媽媽一樣,可能因為經濟因素或其他考量,家中無法備有汽車,如果是不得不騎機車載小孩,建議爸媽遵守以下3個安全原則:
1.幼童應坐後座,不要站前踏墊
機車前踏板不管是站立或放置安全座椅都不合法。如要讓孩子坐在後座,建議在後座加裝兒童用手扶椅,如是較大孩子則要抱緊駕駛人,且雙腳要能踩在機車兩側踏板。以重型機車測量,孩子小腿長至少40公分才能踏到,通常6歲幼童平均小腿長度約為35公分。
2.記得戴上安全帽
無論是騎機車或腳踏車,孩子都要戴上安全帽!目前市面上有8個月以上寶寶可以戴的「嬰幼兒保護帽」,重量也輕很多,可以在學步期、騎乘腳踏車、機車時戴。
正規的「兒童安全帽」最小頭圍是50公分,但5歲以下孩童平均頭圍不足49.9公分,若買不到適合尺寸的安全帽,建議改用單車安全帽及直排輪安全帽,若寶寶臉頰處太鬆,可以加墊海綿,調整鬆緊帶固定好安全帽。
3.騎乘時應放慢速度、不超車
5歲以下乘坐機車不安全,即便是載5歲以上的孩童,時速不要超過30公里,也不要超車,放慢速度才能隨時注意路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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