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前兩期的訓練,你對於尋找破案證據,是不是有更多了解呢?這次我們要一窺槍枝的祕密,透過彈頭和彈殼的比對突破案情。這種比對子彈的方法其實在1700多年前的三國時代就有人運用了,一起來看看吧!
冤枉啊!刺客不是我!
孫登是三國時期孫吳的皇太子。有一天,他帶著一群侍衛騎馬到郊外的樹林遊玩。走著走著,忽然聽見「嗖!」的一聲,從暗處飛來一顆彈丸,直直往孫登的腦門飛去,侍衛驚慌的大喊:「太子殿下小心!」
孫登忙勒住馬,扭頭恰好聽見彈丸從自己耳邊擦過,嚇得他差點摔下馬。侍衛見到這場景,即刻散開,搜捕意圖謀害太子的刺客。此時恰好有一個少年往孫登這裡走來,侍衛們一看到他手持彈弓,立刻不由分說的擁上去,將少年按在地上罵道:「大膽刁民,竟敢謀刺太子殿下!」
少年一聽,連忙大喊:「冤枉啊!我……我只是來樹林裡打小鳥玩的!可不是什麼刺客!」侍衛聽少年這樣狡辯,舉起拳頭正準備揍他一頓,旁邊的孫登開口了:「慢著!」
他命令侍衛把剛才那顆彈丸找出來,又叫人搜出少年身上揣著的幾顆彈丸。孫登把兩種彈丸托在手上細細比對,隨即要侍衛放了這位少年,孫登對侍衛說:「你們看,這兩種彈丸的大小不同,可見他不是剛才企圖謀害我的刺客!」侍衛聽了,由衷佩服太子的聰慧,連忙放了這位無辜的少年。
通常在案件發生後,鑑識人員很快就會趕到現場勘察。在此之前,管區警員會先拉起封鎖線,維持現場的完整性。即使是警察局長也不會貿然碰觸任何物品,以免破壞現場,如此一來,才能讓鑑識人員蒐集到有用的跡證。
你還記得在不同的案件現場,會有不同的採證重點嗎?在槍擊案件現場,鑑識人員會以射擊過的彈頭和彈殼為採證目標。當發現彈頭或彈殼時,鑑識人員首先會拍照記錄它們的位置及狀態,再放入乾淨的證物袋,迅速送到刑事警察局鑑識科的實驗室進一步進行指紋、生物跡證或化學微物的採證,接著進行彈頭或彈殼比對的作業。
在前面的故事中,孫登使用的方法就是最簡單的彈丸量測,比對彈丸大小後,立即排除少年的彈弓是兇器,還給少年清白。現在的鑑識人員也可以透過測量彈頭或彈殼的尺寸,來研判子彈是哪一種類型及口徑,再判斷槍枝可能的類型或廠牌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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