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春在部落格中談「遲散」,雖然是駁我的觀點,但我覺得很有道理,所以鄭重推薦大家閱讀。
(請參見張大春部落格http://blog.chinatimes.com/storyteller/archive/2010/11/11/561808.html)
文學、文字上的認知,主觀、客觀有時候很難分,所謂文無第一,意思是,沒有人可以在文藝(思想、看法、觀點)上是絕對權威的。
大春兄談「遲散」,細膩周到,解決了一個晉人文字的難題,好得很,比許多望文生義、看圖說故事的書法賞析高明太多了,這才是「正確理解」書法、文字的態度,當然要推薦。
大春兄通知我他在部落格上寫了這篇文章,我去看了,立刻發了一個鄭重的推薦,沒有辯駁、沒有質疑、也沒有討論,甚至連意見都沒有。
文學、文字、語義上的看法、見解,常常是多面向的,很少有什麼絕對正確的觀念,但以「遲散」來說,大春兄提出它是一個不可以拆開的複合詞,有例證有說明,雖然並不必然是「絕對唯一」的解釋,但我覺得意思圓滿,所以鄭重推薦大家閱讀。
倒是某些讀者的反應讓人覺得有趣,有些匿名的網客,讀了大春的文章,就對我之前的說法有所譏諷,因為是匿名,所以當然不知這些人是何人,但以我的認知,我卻可以肯定這些人認不得幾個草書字體,對那些需要仔細辨認的晉人文字,更可能看不懂半篇。
因為,任何對書法有一點基本認識的人,對我文章所談的東西,不要說肅然起敬,至少也會覺得受益良多。沒有這種感覺的人,不是書法高手中的高手,就是完全不懂書法。
不懂裝懂,常常是對這樣的人,到處惹事生非。
網路上這種人很多。
之前,我偶然發現犬馬兄的文章對文人畫的起源寫錯了,所以留言更正,也有匿名網客,因此惡意留言,諷刺犬馬兄弄錯了文人畫「這個基本常識」,我請那個人用本名、800字寫一篇文章,看看能不能把「這個基本常識」談清楚,如果做不到,就閉嘴,更不要拿我寫的東西來諷刺別人。結果,此人從此消失。
網路上發表文章,本來就是一種無私的貢獻,閱讀者沒有任何付出,就算不心存敬意,至少應該心存善意,如果連這一點善意都沒有,老實說,根本連最基本做人的道理都不懂,這樣的人,不值得也不配被尊重。
其實網路是最直接反應一個人品格的地方,那些躲在匿名後面胡亂發言的人,不妨自己照照鏡子,應該會發現,鏡子裡的人面目可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