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市議員賴素如被控為護航太極雙星取得台北雙子星開發案優先議約權,曾比出「一、五」手勢索賄一千五百萬元,因對方「殺價」改成一千萬元;她拿了一百萬元前金,在開發案引起爭議後退款,檢方以她涉犯貪汙重罪等理由聲押,法院今凌晨裁定一百廿萬交保。
同案遭聲押的太極雙星顧問賈二慶、幕後金主程宏道各十萬、卅萬交保。賈、程都供稱「賴素如確實索賄一千五百萬元」,他們認為獅子大開口,「砍」到剩一千萬元,並以「一、三、六」或「一、九」兩種方式付款。
本案關鍵白手套彭建銘(世益機電負責人)承認交付賴素如一百萬元前金,檢方訊後交保卅萬元;太極雙星前後任董事長劉文耀、何岳儒分獲卅萬、五十萬元交保。
據了解,賴素如前天到案後供詞反覆,原否認索賄,得知彭建銘招供後改口說是「政治獻金」,且說去年底已將錢歸還,否認藉由職務與廠商期約收受不正當利益。
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向業者陳啟祥索賄八千三百萬元未遂,並與陳約定將賄款切割為「三、三、二三」方式支付;檢調說「賴素如曾任林的辯護律師,她向廠商索賄的手法與林如出一轍。」
據調查,二○一一年間,賈二慶透過彭建銘找賴素如,希望她能在台北雙子星案中護航,並針對私地主權益維護部分提出修正案;若法案順利通過,太極雙星即能取得開發案投標資格。
當時賴素如告知彭建銘,護航代價是一千五百萬元,還對彭比出「一、五」手勢;程宏道認為不合理,請彭建銘「殺價」,最後定調一千萬元。
賈二慶供稱,一千萬分作「一百、三百、六百」三次付款,也就是提案一百萬元、法案一讀再給三百萬元、二讀再支付六百萬元。
賴素如依約提案後,彭建銘前年十二月將代墊的一百萬元帶到賴素如律師事務所交付;一讀通過後,程宏道沒付三百萬元,強調等「事情辦完」一次付清,賴素如沒有意見。後來二讀沒過,太極雙星原本的計畫告吹,賴素如於去年十一月緊急退還一百萬元給彭建銘。
被懷疑洩密的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邱大展,檢方認為構成要件不足,昨天凌晨訊後請回;檢方認為,太極雙星的財務能力遠輸「中工組」及「億大組」,邱為何要向市府推薦太極雙星?將調查其中是否涉及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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