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總統的連任就職演說,全文約六千字,其中涉及兩岸議題部分,以「國家安全鐵三角」為主框架,超過二千字;這是最受各界矚目的部分,也是演說著墨最重的部分。馬總統對兩岸議題的論述,大體上仍維持其在二○○八年首任就職演說的架構,可證此一架構之正確與有效;但也有新的引申的部分,卻已形成了新的爭議。
四年來維持一貫的部分是:「英九要在此鄭重指出:中華民國憲法是政府處理兩岸關係的最高指導原則;兩岸政策必須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臺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此一架構,如今已成台美中三方的共識或默契,並已經歷二○一二年總統大選的考驗,可謂正確與有效。
至於引申的部分則是:「依據憲法,中華民國領土主權涵蓋臺灣與大陸,目前政府的統治權僅及於臺、澎、金、馬。換言之,二十年來兩岸的憲法定位就是『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此段論述,即是所謂的「一國兩區」,已成近兩個月來政治爭議的焦點。另外,各界關注馬總統會不會說出「兩岸同屬一中」,則在演說中馬總統說了「兩岸人民同屬中華民族」,亦是一個爭議。
事情的源頭來自三月間的「吳胡會」。當時,胡錦濤說:「確認(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這一事實,符合兩岸現行規定,應該是雙方都可以做到的。」吳伯雄說:「根據雙方現行體制和相關規定,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吳伯雄並說:「台灣現行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即是以『一國兩區』為法理基礎的,兩岸並非國與國的關係,而是特殊的關係。」
馬總統在就職演說的相關表述,與吳胡會之間有何關連,尚不得而知。可能的情況是:北京鑒於兩岸情勢的變數莫測,希望提出兩岸論述新的主命題「兩岸同屬一中」;但馬政府對「一中」的定義有所疑忌,因而以「回歸中華民國憲法」作為回應,而「一國兩區」即是中華民國憲法的法理架構。
馬政府的此一應對,至目前看來,應屬合理。因為,依據「為因應國家統一前需要」而頒定的增修憲法第十一條,即稱「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至《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則改稱「台灣地區」及「大陸地區」;若無此一法理基礎,就根本不會有「台胞證」與「陸胞證」,則兩岸一切交流互動即失根據。因而,馬總統說:「二十年來兩岸的憲法定位即是『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歷經三位總統,從未改變。」此說無錯,此理無誤。
然而,在兩岸三黨的競合架構中,這個新的論述架構(其實是原本即在法理體系中)卻可能引致正負兩向的發展。可能的負向發展是:「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已是一個相當成熟、穩定且有效的架構,如今加上了畫蛇添足的「一國兩區」,即可能引發新的爭議與衝突;近兩個月來的擾攘,便是印證。
可能的正向發展則是:如前所述,吳胡會中,兩岸皆稱「一個中國」,是根據雙方現行之體制與規定;而所謂「現行體制與規定」即是指各自的憲法。國台辦主任王毅且說:「一國兩區是長期以來台灣在法律層面對兩岸關係所持的基本態度。」倘若北京對中華民國的「一中憲法」能持此見解,並朝此一方向調整「一中存異各表」的政策,應當可作正向期待。
民進黨處此情勢,必須謹慎因應。四年前魯莽反對ECFA,最後落至作繭自縛,可為殷鑑。目前所見,民進黨似對「一國兩區」見獵心喜,彷彿認為這是從「九二共識」脫困的出路,對著「一國兩區」狂追猛打。但是,「一國兩區」最後必將回到「憲法之辯(辨)」;如謝長廷等正擬以「憲法共識/憲法各表」為轉型槓桿,倘若否定「一國兩區」,將如何維持由「台胞證」與「陸胞證」所支撐的憲法架構?難怪謝長廷的理論被蘇貞昌暗譏為「山寨版的國民黨」,而謂應當作「正港的民進黨」。試問,民進黨若又想托庇於中華民國憲法,卻又要切割支解中華民國憲法,豈有生路可言?
我們認為,「一國兩區」其實是「一中各表」更加深入憲法法理的一種表達形態。當然,愈深入憲法法理,愈會形成社會的心理壓力,卻也是面對問題的契機。因為,如果「一國兩區」意味著回歸至中華民國憲法來界定兩岸關係的定位,當然比由北京片面去決定要好得多。因而,回歸憲法的「一國兩區」表述,潛藏著兩岸有可能在相互認知的憲法層次去建立互信的機制,民進黨應當因勢利導,不要自絕出路。
民進黨否定「一國兩區」,不啻自我否定憲法架構,已被北京指為「頑固台獨」;而其反美牛的姿態,亦極可能被美國視為「世仇」。民進黨應記取由「ECFA親中賣台」至「概括承受ECFA」的慘痛經歷,不要逞一時之快,又將自己逼進一條無尾巷。
不過,兩岸各依「現行體制及規定」(即憲法)所界定的兩岸關係,並不能解決「一個中國」的疑義;這也應是馬總統未言「兩岸同屬一中」,而只說「兩岸人民同屬中華民族」的理由,因為,「一中」仍在「存異各表」狀態。我們的建議是:兩岸若要平穩走下去,仍應當有一「屋頂中國」的「中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