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一月,一個廿九歲的年輕人到阿根廷的鄉間旅行,看到小孩多半沒有鞋子穿;他們的腳上,有新刮的傷口,也有結疤的舊痕。他暗自發願,要幫小孩找鞋子。
怎麼找?第一個念頭是成立慈善機構,請善心人士捐助。但他想起幾天前,在布宜諾斯艾利斯的咖啡店,偶然遇到一個美國婦女,也在做勸募鞋子的工作。聽她說,依賴捐助不但來源很不穩定,而且募來的鞋子,也不一定合腳,因此經常青黃不接。
這個年輕人過去十年做過四種生意。這個經驗讓他突然有了頓悟:為什麼不開一間鞋店,把賺來的錢買鞋子送給小孩?他找來教他打馬球的阿根廷教練商量,最後決定一個計畫:他的鞋店每賣一雙鞋子,就送一雙給小孩。
他揹著帆布袋回美國,裡面是二五○雙阿根廷傳統的帆布鞋(alpargata)。經過一番籌備,二○○六年五月,他的鞋店在加州的Venice開張,店名叫Toms Shoes,意思是明日之鞋(Tomorrow's Shoes)。這個鞋店沒有店面,只靠網路。剛開始冷冷清清的,幾乎無人問津。
好運突然降臨。五月廿日洛杉磯時報(Los Angeles Times),登出一則報導,介紹這個「賣一雙,送一雙」的故事,還附上新鞋店的網址。那是星期六。一天之內,他接到二千二百雙鞋子的訂單。暑假結束,他已賣出一萬雙。
他帶著父母、弟妹和三個助理,在二○○六年十月回到阿根廷,租來一輛大巴士,裝滿帆布鞋,由他的馬球教練帶路,一個村莊又一個村莊的跑。每到一地,總有一大群孩子等在空地上,看到大巴士開進來,立刻歡呼、鼓掌、雀躍,迎接他們今生第一雙鞋子。年輕人親手幫小孩穿上新鞋。看到一張張童稚燦爛的笑顏,他卻熱淚盈眶。
這位年輕人是Blake Mycoskie。二○一一年他把這段故事寫出來,書名叫「Start Something That Matters」,一出版就登上紐約時報暢銷書的排行榜。
Toms Shoes賣鞋子賺取利潤,但目的是為小孩買鞋,不是幫自己賺錢,和一般的營利事業不同。它協助解決社會問題,但不靠別人捐助,不是慈善基金會。這種事業就是社會企業。
社會企業能不能存活?有人不看好。他們認為營利兼顧慈善,必然妨害業務的發展。營利事業只能為股東賺錢,所謂公益慈善,不是不務正業,就是公關慈善(public relation charity),只為提升企業形象,有益產品行銷,最後還是回歸股東利益最大化的目標。
但是有人相信社會企業,而且身體力行,像大家熟悉的尤努斯(Muhammad Yunus)。他創辦鄉村銀行(Grameen Bank),借錢給無法向銀行貸款的數百萬孟加拉婦女,幫助他們擺脫高利貸的剝削,努力帶領兒女掙脫貧窮的漩渦。
更有人提倡社會企業,以實際行動獎勵他們的貢獻。就在Blake Mycoskie的大巴士穿梭在阿根廷的村莊之時,諾貝爾委員會把二○○六年的和平獎,頒給尤努斯和他創辦的鄉村銀行,表彰他們經營社會企業卅年的成就。當然,鼓勵社會企業的不只是諾貝爾委員會,許多國家都設有大大小小的獎項。
台灣需要更多優秀的社會企業。事實顯示,許多社會問題的處理,光靠政府和營利事業,很難克竟全功。社會企業要能發展茁壯,需要社會的支持,特別是媒體的關注與報導。同時,政府和民間團體在獎勵優良廠商之外,也要設置適當的獎項,鼓勵優秀的社會企業。不論是實質的獎勵,或是一篇報導、一紙獎狀,都會有出人意表的功效。
(中原大學講座教授,司法院前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