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一陣子,觀察到美國一個叫「Cash Mob」的奇象,這個字來自於「快閃族」的「Flash Mob」,所謂快閃族就是,一群人說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突然間聚集在某處,跳舞、排隊、呼口號,然後當場作鳥獸散去!而「Cash Mob」,可翻譯為「快錢族」,則是怎樣?
「快錢族」的意思是,一群人說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突然間全部聚集在某一家「商店」,然後,大家記得帶自己的錢包,拚命買拚命買拚命「買」那一家店的東西!
據維基百科表示,「快錢族」的點子由於太好了,它的發明人竟有已經有爭議,有一說是在去年8月5日,一位住在美國紐約的部落客Chris Smith號召了超過100位鎮民一起到葡萄酒店購買,那是史上第一場「快錢族」活動。
另一說則是去年的十一月,一位住在美國克里夫蘭的律師Andrew Samtoy成功號召了40人到當地的書店購物,該律師也開始寫了一個部落格來推廣「快錢族」的概念。
無論是去年八月,還是去年十一月,總之,「快錢族」的新玩法,到現在也才半年多的歷史,不過,它卻默默的在全美國燃燒中!目前美國已有32州以及加拿大辦過「快錢族」活動,你看看一個網站「Cashmob.com」就附上一張很是震撼的地圖──你可以看到,不久未來準備舉辦的「快錢族」活動,竟有高達20個,而這半年來舉辦過的「快錢族」活動呢?已經密密麻麻超過一百個以上,遍佈全美國!
嘩,這麼紅?
有趣的是,這個「快錢族」和「快閃族」不同,它背後往往有一個很特殊、很易煽動人心的「宗旨」,畢竟,你找來這麼多人、拿著不多不少的現金,要去購買同一家商店,不是很多人願意幹這種事,WHY?出師的理由為何?
目前大部份的「快錢族」被號召到某家店一起買東西的「理由」,主要皆是為了支持「在地產品」(local products),目前這些產品已經被外來貨給打得死死的,外來貨價格低、東西又不錯、大量生產,如果當地人還不支持當地的產品,還有誰來支持?所以,這些人就號召大家來到這些有在地產品的商店,大買特買。
他們說,「快錢族」可說是「反向Groupon」,Groupon是先談商家,商家願意配合並接受抽成,Groupon即跑出去號召一堆民眾來該商家消費。但,「快錢族」卻是由民眾自行決定哪一個是幸運商家,然後自行發起此活動,而商家從頭到尾都是「被動」、從沒給過任何的費用、折價,就真的「天降甘霖」,好多好多的人跑來買他們的東西!謝謝快錢族!
我覺得,快錢族的概念若在亞洲有一天可以發展,亞洲來看,城市居多,且對在地的感受較低,我倒想到另一個有趣標的,可以號召「快錢族」在某年某月某日一起來瘋狂購物!
那就是──
非連鎖的商店。
大街小巷,仍存在一些非連鎖的麵包坊、洗衣店、快餐店……有的是新起之秀,想和知名連鎖店抗衡,但才一家店,非常辛苦;有的是真正的老商店,50年以上的歷史,仍在那邊苦撐,這時候可以帶來更多人去消費,一方面一解該店現金之困,一方面也讓更多人認識該商店。我想試試看這個規畫,如果你是獨立商店,多小都不怕,可以寫信給我們contact.mr6@gmail.com、invite.mr6@gmail.com,我們看看可否辦一場「快錢族」活動讓你們玩一玩。
但我自己是覺得,將「快錢族」稱為「反向Groupon」實在太可惜,因為「快錢族」的美好就是它不系統化、很自然(spontaneous),我覺得要讓快錢族在各地發酵,一定要保持它的分散性;任何試圖將它「綁一綁」來系統化的當行銷活動來辦,都會失敗,甚至將它成立一個中央網站來推廣宣傳,都有可能會失敗。
這也是行銷人員每次想「策動」網友(就像快錢族那樣),往往力不從心、功虧一簣的原因。你可以看到,有些大公司、大產品想辦法創造一些新的形象,譬如特別環保、特別關懷、特別支持某議題,但是,大企業就是大企業,那種「大」的形象難以消滅,因此,每當網友發現這是來自大企業、知名品牌,就難以真正策動網友的心。反之,這種「快錢族」,莫名其妙喊出來,卻很容易召集一些網友,一起去做某件事。
我覺得,每家企業都有號召「快錢族」的潛力,只是,企業在平常的行銷活動、產品推廣之餘,必須繼續努力的去找到那個讓網友重新的願意發自內心、去支持你的產品的核心概念,那概念需要更久的時間發酵,或許甚至不是一年行銷規畫可以完成的,或許,它根本就一直已經存在三十年,只是你必須要把它「叫出來」,而這就是行銷的有趣之處,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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