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編號5:〈隨和的靈魂〉
有人說,我是一個罪大惡極的人。
有人說,我是一個忠臣。
更多人說,我是一個能征善戰的武士。
但更多人說,我是一個禍亂天下的巫師。
我是,伍子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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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逝的靈魂該悼念著誰呢?我的靈魂如飛蓬般,被狂風拋來擲去。沒有人替我築一道墳墓,所以,陰曹地府沒有我的名號。我入不了黃泉,卻也不屬於人間。偶爾,我在江中只剩白骨的屍首,仍會傳來陣陣凜冽的冰冷。那時我會嘆息,人們說我的嘆息能興起三千江波,於是替我立了一座廟。但是,就算祭祀我,我也無法得到一處安身的所在,更無法藉此上達閶闔,列座諸仙。
我只能飄著,飄著,等待有一天我的墳墓被立起,我的名字被一劃一劃刻在石碑上,到那時,我就能消散了。不再神不成神,鬼不成鬼。吁嘆呀……
我不否認,我是一個滿身罪惡的人,而我並不後悔。
在我的熱血尚未流乾之前,我的肌腱強壯,我的靈魂狂猛。在哥哥教我劍法的時候,我們總是會練習。而我把那每一次練習,都當成實在的打鬥。故而哥哥時常被我傷到,我愛他,他不曾介意我的剛戾之氣,他是個溫柔的男人。甚至是我在外與人不悅,劍染了血,他依舊對我沒有打,也沒有罵,只是勸說,就算他絕對有能力痛揍我一頓,哥哥的武功比我高強太多了。但他是天下最隨和的人,沒有人能對他升起怒火。就算是王要殺他,他也從了君命,而毫無怨懟。
我愛他,愛哥哥,這個完美的人。所以我要報仇,殺死楚王。那該死的,殘虐的楚王。
而我也愛父親,他是一個老臣,也是一個偉大的父親。從小,母親就得病死了。是父親將我和哥哥撫養長大。聽爸爸說,母親的性子是很烈的,我的肉體中流的,大多是我那記憶希微的,母親的血。而哥哥,則像他一樣。父親的個性,就像哥哥一樣隨和,只是隨和之中多了點主見。我多麼希望父親不要有主見,我欣賞這點主見,可這點主見也惹來了殺身之禍。
那可恨的楚王,為太子娶妻。見了新婦的美貌,竟罔顧倫理,強暴了他的媳婦,並納為己有。父親看不下去,於是勸楚王行為不可太過放縱,否則必然招來禍端。
楚王一怒,就囚禁了父親,準備處死。我和哥哥自也不能倖免,楚王殺人,非要趕盡殺絕不可。哥哥就是太溫順了,竟然想陪父親一起死。父親也真是的,分明是楚國巫法最厲害的男人,卻不願用在楚王身上。爸爸雖然把巫法傳給了我和哥哥,但哥哥沒有天賦,而我還太年輕了,巫法是越老越強。唉,若父親在生存上也有點主見,那就什麼事也沒有了。
但他沒有。不久,我為了救父親和哥哥,用自己半身的血獻祭。劈了一道大雷在楚王的宮殿上,卻打偏了,有一個強大的人阻礙了我。我知道,是父親,他不願我背上弒君的罪名,傻父親,真傻啊!於是我拖著虛弱的身子,逃離楚國。一路上,我見人就殺,殺了,我就喝下死人的血,吃下死人的肉。巫法只能用血催動,而我的性命,也得要維持。維持了,才能報仇。報償殺父屠兄的血海深仇,在來到吳楚邊境時,我聽到了父親和哥哥的死訊。我發誓,我不再用巫法,因為我要積蓄力量,直到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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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殺仇人,還不足以稱為惡人。我是這麼想的,我也殺了很多對我有恩的人,用哥哥傳授我的劍。一個好心的漁父,渡我過河,為了不讓行跡漏洩,我一劍刺死了他。當我餓到雙眼看不見的那時,有一位洗衣的老婦餵我吃粥。等我吃飽了,也砍下了她的頭,我不能讓任何人知道我的蹤跡,或是妨礙我,報仇。所以當接濟我,重用我的吳王僚對伐楚不積極時,我就和公子光共謀,把我在吳國收的徒弟專諸送給他,讓專諸在筵席上絕妙無倫地刺殺了吳王僚。
我的劍法很強,我的徒弟也很有天份,我喜歡他。我的主子也待我不薄,他是我敬重的人。但,誰也不能阻止我復仇!我從來也不在乎和野心家合作,我來吳國,不是要找明主賢君,而是要,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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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記得那一天。我們,攻進了楚都。那時候,殘暴的楚王已經死了。但不要緊,我的復仇之火,豈是一縷亡魂能夠熄滅?我下令,全城屠殺,不留活口,要讓楚國萬劫不復!那時候,滿地的鮮血淹沒了腳踝。而後,我把數十年積累的法力,和這戰場上所有的鮮血,都催化為毀天滅地的巫法,高聲一喝,三十萬道晴空巨雷一瞬劈下,楚國的宮室與宗廟,能擊毀的,擊毀。沒擊毀的,燒毀。楚王的墳墓也被打碎,他的屍首棺木,曝曬在光明之下,我熊熊的復仇烈火,把那暴君的屍骨燒成灰燼。
哈哈哈哈哈……
少了復仇,我的人生似乎缺了什麼。我開始溫順、隨和,就像父親和哥哥一樣,我失去了幹勁。我決定把餘生都用來報答助我復仇的吳國,吳國的霸業擴張,而一旁的越國蠢蠢欲動。我擁立的公子光,或者該稱他吳王闔閭,在和越國的戰爭被殺。但他的兒子夫差即位,隨即打敗了越國。戰場上,我看越王勾踐和年少的我,太像了。如果不讓他死,他日吳國就和楚國一樣的光景。
然而夫差不聽,他放過了勾踐。向北和中原爭雄,我知道,其實連年用兵已經耗盡了吳的國力。所以我勸我王,但是他不聽,他不想被父親比過去。我雖然隨和,但終究還是有點堅持吧!我犧牲了三百人,催動巫法,製造大旋風,把從海路遠征的吳軍逼了回來。
但,這種下了我的死因。等吳軍回國,我又苦勸吳王固守疆土,勿再北上,越國已經有竄動的徵兆。但我殺人作法,逼退吳軍的行為,卻反倒使吳王連聽也不聽,後來,不知是誰,一個小人物,和吳王說我是越國的細作。於是,我立刻就被下獄處死了,那時我也不抵抗,還感嘆地留下遺言。我還記得,我說:把我的眼睛懸在城上,讓我親眼見到吳國的滅亡。
啊!真像父親和哥哥啊!
哈哈,哈哈哈哈。如果是當初的伍子胥,怕是早殺了夫差,另立新主,而不會這麼曲折了。想當時,我的屍體被不滿我話語的吳王丟進江河中,他不欲掛上我的雙眼,成全我的遺言,讓我看見吳國的毀滅。不過,雖然看不見,但,我聽到了。
聽到了,又能如何呢?我的骨血已被江水沖盡。我只是一縷隨和的靈魂,一如我的兄長,我的父親……
吁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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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編號6:〈名敗號無勝〉
一彈指即是六十剎那,而聞名天下的飛刀飛過六尺三的距離,也許連一剎那的時間都用不著。
人怎麼可能會在如此短暫的時間裡想起那麼多的事呢?
自幼時習武少年有成,自視無敵卻挫於瀟湘,敗於鐘二,不敵崑崙,險些命喪於還玉,論一生之所成,到今日竟仍無建樹。
若問能有機會重來,會不會不再執於頂峰?樂享於江湖中前列之名呢?
此種發想自然可笑,但若真能如此,公孫無勝仍然會是只敗不勝的公孫無勝,永遠也不會變成公孫不敗的。
因為事如果做錯了,也許重來來過還能夠有所更改,但是人錯了,不問重來多少次,也只會一錯再錯罷了。
就算能得天下一流高手之名,卻要我將那些豬狗不如的三流劍客一一擊殺,並以此傳頌江湖,這等無趣無用之人生,必定比死還要痛苦,比錯還要更錯!
這一生中出手四次,雖然未得一勝,但卻無愧於心。如此年邁,還能遇見這名年輕知己,也算是老天帶我不薄,只可惜日出將至,我倆必須性命相博,沒有時間再對酌幾口。
那飛刀終於來到眼前,小李飛刀例不需發,若我不敗,這世上還有誰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