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露露小女孩~
露露是家裡唯一的小孩。
露露是家裡唯一的小孩,不管她想要什麼,爸爸媽媽都會給她。寵壞她的結果是怎麼樣呢?露露什麼都想要。吃不完的糖果。玩不完的玩具。看不完的電視卡通。如果爸爸媽媽膽敢說(這種機會其實很少很少):「抱歉,小寶貝,我們覺得妳擁有的東西夠多了呢。」露露就會放聲尖叫直到燈泡爆掉,然後再躺在地上,腳亂踢手亂揮的耍賴。沒多久,爸爸媽媽就好投降,說:「好吧,就這一次喔。」就這樣,露露又得到她想要的東西了。
她就是這樣的一個小女孩
關於事件的起因~
雷龍是不能養在人類的房子裡的。
在露露生日的兩個星期之前,她向爸爸媽媽宣布說,她想要一隻雷龍當作生日禮物。她剛剛說什麼?什麼?一隻雷龍?沒錯,她想養一隻雷龍當寵物。一開始,露露的爸媽還以為她只是在開玩笑,然後他們才發現——喔!太恐怖了!——她是認真的。
他們耐心的向她解釋,雷龍是一種生活在森林裡的大恐龍,不能養在人類的房子裡。總之呢,露露的爸媽不斷向她解釋,雖然雷龍喜歡吃植物、不吃動物(包括像露露一樣的人類),雖然雷龍很可愛(脖子長、頭頂尖的傻呆模樣),但牠個子實在太大了,真的只適合在野外生活,不適合當寵物。
養一隻狗,養一隻貓,養一條金魚,養一隻鳥,養一隻沙鼠,養一隻天竺鼠,都可以。一隻雷龍?絕對不行。
不行?爸爸媽媽竟然說不行?露露可不習慣聽到「不行」這個答案。而且她討厭——真的非常討厭——聽到「不行」 這兩個字。為了表示自己有多討厭這兩個字,露露開始尖叫,高分貝的尖叫聲使客廳裡所有的燈泡全爆掉了。「我要一隻雷龍當生日禮物。」
四天,八天,十天,十二天過去了。露露還是不停的說:「我要一隻雷龍。」爸爸媽媽仍舊說不行。所以露露就繼續尖叫,繼續躺在地上,腳亂踢手亂揮耍賴。露露的爸媽還是說不行。一直到了第十三天,也就是露露生日的前一天,就在吃過午餐後,露露對爸媽說:「好吧,你們兩個討厭鬼(她真是超級沒禮貌),如果你們不幫我買一隻雷龍,那我就出去自己找一隻回來。」
露露自己整理好一個小小的行李箱,跟爸媽說聲「再見」之後,就頭也不回的走出門。
露露可沒有忘記,要去幫自己找一隻雷龍回家。露露的運氣不錯,距離她家不遠的地方,就有一座很大的森林。森林裡的動物從來不曾騷擾過人類,因為也從來沒有人去打擾過牠們。不過,動物們要小心啦,露露來了!她拖著腳步穿過森林,晃著手上小小的行李箱,然後用很大很大的聲音──大到所有睡午覺的動物都被她吵醒──唱著這首歌:
我要,我要,我想要找一隻雷—雷—雷龍來當寵物。
我要,我要,我想要, 找一隻雷—雷—雷龍來當寵物,
露露一步步費力的走在森林裡,森林裡長滿了樹木,密密的樹枝刮著她的臉,樹根害她跌倒,但露露一點都不在意,因為她心裡只想著一件事,你讀到這裡也該知道是什麼事了吧。
有些動物看不下去了......喔不!是聽不下去了。
關於雷龍~
雷龍是不能養在人類的房子裡的。
雷龍喜歡吃植物、不吃動物(包括像露露一樣的人類),雖然雷龍很可愛(脖子長、頭頂尖的傻呆模樣),但牠個子實在太大了,真的只適合在野外生活,不適合當寵物。
可是露露就是不這麼認為。
當露露遇上雷龍~
誰是誰的寵物還真不知道。
露露終於找到雷龍了,滿心歡喜拿出繩子準備把雷龍當寵物般地綁著,誰知雷龍搖搖頭說不行,喔!又是不行!露露最討厭聽到的就是不行!
沒辦法要雷龍當寵物就算了,雷龍竟然反過來要露露當牠的寵物?!
露露蠻橫地說:「只有人才會養寵物。動物才是寵物。人不會是動物的寵物,永遠不可能。」
「那我也來幫你補充一點新知識,」雷龍對露露說,只不過牠的語氣比露露有禮貌多了。「你將會是世界上第一個成為動物寵物的人,第一個喔。恭喜妳囉!」
當任性小女孩遇上有耐心的雷龍,會擦出什麼......ㄜ......尖叫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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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學不會禮貌,老是尖叫哭鬧硬耍賴?
把孩子交給高EQ的雷龍管教,
保證讓孩子心甘情願說出:請、謝謝、對不起。
.孩子學不會禮貌.
.孩子老是吵著要東西.
.孩子愛胡亂罵人.
.孩子喜歡高聲尖叫.
.孩子喜歡摔東西發洩情緒.
.孩子喜歡躺在地上耍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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