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1980後才移民的台灣人,他們來到美國不是為了躲避戰亂或貧窮,而是為了證明自己高人一等,對於從其他地區來此、或是經濟條件比他們差的移民,也多半帶著看待奴僕似的冷漠……
1
2001年9月的那個早晨,二哥與他當時的未婚妻起床後照例又繼續開始為婚禮籌備意見不合,口角激烈到甚至要解除婚約,等到二哥怒氣沖沖奪門而出,他已比平常出門時間晚了許多。
從皇后區搭地鐵進曼哈頓路上要一個小時,在時代廣場站轉車的空檔,他撥電話進辦公室請假,正奇怪電話怎麼撥不通,未婚妻的電話就來了。從當年還很奢侈的Nokia手機中聽見了對方哭得亂七八糟的聲音,二哥這才知道他辦公室所在的世貿大樓發生了什麼事。
他失魂落魄地掛掉電話,反身走進同月台上反向的列車,然後在地鐵搖搖晃晃駛出隧道,開上郊區高架,九月陽光突然就灑滿車廂的那一刻,二哥不但打消了暫停婚禮的念頭,更無視於自己在眾目睽睽下淚流滿面,拿出手機,按下了回撥,劈頭就對他的未婚妻說:「我愛妳」。兩周後他們在法拉盛一間中餐廳簡單地完成了婚禮,之前所有爭論的細節,我的嫂子都沒再堅持。
如果故事只說到這裡,相信聽到的人都會被感動,什麼末世誓言生死與共相濡以沫……種種的偉大形容恐怕都會浮上心頭。
事實上,這場傾城之戀的男女主角婚後吵得比以前更兇,而且我那六年來仍在產後憂鬱的嫂子,更多了一條可以數落二哥忘恩負義的罪狀。照她的說法,二哥應該感謝那天她的救命之恩,要不是大清早她發了那頓脾氣耽擱了他,他肯定早死在那座塌了的大樓裡!而二哥對此的回應則只有冷冷一句:「那天死了倒乾脆了……」
2
二哥是我們三兄弟中最有出息的。
不像我,大學時叛逆念了全家人都反對的戲劇表演,而大哥的叛逆比我還有氣魄,只念到高中就放棄,畢業後在華人社區的一家旅行社一做就是十幾年。唯一讓父母的移民夢能得到安慰與報償的,只有二哥這個當年念到了MBA,在華爾街上班的金童。
一直到了那個紐約的早晨。我的台北時間夜裡十點。看到電視新聞播出的畫面後,我開始猛撥二哥的手機,等到聯絡上已經是六七個小時後。
二哥與未來嫂子難得一同回到了爸媽家晚餐,出身本省籍大家族的大嫂還特別煮了豬腳麵線。電話上二哥直說自己大難不死必有後福,然而,從他不停咯咯發出的笑聲中,我仍感覺得到二哥佯裝開懷背後的一種恍惚。
一種似乎帶著失望的不知所措。
果然在掛電話前,在一屋子人對恐怖攻擊七嘴八舌的喧嘈背景聲中,二哥顯然不想被爸媽聽見而突然改用英語對我說道:
「人生到頭來可能都是一場空,選擇A與選擇B其實都沒什麼不同。The point is, are you ready?」
即使感覺跟二哥可以無話不說,但是隔了好多年後我才發現,奇怪我們竟然從來沒有好好聊過,關於那個早晨在回家的地鐵上,他還想到了什麼?
3
1980年,我們的父母離開了台灣。在那前一年的台灣與美國斷交,與再之前1975年的越南淪陷,都讓逃難逃怕了的他們如驚弓之鳥。
那年頭公教人員薪水低,親朋裡轉做貿易或開工廠的,都已大幅改善了生活,我們一家五口卻還住在二十坪大的老舊公家宿舍裡,讓父母更覺灰心而倍感前途茫茫。乾脆趁中年還可靠勞力在美國打工,他們決定結束在第二故鄉昏灰暗淡的日子,於是再度上路,橫越過半個地球,抵達了他們第三個故鄉。
到了美國反正沒人認得,原在水利局擔任小科長的老爸,跑去紐澤西大西洋城賭場當起荷官,小費雖可觀,但平日得住在那邊,只有周一才得休假回到紐約皇后區的家。母親幫人織毛衣,在家工作方便照顧當時還小的三個男孩。法拉盛那個地方在早期就是一個偏僻郊區,沒有大型的mall,電影院就那一兩家,而且天南地北相隔。住在曼哈頓的人會來到這個七號地鐵的終點小城,若不是因有移民親友居此,八成就是棒球迷,因為每季大聯盟職棒賽不是在洋基球場,就是在這附近的Shea Stadium開打。
2009年Shea Stadium被拆除改建成為停車場。那時我們兄弟三人都已為人父,難得又聚在一起,因為二哥即將前往武漢去創業。我們討論最後要去做一件以前從沒一起做過的事,算是給他送行。最後竟然選擇趕在Shea Stadium消失前一起去看了場球賽。
從小,大哥給我的印象則一直像是另一個世界的人,走在路的另一邊,過著他自己的日子。這與父母移民來美時,他已國中畢業或許有關。大哥從不掩飾他的不適應與缺乏在美國社會更上層樓的興趣,如此理所當然地吃他的中國菜,看他從錄影帶店抱回來的台灣綜藝節目與連續劇,彷彿拒絕調整時差般,延長著他在地球另一邊的作息。
父母甚至帶著某種內疚,包容著大兒子這樣的我行我素,卻對二哥與我的課業始終嚴厲督促。這種差別待遇,在我尚年幼時並無特別感覺,因為大哥租的那些錄影帶,與他的錄音機裡成天播放的國語流行歌,對我來說既無意義,也無從分享。
初中的時候我曾有過如此狂想,也許,大哥其實多年來一直過著旁人不知的雙面人生活,搞不好哪一天等他上了報,我們這才知道他炸掉了某個郵局已成為被通緝的恐怖分子。
但畢竟我們只是個再平凡不過的移民家庭,還出不了這種轟轟烈烈的人物。
4
那個秋日的下午,大哥開車,我們三人到了體育場,也沒管是哪兩隊在爭霸便買了熱狗可樂進場,和一堆激動叫囂的球迷們擠坐在看台上。
原來是紐約大都會對上波士頓紅襪。
廣闊的球場在陽光下與在電視轉播畫面中看見的不太一樣,因為歷歷在目而感覺距離都拉近了。看見四周那些大個子時而鼓掌時而嘆息的表情多端,讓我覺得吃驚而不住暗笑。有人塞給我們為紐約大都會隊加油的小旗子,我們跟著大夥兒搖了幾下就放下了,心裡都有些什麼說不出的感觸。
成年之後,在工作與生活上的差異,確實讓彼此漸漸疏於聯繫。三人相約一起鬼混,距離上回少說都恐怕已經是十年前的記憶。
去體育場看球賽只是為了想緬懷一下這個即將消失的地標,三人既不是紅襪隊也非大都會的球迷,真要說起來,或許對洋基隊還有點關心,不過那也是在王建民走下坡之前。做為一個移民,好像也別無選擇,只要是華人血統的體育明星都曾經力挺,從滑冰的關穎珊,網球的張德培,籃球的姚明,到後來的王建民,看著他們崛起,然後看著他們一個個受傷、失誤、力不從心,最後離開了聚光燈下,還真是令人有種說不出來的惆悵。怎麼就站不上那個無人能敵的巔峰呢?
看一場不關心誰輸誰贏的比賽還真是有點無趣。
起初還會跟著周遭的人煞有其事地助陣加油,等到比數拉開,紅襪勝算已定,我們都不再出聲,光呆盯著遠遠場子裡的球員小小身影在壘板間跑來跑去,或是抬頭看看巨型螢幕上,又是哪個球迷別出心裁的裝扮被攝影機捕捉到。
無法投入專心看球,當然也是因為二哥要赴大陸的決定,讓大家的生活都受到了衝擊。
幾個月前已開始撲天蓋地而來的金融海嘯,不但讓二哥的基金股票投資慘賠,還被裁員潮波及丟了工作。這也是為什麼當有朋友招手,二哥毅然就決定去中國從頭開始。
不過我知道背後還有另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藉此與二嫂分居。
某些1980後才移民的台灣人,他們來到美國不是為了躲避戰亂或貧窮,而是為了證明自己高人一等,對於從其他地區來此、或是經濟條件比他們差的移民,也多半帶著看待奴僕似的冷漠。
就像二哥未婚妻那一家。親家公曾經在國營事業任職高位,搞了個小老婆又不想離婚,怕鬧得身敗名裂,於是母女三人來美定居,由老公支付所有開銷,算是夫妻協議的條件。
大概這就是他們的家教,我想。顯然二嫂很習慣這種分居的邏輯,只要她在美國能夠繼續無所事事刷卡就好,老公在不在身邊並不要緊。兩人的婚姻眼看也只能暫時這麼耗下去。
5
小時候跟二哥倒是成天黏在一塊兒的。只相差兩歲,來美時都還是上小學的年紀,我們努力與新同學打成一片,同時也是彼此在學校裡最好的後援。雖然在家裡都說中文,但是我和二哥的對話中,永遠會夾藏了一些只有彼此才能會心的美式幽默,哥倆有屬於自己的暗號。年紀還小的時候,我們甚至喜歡以帶有種族歧視的字眼互開玩笑:
「Hey you, chink!有沒有看見我的書?」、
「讓開啦!Just move!Move back to your own country, will ya?」
當時只覺得種族笑話有趣,美式的自嘲,拿自己搞笑,更是在學校裡生存的一種手段。對自己的身分沒有捍衛概念,在那些白人黑人波多黎哥同學的眼裡,我們的存在顯得無害,卻也無味。
在一個膚色種族語言文化如此多樣的移民國度,我們都只是披薩上撒置的食料。披薩則永遠是披薩。要知道自己代表的是哪一種口味才有自己的位置。最怕的是既不想當披薩上的配料,卻也自成不了一道美食。
大學剛畢業的頭幾年,起初我還很有衝勁地爭取試鏡的機會。在紐約一籌莫展,開始飛來飛去,洛杉磯、多倫多、甚至香港,只要有工作都願意接,忙了半天還是跑龍套。亞裔同業中連曾經在伍迪艾倫電影中得到主角機會的,都已經改行去做房地產掮客了。我開始緊張,不知道這樣的日子還要過多久?
1999年,台灣陶喆王力宏正當紅,成天在電視上都可以看見他們的翻版穿著嘻哈垮褲洋腔洋調,比畫著Yea-yea招牌手勢。還沒有吹起本土懷舊風的台北,韓流還沒有成氣候的年代,年輕人模仿美國流行文化的腳步之快,走進夜店迪斯可這些地方,會讓人誤以為是哪個美國高中在台北舉行同學會。我心想退一步來到台灣探探風向,賺點外快,為了更長的奮鬥儲備糧草,這並不丟臉,也許正好遇上李安在台灣籌備新片也說不一定。
沒有碰到李安,反倒是被另一位綜藝界大姐青睞,一年後撈到一個出唱片的機會。好在台灣觀眾並不在意我之前都是龍套演員,像我這種台灣出生想在好萊塢打天下的到底也算稀有。曾經在片場遇上基奴李維或阿湯哥立刻像粉絲一樣要求的簽名與手機合照,如今都派上了用場當作宣傳包裝,儼然我也成了台灣之光。那種感覺十分詭異,你不能違背那種群體意志對你的期待,經紀公司甚至不准我接演任何電視劇,因為據說我那口太過標準的外省國語會給人老派、不合時宜的距離感,這跟我的R&B曲風太不搭調。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