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焚稿斷癡情 《紅樓夢》八十一回到一百回
原作?非原作?
要追究《紅樓夢》前八十回和後四十回是否出於同一作者,有兩個方向:版本史料考證是一條線索;回到文本,比對文字書寫習慣,比對觀念,比對同一個人物前後的不同,可能是另一條線索。
像張愛玲,一位在文字創作上有敏銳經驗的作家,她在《紅樓夢魘》中花了不少工夫說明後四十回與前八十回的差距。她敏感地發現:前八十回中林黛玉很少服飾描寫,後四十回黛玉穿起「水紅繡花襖」。張愛玲因此不耐,覺得後四十回不好看了。
其實不只張愛玲,如果喜愛前八十回,熟讀前八十回,許多人都看出來了,前八十回和後四十回書寫方式如此不同,很難讓人相信出自同一個作者。
我的看法是,後四十回不是不好,是前八十回「太好」。
前八十回的書寫天馬行空,充滿靈氣。後四十回是太規矩了,處處遵從前八十回的框架,一有框架,也就亦步亦趨,少了靈活自由。
藝術創作不完全是技巧,有更深一層的生命經驗與品格。我在後四十回裡整理出一些人物,記錄在《微塵眾》第四、五冊中,像妙玉,像蔣玉菡,像賴尚榮,像薛寶釵,他們在前八十回中有一種品格,到了後四十回,品格變了,妙玉處處「臉紅」「臉熱」,熬耐不住情慾,像寫情色小說,她的品格變得最讓我驚訝。(圖七)
品格變了,不完全關係寫作技巧,是生命經驗不一樣了,是對生命理解領悟的層次境界不一樣了。
讀過八十一回,連馬道婆這樣微小的人物都變了。前八十回馬道婆小奸小壞,裝神弄鬼,在有錢富貴人家誆騙香油錢,也不放過可憐的趙姨娘,在她身上也撈一點油水。馬道婆寫得活靈活現,她是小奸小壞,但作者對這樣的卑微人物的存在方式,沒有褒貶。
到了後四十回,馬道婆再次出現,法術符咒被官方識破,像一個詐騙集團主謀被逮捕下獄,要問死刑。馬道婆存在的意義,彷彿只是作者(無名氏)想跟讀者證明「惡有惡報」,證明壞人終於伏法。但是好的文學,生命的邏輯不會這麼簡單。
我的看法是,續寫《紅樓夢》後四十回的人,太在意「改邪歸正」了。
所以在第八十一回〈奉嚴詞兩番入家塾〉,不愛讀書的賈寶玉,突然聽父親的話,乖乖進學校讀書了。
第八十二回、第八十四回,賈代儒這個迂腐老冬烘,好像忽然變得重要了。〈老學究講義警頑心〉,賈代儒這幾回中數次向賈寶玉說起教來,這麼呆的老學究,跟賈寶玉講課,講人生大道理,讓這個在前八十回中無法無天的叛逆青少年開始認真考試,準備做官。賈寶玉乖乖聽賈代儒訓斥,賈代儒教訓這叛逆青少年「改邪歸正」,指導他如何寫好「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這樣科舉考場上八股到不行的考題。
讀第八十一到八十四回,很難想像,原來叛逆的賈寶玉會跟主流世俗一一妥協。
前八十回是有稜有角的青春對「正」的反撲,「正」是社會主流世俗,有個性有獨立思考的賈寶玉、林黛玉都不屑向主流妥協。他們堅持做自己,他們被世俗嘲笑鄙視,但絕不妥協。賈寶玉偷看禁書,結交反串戲子如同男妓身分的美少年蔣玉菡(第二十八回),為此幾乎被父親打死(第三十三回)。然而到了後四十回,一切都改邪歸正了,第九十三回,蔣玉菡再次出現在寶玉面前,他不再反串女角,他做了戲班班主,在大庭廣眾的賓客間卑微地向昔日愛人賈寶玉打躬作揖說:「求二爺賞兩齣!」(圖八)
每次看到這裡都心痛,我在《微塵眾》第五冊裡寫到蔣玉菡前後的對比:
「蔣玉菡第二次這樣出場,讓人有一點心酸。讀者一定會即刻回想起第二十八回兩人初見面的情景,少年時的玩伴或情侶,寶玉是為這個人挨父親毒打的,幾幾乎打死,從臀部到大腿,血漬斑斑,痛到昏厥。這肉體上如此深的記憶,兩人應該如何再相見呢?」
我不在意後四十回是誰寫的,我在意前八十回生命不妥協的痛忽然不見了。
第二十八回的蔣玉菡,第九十三回的蔣玉菡,兩次出現的蔣玉菡,出現巨大的品格差異,讀者會看不出來嗎?
後四十回是明顯的改變了,關鍵是高鶚嗎?是程偉元嗎?是某個無法查考的無名氏嗎?
我其實沒有那麼關心,我只是覺得驚訝,前八十回,可以如此叛逆主流,不屑於跟世俗妥協。然而,是什麼力量,讓後四十回裡的人物一一放棄了對主流世俗的背叛?
很難想像,一個睥睨傳統的青少年,一個歌頌女性獨立自我的青少年,賈寶玉會在後四十回裡扮演起像賈代儒一樣的角色。第九十二回〈評女傳巧姐慕賢良〉,賈寶玉這個二叔,竟然跟自己的姪女巧姐兒說起《列女傳》中歷代賢良后妃,那樣迂腐荒謬的故事,那樣被扭曲壓抑的女性角色。賈寶玉這個前八十回如此叛逆主流世俗觀念的青年,會認真拿《列女傳》、《女孝經》來當教育下一代的教科書嗎?
什麼東西改變了?看不出來嗎?還是我們自己也害怕了青年時的叛逆,成為既得利益的階級,要向社會世俗主流價值投降靠攏了?
讀後四十回,讀到第八十一回到一百回,看到賈寶玉準備起官場考試,看到賈代儒自信滿滿,看到剛長成的巧姐在寶二叔面前唯唯諾諾,看到馬道婆伏法,看到蔣玉菡恭敬求昔日愛人賞兩齣戲,看到薛寶釵瞞著知己林黛玉要嫁給賈寶玉,青春真的消逝了嗎?青春「寧為玉碎」的孤獨、自負、傲氣都到哪裡去了?
後四十回,我不知道是誰寫的,寫得不差,但是品格不見了,前八十回主軸的「青春、叛逆、流浪」,變成如此鄙俗的妥協。
我不會覺得後四十回寫得不好,文筆技巧,都不是重點。
生命如果不能熱淚盈眶,哪裡會讀懂「滿紙荒唐言」?
後四十回少了什麼?少了「荒唐」,少了「癡」吧?
《紅樓夢》讀過第八十回以後,彷彿不再是讀小說。
讀小說會計較好或不好,如果是閱讀自己的一生呢?
青春過、寵愛過、眷戀過的自己,初老鬢白,忌妒過、悔恨過、傷痛過、失落過、絕望過的自己。
都是自己,喜歡的或不喜歡的自己。
因為都是自己,青春和初老、寵愛和忌妒、眷戀和絕望,緊緊依靠在一起,難以分割。都是自己,分不開是愛或恨,血脈相連,斬都斬不斷,因此就沒有好或壞的問題了。
我原來不喜歡讀後四十回,覺得人物都變了樣。這幾年強迫自己讀後四十回,黛玉的下場,妙玉的下場,寶釵的下場,探春的下場,襲人、小紅、馬道婆、蔣玉菡的下場。忽然有一種奇怪的感覺,這些人太熟悉了,前八十回裡出現過,有了鮮明的性格輪廓,到了後四十回,性格的鮮明模糊了,少了細節,像是老舊複印機印出來走了樣的相貌。但是輪廓都還在,扭曲壓抑,彷彿有另外一種魅力。
初讀不滿足,但是慢慢會想為這些有點模糊、有點扭曲變形的人物重新修飾,加一點色彩(像王熙鳳、探春),或減一點色彩(像黛玉、妙玉),多一點歡場玩過的荒涼(像蔣玉菡),少一點壞(像馬道婆、夏金桂)。因為是當一個真實人生來看,少了文學批評的刻薄,或許會在或愛或恨的人生面前收斂自己的評斷,合十垂目,對無論如何活著都有艱難的人生熱淚盈眶吧。
所以很多人都補寫紅樓,到了二十世紀,還有人接著前八十回寫,寫好寫壞都不重要,因為《紅樓夢》讓我們看的不是文學,而是生命本身。
焚稿斷癡情
後四十回也許不應該一概而論,如果不是高鶚補寫的,如果不是程偉元刻意偽造的,如果真如程偉元序中所述,後四十回是他多年從不同地方收來的「殘稿」,這些殘稿中,是不是也雜著「真」「假」?是不是我們也被胡適的說法絆住了,用一個高鶚概括了全部的後四十回?人民出版社定後四十回作者為「無名氏」,這「無名氏」三個字是否也包括原作者部分殘稿、高鶚補寫,以及許多我們已無法查考的「紅迷」共同的「創作」。
所以,應該指出後四十回「改邪歸正」太過平庸的部分,也同時看到還能延續前八十回的一些美麗片段。像常常被指出來的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斷癡情〉。(圖九)
〈林黛玉焚稿斷癡情,薛寶釵出閨成大禮〉,一邊是燒詩稿,斷癡情,走向決絕的死亡;一邊是鼓樂鳴,燈燭輝煌,婚姻喜慶的典禮。
許多人讚美高鶚(?)這一段沒有落入傳統大團圓結局的俗套,硬生生讓黛玉絕望毀滅,完成了悲劇。這一段或許是最戲劇性的情節,改編《紅樓夢》的電影、戲劇抓住這一段不放,因為恰好充滿戲劇性對比。
「焚稿斷癡情」是動人的,但是我還是懷疑這一段和薛寶釵的「出閨成大禮」放在同一章回的關係。原作者會為了成全黛玉的「癡情」,讓薛寶釵做如此不仁不義的選擇嗎?
《微塵眾》第五冊裡寫了一些薛寶釵真相的細節對比,很難找到結論,但是舊批註裡有紀錄,原書黛玉的死亡是在薛寶釵出嫁之前的,這一條值得思索。
黛玉、寶釵很難對比,在寶玉生日晚宴那個晚上,一個抽出牡丹,另一個就抽出水上的「芙蓉」,她們是原作者最不願意褒貶的兩位女性。她們共有一首判詞,她們像情敵,又是知己。寶釵、黛玉,前八十回處處讓人兩難,但也正讓人看到原作者品格生命情操的高貴。
第九十七回,「焚稿斷癡情」極動人,「出閨成大禮」卻隱藏著使人悚然的驚駭。張問陶說高鶚「補」後四十回,「補」到什麼程度,是用原稿裁減拼貼,原稿夾雜偽作,真真假假,撲朔迷離,還是讓人好奇,也只能猜測了。
我嘗試把八十一回到一百回拆得更細,一小段一小段對比,一個人物一個人物對比,像鑑定古字畫,那一個點,那一撇,不像王羲之,也許更能讀出與太籠統結論不同的有趣之處。
八十一回到一百回,好像讀《紅樓夢》,卻也更像是在讀生命本身。
我們可以不愛文學,卻不能不愛生命。
看前八十回沒有熱淚盈眶,不會真正懂《紅樓夢》。
看後四十回,要走到街市上,回到吵雜鄙俗現實,逼看人生,看到熱淚盈眶。
用這樣的方式讀後四十回,寫得好、寫得不好,已經不是重點。彷彿是從文學的閱讀轉成人生的閱讀,看到薛蟠如此失敗的一生,看到薛寶釵一定要嫁給一個不愛她的男人,看到迎春這樣被孫紹祖折磨而死,看到夏金桂恨自己也恨別人,要鬧到大家一起毀滅,看到蔣玉菡跪在少年愛人面前說:「求二爺賞兩齣!」雖然覺得寫得粗糙,還是心酸。
看到黛玉在瀟湘館裡焚燒手絹,手絹絲帕,上面都是詩句,詩句裡夾著新的舊的淚痕。熊熊火焰,詩,或者淚,都化灰化煙而去。
我們還是知道,生命再難堪,也還有這樣決絕的堅持。
心酸、熱淚盈眶,是因為看到了現實人生的艱難。無論如何,都只能合十垂目而已。
寫這篇序的時候,出外跟朋友吃飯。吃完飯,走在台北街上,天上下了細雨。我的朋友有細心體貼的助理。助理說:「我去買傘。」我和我的朋友都阻止說:「這樣的雨,不打傘,走一走很好。」助理無言,放棄買傘,我們三人繼續雨中往前走。
經過一處騎樓,我看到一個身障者,肢體痀僂,頭很大,仰面向天,伸手向路人乞討。殘疾乞丐,眼神呆滯,彷彿看見了我看不見的神。我驚懼走過,彷彿一剎那突然看到抄家敗亡之後淪為乞丐更夫的賈寶玉。我再回頭,助理不見了。我問朋友:「她還是去買傘了嗎?」我的朋友搖搖頭,說:「我叫她去給乞丐一點錢。」
我停頓一下,心裡想:這是不是我閱讀《紅樓夢》八十一回時可以加進去的故事?
其實無關乎寫得好、寫得不好,沒有在意自己,沒有在意讀者,沒有文學不文學的計較,沒有愛恨,在生命經歷一切繁華寵愛之後,是不是可以這樣走過繁華街市,看到生命卑微到連施捨也可能只是自己誇張。
我想到《紅樓夢》的作者,想到許多迷戀他的人,他坐在鬧市街口,仰面看天,看來來去去的眾生,他真的是一名乞丐了,一無所有,所以可以那樣無褒貶、無愛恨。
如果斤斤計較愛恨,我們何曾有過施捨與領悟。
我覺得自己不知所云了。
(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