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凱德死前曾經最後一次公路旅行,回到麥迪遜郡的羅斯曼橋,同一時間,先生死後子女都離開老家,獨守空屋的法蘭西斯卡每天傍晚都會走路到羅斯曼橋,這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命運捉弄,他們再次錯過了彼此……
今年3月10日,美國各大報章媒體刊出《麥迪遜之橋》作者羅伯特.詹姆士.華勒(Robert James Waller)去世的消息,享年77歲。《麥迪遜之橋》是上世紀九○年代的暢銷小說,曾經在1995年改編成電影,在2013年改編成音樂劇。
華勒是土生土長愛荷華州人,他在1968年獲得印第安納大學管理學博士,後來回到愛荷華州,並在北愛荷華大學擔任管理學教授。教書之餘,華勒喜歡寫散文和小說。1991年時,華勒向學校請假在家專心寫作,一時之間靈感源源不絕,兩周內創作出以家鄉愛荷華州為背景的《麥迪遜之橋》小說草稿。
《麥迪遜之橋》小說於1992年出版,描述作者受人家子女所託,即麥可和凱洛琳,依照他們過世母親法蘭西斯卡生前留下的手稿,以倒敘法寫出這段不為人知的愛情故事。故事發生在1965年八月夏天,地點在愛荷華州的麥迪遜郡,當強森全家前往伊利諾州參加展覽會,獨留在家的法蘭西斯卡和國家地理雜誌攝影師羅伯特.金凱德在四天之內,譜出一段刻骨銘心的中年戀情,情定麥迪遜郡的美麗廊橋,從此影響他們的後半生。
小說中男主角羅伯特.金凱德(Robert Kincaid),充滿作者本身的色彩,他們都自稱「最後的牛仔」。金凱德居無定所,二戰時是陸戰隊攝影師,退伍後成為國家地理雜誌攝影師,在世界各地旅行,彷彿是過去生活在廣大西部嚮往自由的牛仔。他的個性獨立堅強,開著一輛叫作哈利的老卡車,在美國各地公路旅行,為國家地理雜誌拍攝作品。他粗獷,同時溫柔細心,喜歡爵士樂,還讀英詩,小說中還跟女主角唱和葉慈的詩。
很明顯地,作者試圖想要用完美的「老派男人」形象來塑造金凱德,他兼具男人的獨立堅強,成熟穩重,但嚮往自由,卻又浪漫細心,喜歡文學和藝術,彷彿在功利主義當道的美國社會中已經是瀕臨絕種的夢中情人。同時,他又相當「前衛」,留著長髮,有著六○年代當時嬉皮的樣子,思想上不守成規,而且吃素,過著簡單環保的生活。這些個人風格和特色,都和女主角法蘭西斯卡所居住的愛荷華鄉下保守環境截然不同,甚至格格不入。
法蘭西斯卡(Francesca Johnson)是她先生李察(Richard Johnson)在二戰時從義大利帶回來的新娘(war bride),從此在愛荷華鄉間相夫教子過了大半輩子,直到某天遇到來問路的金凱德,燃起愛情的火花。愛荷華州是美國中西部的農業州,或許對於來自義大利的法蘭西斯卡而言,生活是平淡而無聊的。小說中也沒有提到法蘭西斯卡有什麼特別的休閒娛樂,或者特殊興趣和喜好,只提到她曾當過學校老師,後來應她先生李察期望,回家當全職家庭婦女。
如果只讀小說,會覺得作者過於著重男性角色的刻畫,彷彿女性角色的存在是為了凸顯男主角。也就是說,男主角的出現給了女主角生命的意義和目標,女主角並非因為本身成就而存在,而是因為得到一個男人的愛。有趣的是,小說出版後,當時的評論批評這本小說是大眾文學浪漫愛情小說(romance),不是嚴肅的純文學,有人認為這樣的愛情故事過於不切實際,有人認為小說充滿男性自戀的遐想,被困住的女性總是等待被白馬王子拯救等等。作者對這些評論很不以為然,他認為書評家對於愛情故事和人心充滿懷疑和偏見。
或許對廣大讀者而言,書評寫什麼一點都不重要。《麥迪遜之橋》出版後,靠著口耳相傳,和帶給讀者的感動,造就了一股暢銷書風潮。從1992年8月16日到1995年10月8日,《麥迪遜之橋》在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內維持了164周,這三年之間,在美國和世界各地就賣出將近一千六百萬本,直到今天,該書可能在全世界一共賣出了五千萬本,成為二十世紀最暢銷的書之一。小說暢銷的結果,也導致很多讀者打電話到國家地理雜誌詢問,想要購買刊登金凱德廊橋作品的那期雜誌。
據聞當時歐普拉(Oprah Winfrey)讀完《麥迪遜之橋》非常感動,並推薦她的好友閱讀,她的好友看到書名,起先回答說「我不想讀一本關於橋的書」,但在歐普拉大力推薦下,好友也讀了小說並且深受感動。歐普拉對於《麥迪遜之橋》的熱愛,讓她在1993年5月21日前往愛荷華州麥迪遜郡的賽達橋(Cedar Bridge)進行錄影,向作者讚揚這本小說是「給予我們國家的一份禮物」(a gift to the country)。
有人分析小說之所以熱賣,一方面是作者擅長描寫戀愛的感覺和悸動,讓讀者可以感同身受。而且小說中,每一個人都是好人,每一個決定都無關對錯,讀者或許會期望法蘭西斯卡跟著金凱德私奔,但法蘭西斯卡選擇家庭責任而留下,在死後希望子女能夠理解和成全她的遺願,甚至她先生李察過世前對她說:「我知道你也有你的夢想,我很抱歉沒辦法帶給你想要的夢想。」
或許對於當時很多九○年代的中年讀者而言,這批戰後嬰兒潮出生,經歷六○年代各種社會運動和見證各種改變的可能性之後,發現年輕時的夢想漸漸在現實生活中妥協和褪色,《麥迪遜之橋》讓他們看見了自己,那段在夢想和責任之間掙扎走過的自己的身影。有趣的是,儘管小說背景設定在1965年,但六○年代發生的諸多重大歷史事件,例如民權運動、反戰運動、爭取女性和同性戀平權運動等等,一切彷彿在寧靜的愛荷華小鎮中不見蹤影。
《麥迪遜之橋》著名的電影版本在1995年推出,由克林.伊斯威特導演兼男主角,和梅莉.史翠普合作演出。事實上,電影版權在小說尚未出版時即賣出,是史蒂芬.史匹柏旗下公司慧眼識英雄。這部電影在全世界叫好又叫座,總票房收入高達一億八千多萬美金,梅姨還獲得1996年奧斯卡最佳女主角提名。很多批評家也指出,電影拍得比小說好,一方面除了讓女主角成為主軸,法蘭西斯卡這個角色更有深度,另一方面,電影將小說激情的床戲描寫,以更含蓄和雋永的方式呈現,如同批評家指出,在電影中「性愛的熱情成熟蛻變成愛情的光輝」(The erotic heat matures into love light)。然後就是兩位演員之間,那種超越語言的肢體動作和表情眼神的精湛演出,讓觀眾深受感動。
2002年,華勒出版了《麥迪遜之橋》的小說續集《無盡鄉間路》(A Thousand Country Roads)。相對於《麥迪遜之橋》的熱賣,《無盡鄉間路》則顯得冷清許多。在這本續集裡,作者根據新發現的資料,描述金凱德和法蘭西斯卡分開之後的故事,還穿插金凱德過去的一段短暫戀情中,無意中留下的一個兒子卡萊爾(Carlisle McMillan)試圖尋找他的父親,最後相會的故事。續集中最令人心碎之處,就是金凱德死前曾經最後一次公路旅行,回到麥迪遜郡的羅斯曼橋,同一時間,先生死後子女都離開老家,獨守空屋的法蘭西斯卡每天傍晚都會走路到羅斯曼橋,這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命運捉弄,他們再次錯過了彼此。
拜小說暢銷和電影熱賣,原本寧靜的愛荷華州麥迪遜郡也開始多了觀光客。麥迪遜郡郡城溫特賽特(Winterset)位於愛荷華州首府德梅因(Des Moines)西南方大約四十五分鐘車程,整個郡人口大約只有一萬六千人。溫特賽特還有一位名人的兒時故居,那就是著名老牌西部電影演員約翰.韋恩(John Wayne)。此外,在麥迪遜郡現今一共保存有六座老式廊橋(covered bridge),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出現在小說和電影之中的羅斯曼橋(Roseman Bridge),建於1883年。
美國過去在很多農業道路上興建廊橋,蓋屋頂的主要原因是保護昂貴的橋本身木材結構不受風雨侵蝕,以便長久使用。經歷過拆除改建,以及重視保護古蹟等的時代變遷之後,現在全美各地僅存的廊橋,往往變成地方的認同和情感連結的象徵。《麥迪遜之橋》捧紅了當地廊橋,除了每年十月第二個周末舉辦廊橋慶典活動,每年有很多的觀光客前往拜訪羅斯曼橋,或是向河裡撒花悼念男女主角,也有情侶選擇在橋上舉行婚禮。
筆者曾經兩度拜訪麥迪遜之橋,最近一次在2014年。如果從芝加哥出發,單程約需六個小時車程。位於鄉間景觀的羅斯曼橋,橋邊早有一間賣紀念品的小店,而如今前往該橋的鄉間小路,一條叫作「羅斯曼橋路」,另一條則叫作「法蘭西斯卡路」。多年來,筆者也很好奇民風淳樸的地方小鎮人民怎麼看待這部作品,畢竟說是中年愛情故事,卻也是不爭的出軌和外遇。無論如何,拜小說和電影成功所賜,觀光客追求浪漫,地方則需要經濟,大家各取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