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古稱「諸羅」,地處嘉南平原,台灣重要農業產區,北回歸線通過縣境南部,境內阿里山更是國際知名觀光景點。今日起,聯副《文學台灣˙嘉義篇》邀請多位嘉義作家上場,回憶成長,述說嘉義的今昔。(編者)
a.
過了花甲,身後影子自動拉得更長,隨著一個人繼續活下去,童年卻宛如捉迷藏般現身眼前。
現在,如果閉上眼,就可看見,媽拿溫柔眼神凝視我,聽見我自己,正用三歲幼童的兒音,一字一字地複誦,她要我背起來的,長長的一句話:
阮兜住在桃仔尾,中山路xxx巷xx號……
媽點點頭,臉上笑意九分,而那些屏息以待,等看我「表演」的鄰人,則索性笑開了!
嘉義市舊名「桃城」,以老城牆狀似桃子得名,「桃仔尾」則指今天中央噴水池一帶。
從出生到十歲前,我們住噴水池旁,台灣銀行對過的長巷上,以巷口對準銀行左側的大王椰為標記。十歲那年(西元一九六四),出了大事,發生有名的一一八大震,中央噴水池周邊,中山路,中正路,俗稱大通二通,方圓幾百尺內,悉數毀於一夕,滿目瘡痍,我們和眾人一起被迫遷離,我也算正式告別了童年。
直到搬離前,媽讓我一定背下的那句話,由於我沒走丟過,始終並未派上用場。
b.
作家三島最早是個多病怪小孩,他堅持說記得,他出生時沐浴盆邊緣的反光,這說法太詭異了,自然只能招來大人異樣眼光(見《假面的告白》一書)。
如果不管真假,這該是世人可能擁有最早的記憶畫面吧。
我不確定,但約略是上述事件不久,我擁有了第一個「女朋友」。
那是亞熱帶夏天傍晚,巷內群童早被陸續叫回家一輪,梳洗完畢,背上,頸間抹了厚厚痱子粉後,其中少數兩,三個還有幾分捨不得,便不約而同又跑出來找玩伴混,約莫是,一天終了前最後半小時光景。
在這乍暗還明時分,在媽的充分見證下,我夾起一大塊肉,誠意十足地放到,特意跑來我家門廊前,陪我吃晚飯的小女伴碗中,鄭重無比的說:
阿某,汝呷!
這是另一幕兒時情景,一甲子後我仍聽見那畫外音(一干人的叫好及爆笑聲),完全沒印象「我倆」後續交往情節,她的長相如何也甚模糊,一切得等我大了點後,才在媽的補述下,知道她家住巷子另頭,爸媽都是澎湖人,年輕登對,爸原在大通的照相館工作,稍後即舉家移去新興的高雄市自己開業了。
c.
時間的大風吹直直吹,記憶宛如沙丘般,容易流於東一塊西一塊,且白天夜晚不一。
兩歲那年,外婆仙逝,歸葬北台灣老家祖塋,我記得這事,是因為眾人送外婆上山時,只有我一人捧斗坐轎,春雨泥濘,山路崎嶇難行,轎子晃得厲害,我看著那斗,生怕它滑走,感受太鮮明了!
外婆彌留或大去前後,估計死的觀念方被注入我腦中。人會死,我聽到大家異口同聲這樣說,我接受這事實,卻又清楚知道,自己不會死。
記憶的沙丘在夜晚,才留有長長影子,外婆是自然老死的,並未帶給家人太大悲慟,我後來也不常想到她。倒是,她老人家一走,我搬去跟媽睡,日常起居黏她越黏得緊,春去春又來,某天大清早,我卻突然被床頭女人的嚶嚶哭泣聲驚醒了。
看明白哭的不是別人,是媽,我嚇壞了,乖乖躲到一旁,連氣也不敢吐一聲。
年前,爸在鄉下投資的生意直落千丈,陷入周轉不靈的困境,經濟艱難,多少靠媽在後頭調度維持,而維持的方法有一,即是由媽悄悄拿出珠寶去典當。
原來,這天一早,第一時間有人來報,放錢給媽的西市場「鴨蛋婆」倒了,典當在她那的私人貴重物件,所有珠寶與細軟,日前遭其「匪類」小兒子洗劫一空。鴨蛋婆本人擺明愛莫能助,因她也是苦主,但媽之所以哭得恁樣傷心,這也是我長大後慢慢才懂的,並不單純是錢財問題,而是她心愛的珠寶,還有珠寶背後的「記憶」,所有比珠寶本身值錢的無形東西,再也贖不回了。
d.
不知從哪天起,台灣的爸媽一律自行扛起全程接送任務,路上已見不到任何落單的小蘿蔔頭。
台灣早年人車少,城裡小孩樂得把大街小巷,所有用得到的戶外空間,當舞台,當免費遊樂場玩,從捉迷藏,跳格子,到盤據巷口電線桿玩抓鬼,大家恐怕多少都是,名副其實,街上長大的「野孩子」。就我經驗,好孩子壞孩子,本來心便一樣野,放出籠子差別不大。雖說,媽向來看我看得緊,功課成績毫不放鬆,可打從有能力幫她跑些小差事,打醬油,打麻油,買酒買菸之類,賺些銅板小鈔零頭,我也就開始「步步為營」,悄悄打造起,屬於我的單人行動暨獨立作業計畫。
當年的「單飛」卻是集體性的,每個小孩,一旦去到外面世界,就得儘快學會「靠行」的本事,確定自己跟對一兩個大哥哥,大姊姊走,否則便冒著被看不起,甚至孤立的危險,要是有誰不靈光,靠行不成,或不小心被惡意貼上「愛哭,又愛跟路」的標籤,就完了。
從學前起,一路跟著只大我個幾歲的大哥大姊(所謂「囝仔頭王」),我算很晚才一步步「摸熟」了離家不遠的周邊地區。的確,從離家最近的噴水池出發,往火車站的方向走,一百八十度範圍內,就有那麼多條大街和無數小巷,等著我們小孩,頂著南部大太陽,逐一去發現,去占領。最終,一些有名號,有來頭的嘉義市地標一一就近的有我常陪媽去買菜的西市場和中央市場(噴水雞肉飯在此),稍遠的有國華街上的公會堂和美新處,最遠的則有文化路上的郵便總局,以及總局外面廣場上,那率先點燃我畢生懷念的「夜市文化」的文化路夜市一一都被納入版圖,成了我等小毛頭鑽進鑽出,學練掩人耳目能力的大小據點。
e.
那也是婚喪喜慶,廟會祭典,風土色彩強烈如昔的老台灣,不出個把月,大通中山路上便有大大小小的踩街隊伍在走,而我們小毛頭老早一馬當先,聞風而至,一字排開,跟著大人站在大馬路邊,不落人後地瞪大眼睛,拚命看。
這裡頭,論五光十色,令所有小孩目眩神迷的掃街行列中,俗稱「西索米」的銅管樂隊,絕對是大家最愛。原因無他,除了難得一見的全套西洋樂器配備,小喇叭,伸縮喇叭,薩克斯風,大小鼓,行動鐵琴,還有樂師身上,那一身酷斃了的機長制服,更有好多動聽曲子可聽。
西索米本是有錢人家才請得起的喪葬排場,並不常有,但只要那百聽不厭的「驪歌」,有名的蘇格蘭 Auld Lang Syne曲子,從街頭遠遠響起,一來勁,我們這幫大小孩,小小孩,立馬跑到圍觀群眾前方,爭著,鬧著要一起跟樂師們走下,此刻因淨空而顯得寬闊無比的大通。我等小屁孩算徹底被迷住了,一路尾隨,在那嘹亮的號樂,那悠揚的哀歌後頭,直到民國路,甚至更遠的火車站廣場,才心甘情願折回。
地方自治選舉是另宗嘉年華。嘉義市當年,乃是國民黨及黨外兵家必爭之地,我們小毛頭不懂這些,也不管這些,只管有什麼好戲上場。選季來了,大通上的騷動亦計時起跑,投票前不短不長的半個月,大人臉色每有特殊變化,言談時的神情,聲調,也頗不尋常。但對我們這一群,不請自來,只懂「看鬧熱」的小觀眾而言,每回選季倘數娛樂性最高,最蔚為奇觀者,肯定不是別的,而是「某某某」每選必敗的本省籍候選人,和他效果十足的催票噱頭或「荒誕劇」。
固定安排在投票前夕上演,令街上眾人錯愕,爾後又驚呼連連的底下這幕,堪稱地方選舉史上一絕:當宣傳車隊大陣仗載著那身形龐然的紅棺木一路緩緩而至,繞過中央噴水池圓環,行經台灣銀行大門口,只見此君徐徐從棺中冒出,以「哀兵必勝」之姿向四面八方頻頻作揖拜票,接著又一陣風般,從我們眼前徹底消失不見……
一切都得等好多,好多年過去了,後知後覺的我才恍然,此君之所以有此「抬棺遊行」的壯舉,其實求的不外前人所謂「升官發財」的好彩頭,至今思之憮然。
f.
文化路夜市全年無休,既是條前後綿延的燈光之河,也是條星月輝映的夢憶之河。
嘉義的地方美食,包括筒仔米糕,錦魯麵,滷熟肉,三絲捲,炸肉圓等夜市小吃,風味俱佳,又道地,生炒鱔魚麵卻是我最難忘的。說真的,這一點也不難理解,標榜當場現殺,大火快炒的做法,還有那酸酸甜甜的醬汁及爽脆Q彈無比的鮮魚片,施之於當年眼界乍開,味蕾初生的小毛頭如我,怎麼抵擋得了?最早的記憶畫面中,只見那口架在汽油桶上的炭爐咧咧笑,宛如噴火龍般瞬間吐出高溫赤焰,照亮師傅那張臉,圍觀人群爆出歡呼……
夜市當初並非美食集中地而已,也不僅止於射氣球,射飛鏢,套圈圈,打彈珠,撈金魚那些,而是江湖術士郎中雲集之地。從最傳統的打拳賣藥——老師傅站在空地中央練幾套拳給大家瞧瞧,賣的是氣功散及跌打損傷的膏藥——到光靠張嘴皮,耍些空心噱頭,大賣假藥及不法春藥的跑江湖老千(俗稱「王祿仔」),可說是龍蛇混雜極了。
論賣藥,同樣令人印象深刻的,還有那專賣小兒的蛔蟲藥和成人的性病藥。為求「醒目」,這些業者常在攤旁地上或牆上,掛出某種準醫學解說,加上各式各樣的器官圖照及海報,內容極不可思議之能事。
賣藥獲利多,噱頭排場越搞也越浩大,也就是在文化夜市裡,我邂逅了許多走唱賣藥的那卡西,還有那鼎鼎大名的「文夏四姊妹合唱團」。
g.
一九五七年,正聲等幾家電台合辦第一屆全國歌唱比賽,帶動戰後第一波選秀潮,歌王文夏在新人中挑出四位長髮美少女,文香,文鶯,文雀,文鳳,在六一年組成他四鳳一凰的合唱團;隔年,文夏開始躍上銀幕,短短十年間,擔綱主演了包括《再見台北》等十一部「阿文哥」流浪系列音樂片,同時藉隨片登台形式和四姊妹跑遍全島,打響合唱團名號,最後且娶了成員之一的文香。
一南一北,寶島台灣當年有兩個歌王,文夏和洪一□,但兩人其實都是台南人。文夏出道相對早,五一年便有第一張唱片《漂浪之女》,五八年更一口氣唱紅〈媽媽請你也保重〉〈黃昏的故鄉〉兩首經典曲,流浪主題至此呼之欲出,據導演郭南宏回憶,文夏一開始便被設定為日本演員小林旭的台灣版。作為歌手,小林旭Akira天分,唱功同樣了得,感染力也強,當初背吉他踏著夕陽流浪天涯的「渡鳥」系列電影尤其深入人心,但東京都長大,暱稱「勁爆小子」的小林哥,專攻演歌唱腔,詮釋風格走硬漢路線,有份掩不住的日本浪人性格或世故,畢竟以作取勝,和為人及唱腔皆一派天真,一逕柔情似水的文夏多少有隔。
五、六○年代其實也是貓王 Elvis Presley音樂及電影橫掃全球的年代(小林旭那頭「美式油頭髮型」high cut,便來自貓王),姑不論其他因素,如果認真考量文夏和貓王同為「南方人」的背景及音樂底層那份民謠風純樸率真的不隔特色,論才華魅力,倘逕稱文夏為當年南國台灣的「貓王」——「貓王」原文The Hillbilly Cat,意指「來自南方鄉下的小貓」——應該也是說得通的。
h.
站在野台下聽文夏及四姊妹,正是我最早的音樂啟蒙之一,它也讓我對流浪江湖的「吉普賽生活」產生某種似懂非懂的憧憬(除了文夏那些多情極了的浪歌,我也愛上文鶯唱的〈爸爸是行船人〉)。大哥哥一見我愛唱歌,會唱歌,很快跟我結為死黨,一直把我帶在身邊指導。六三年,我升小三,這也是我混得最兇的一年,功課大退步(狠遭媽以藤條問候),但我在街上南征北討,至少混出點成績來,差堪告慰。
可記在這的至少有底下二三事:
一,大哥哥找了文夏文香底細,安排我和幾個小鬼躲在野台後方,一等文夏和四姊妹唱完開場〈採檳榔〉一曲,冷不防大叫「電蚊香」,立作鳥獸散!
二,大哥哥以〈媽媽請你也保重〉為我們團歌,我沖澡時總自動練唱這首,而且不時轉換假音,加入四姊妹的合音部分!
三,大哥哥親拎我去市郊的正聲電台朝聖,一探寶島歌后紀露霞的廬山真面目,一併見證「紀露霞時間」協辦的選秀實況。正聲電台位於市郊中油煉油廠附近,離中央噴水池至少有兩三公里遠,我們二人一路往南,所經所歷全是我素未曾謀面的新風光,新天地。我大聲唱著團歌,一步步以自己的身體去丈量那未知新世界,也一步步,頭也不回地,走出了媽的監護範圍,走出了我那「半是兒戲,半是天意」的童年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