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初的總統大選,拚經濟仍將是重要議題。在這裡我們要指出一個將來台灣發展觀光的不利因素,繼南韓、新加坡之後,日本也在3月公布實施辦法,明年將出現觀光賭場,到時候除了鄰近澳門的香港以外,東亞地區人均所得2萬美元以上的國家,都有了觀光賭場,台灣的缺席是否會影響吸引國際觀光客的魅力,這是下一任政府領導人所必須面對的課題。就法令層面而言,台灣離發展觀光賭場只差一步而已。目前《離島建設條例》設有博弈條款,規定設立觀光賭場必須過兩關,第一關通過離島的公民投票,第二關須依據《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設立賭場。雖然馬祖在2012年公投過關,但後續的《觀光賭場管理條例》,從2012年後就躺在立法院遲未排審。
台灣遲遲無法推動觀光賭場,主要原因是,政府缺乏明確的國家級戰略,以及目前政策中隱藏對離島地區的歧視以及錯誤的土地政策。
首先《離島建設條例》中的博弈條款就是一個明顯的歧視政策,這個條款隱含著,賭場其實不是一個好東西(不然為何本島不設立),但是因為離島沒有其他發展經濟的工具了,只好以忍受賭場負面效果的方式來發展經濟。這也難怪在通過《離島建設條例》後,除了馬祖之外,其他離島的公投(澎湖二次;金門一次)全遭否決。
再者,當賭場設立限定在離島之後,便出現一個極大的問題。離島地區除了少數公有土地外,適合作為賭場度假村的完整大片土地範圍有限,因此博弈公投往往是造成離島地價飆漲的契機,造成當地民眾反彈與社會大眾觀感不佳。
而最根本的核心問題是,政府根本沒有發展賭場觀光的國家級戰略。不可否認,發展賭場觀光,恐怕會出現一些副作用,比如賭博成癮、治安惡化等,然而,到目前為止,我們的政府並沒有對這些可能出現的問題,提出國家級的政策方針。如果政府沒有正面迎戰副作用,大多數民眾當然是對賭博產業充滿疑慮,一路反對到底了。
日本在2016年由國會議員主導,立法「特定複合觀光設施(Integrated Resort)推進法案」(簡稱IR推進法)。此法案讓推動觀光賭場成為國家政策,安倍首相只好在官邸內成立IR推進本部,並且在2018年中讓國會通過IR實施法。如同台灣,在野六黨立刻向眾院提交內閣不信任案。法案通過時儘管商界多給予肯定,但是各類民意調查結果,大概贊成者只有二到三成,反對者五成以上。
然而日本政府為了拚經濟,並沒有因為多數民意反對而退縮,反而是以國家政策來正面迎戰觀光賭場的負面效果。首先,在國會通過《賭博依賴症對策法》,明言日本政府有義務針對賭博依賴症制定計畫,進行預防及幫助賭博成癮者回歸社會。再者,IR實施法中也對日本境內居民設定入場次數限制,並徵收6,000日圓的入場費,以此來抑制賭博成癮問題。
日本政府3月下旬已經公布IR法案實施細則,規定超過100萬日圓的籌碼兌換,都必須跟政府報告,以此來預防賭場洗錢,同時要求度假飯店的面積必須超過10萬平方公尺,而其中賭場的面積只能占3%。預計最快2020年底前,日本境內的觀光賭場就會開始營業。
相較台日政府的態度,就可以瞭解台灣要搞賭場觀光,是永遠不會成功。台灣政府是把賭場丟到離島,不僅離島居民不高興,賭場本身也面對市場腹地小的問題。而日本政府是制定各種法規來預防賭場負面效果,並且以要求客房面積超過3萬坪的方式,來創造「陸上孤島」的大規模度假村,如此一來居民也不會有賭場帶壞當地治安的疑慮。
台灣要有觀光賭場,此議題從阿扁總統時代開始,歷經三任總統,毫無進展。2020年台灣要選出一個用行動,而不是用空談來拚經濟的總統,此問題才會有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