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日前公布11月的稅收統計,累計今年前11月全國稅收2.71兆元,金額續創新高,比去年同期多了4,720億,年增率高達21%,也是全年預算數的111%,代表稅收不但提前達標,還大幅超徵。12月還有證交稅、營業稅、所得稅、地價稅等陸續進帳,推算全年稅收將近2.9兆,總稅收及超徵數勢必再創新高。財政部也因此上修全年稅收超徵將達3,800億元,預計明年更可能進入「稅收3兆」的新時代。稅收大幅成長又超徵,政府難免會沾沾自喜,但背後卻有值得深思,甚至讓人引以為慮的意義,值得深入檢討。
首先是,超徵的絕大多數為國稅或中央稅,累計前11月實徵淨額,所得稅年成長26%,其中營所稅更增加了2,241億,年成長率高達48%。期交稅成長42%,證交稅增加1,231億元,年增率高達94%,創下史上最長成長周期的紀錄。營業稅增加615億元,成長率14%,全年將突破5,000億元。
但地方稅方面,只有房屋稅及牌照稅等提前達成預算數,成長率最高的契稅年增率只有10%,其他的地方稅成長率都是個位數,最主要的土地稅僅成長4%,其中土增稅稅收996億元,還是負成長;娛樂稅因受疫情衝擊年減33%,顯示地方稅至今還是難以擺脫困境。
也因此,國稅占全國稅收的比重已經升高至87%,地方稅只占13%,全部稅收才3,401億元,還不到營業稅單一稅目稅收4,926億的七成,可見稅收的垂直失衡現象持續並嚴重惡化。要改善稅收垂直失衡的問題,有必要重新檢討國稅和地方稅的劃分,甚至應增加和地方共分國稅的比率和稅目。尤其地方政府在發展經濟方面有一定的努力和貢獻,還要承擔環境汙染等外部成本,中央應將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等稅目和地方政府共享,才是公平合理的財政劃分制度。
其次,政府對稅收成長引以為喜,但對人民而言卻是稅負增加的痛苦,代表國人今年的租稅負擔比去年增加了4,720億,成長21%,而且遠超過經濟成長率,凸顯台灣在疫情籠罩和K型復甦的經濟結構下,許多內需產業至今還在苦撐待變,多數受僱者的薪資沒有明顯成長,並沒有分享到經濟成長的果實,反而政府就能輕易地分配到稅收大餅。此種國進民退的現象,有如政府稅收成長的快樂,是建立在多數民眾的痛苦之上。
更令人感到擔憂的是,今年稅收成長率超過20%,其實有一大部分是高物價上漲率所致。由於民眾的所得(擴及消費、財產)是以名目金額衡量,在名目所得增加時,累進稅率可能讓稅負跳升至較高的課稅級距,從而造成名目稅負增加的幅度超過名目所得的成長率。在物價飛漲的時候,民眾的實質所得可能未增反減,但是實質稅負反而增加,甚至超過物價上漲率,因此有人稱之為一種「通貨膨脹稅」。
對於累進的稅制,若課稅級距、免稅額、扣除額,不能隨物價上漲而調增,物價上漲就會讓政府的稅收自然超額成長,所以30年前政府就建立了「物價指數連動法」,以減輕通貨膨脹稅的傷害。但在時效上,因為民眾在通貨膨脹時已經多繳了稅,增加了稅負,物價指數連動法仍是遲來的正義,後來的調整都是落後性的彌補。難怪有識之士認為,政府每次將物價指數連動法當作減稅利多來宣傳,有如把物價上漲當作政績,其實是占了便宜又賣乖。
各項指標都顯示,近年來稅制不公平的現象愈趨嚴重,稅制對於改善所得分配的效果又微不足道,今年稅收的大幅成長代表稅制不公的嚴重程度超過以往,因此建議財政部不但不能在財政紀律上有所鬆懈,更應當將稅制改革列為當前急務,並把稅收回饋給中產階級及弱勢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