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沿海近幾年鰻苗數量大幅減少,捕獲量從千尾掉到個位數,為保護魚源,農委會公告每年3月至10月禁止撈捕,但鰻苗枯竭原因莫衷一是,漁民認為是毒魚或電魚造成,但民代直指工業汙染所致。新屋鄉永安漁港漁民表示,10幾年前到新屋沿海溪流出海口撈捕鰻苗,一個晚上撈個上千條非常簡單,賣給中盤商一條約7、8元,忙一晚就可賺到近萬元,但今非昔比,鰻苗數量逐年銳減,現在就算忍受刺骨寒風努力的撈,一個晚上也只撈到個位數。
由於鰻苗枯竭,漁業署今年9月公告,每年3月到10月,距離海岸3海浬內海域、潮間帶、河口區,禁止捕撈鰻苗,僅花蓮、台東不受禁令影響。
漁民表示,過去漁民以網具撈捕鰻苗,總有「漏網之魚」,脫逃率大約1成,但少數漁民或民眾卻毒魚或電魚,將鰻苗「趕盡殺絕」,因為毫無脫逃機會,對鰻苗資源傷害很大,是造成鰻苗枯竭的主因,希望海巡署或農業局加強沿海巡邏。
縣議員王淳長指出,2、30年前,大園鄉老街、新街及內海出海口,一天可以撈捕到幾千尾鰻苗,現在變個位數,他認為漁源枯竭和濫捕無關,而是沿海遭工業汙染,「近海魚游到深海了」,漁業署公告1年有8個月禁捕鰻苗,漁民生計恐受影響。
「漁民毒魚、電魚或禁捕期間撈捕鰻苗,均會受到重罰」,農業局指出,毒魚或電魚被查獲將面臨5年以下徒刑,在公告禁捕期間內捕撈,也會處3年以下徒刑。
農業局長曾榮鑑表示,公告禁捕期間以外的4個月,正好就是傳統漁民撈捕鰻苗的時候,因此禁捕令不會造成很大影響,但很多農民反映禁捕期間太長,已向漁業署爭取將禁捕期從3月延到4月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