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短漏所得 國稅局罰三倍以下 |
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因受獎勵免稅或營業虧損,導致加計短漏的所得額後,仍無應納稅額者,應就短漏的所得額,依當年度適用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計算的金額,按有無辦理結算申報,處兩倍或三倍以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9萬元,最低處罰4,500元。
國稅局官員說明,甲公司202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全年所得額為虧損300萬元,但經國稅局查獲甲公司
...MORE |
|
公司解散、廢止 要做三件事 |
|
南區國稅局提醒,公司因故自行解散或廢止營業時,有三項應處理事項要特別注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
|
|
南區國稅局提醒,公司因故自行解散或廢止營業時,有三項應處理事項,分別為一、辦理稅籍註銷;二、若以貨物來抵償債務,視為銷售須開立發票,繳交營業稅;三、應在解散、廢止或轉讓之日起45日內辦理決算申報,並計算清算所得,在期限內申報。
國稅局官員表示,公司解散、廢止、轉讓或與其他營業人合併時,營業人應在主
...MORE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