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臺北威斯汀六福皇宮宣布於年底熄燈,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似為房租上漲,營收追不上,導致租約到期不續租,消息一出,震驚國內飯店業者。然而,房客怪租金上漲的說法,為房東國泰人壽所反駁,雙方租約因未公開,兩造說法亦無從驗證。雖有媒體從六福皇宮這幾年的財務報表所列的租金支出金額中抽絲剝繭,理出些許可循的脈絡,不過在現行租賃會計處理的作法上,許多時候租賃交易的資產因承租人分類為「營業租賃」,該資產是不會在承租人的資產負債表中認列資產或負債,也就是所謂的「表外」(資產負債表外;Off-Balance-Sheet)處理,而承租人僅於承租期間認列租賃給付為租金費用,直接費用化。
租賃雙軌會計模式 財務報表失去比較性
在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17 號「租賃」(IAS 17)規定下,承租人對於所有租賃分類係採「雙軌會計處理模式」,適用不同的會計處理,如出租人已將租賃資產主要風險及報酬移轉給承租人,則租賃交易應分類為「融資租賃」(FinancialLease,又稱資本租賃),承租人應於財務報表中認列相關資產( 借:租賃資產)及負債(貸:應付租賃款)(On-Balance-Sheet);反之,如主要風險及報酬未移轉給承租人, 則承租人應將其分類為「營業租賃」(Operating Lease),原則上承租人僅須依直線法認列各期租金費用,不用在財務報表上認列任何資產及負債。
採取營業租賃的方式,在表外揭露,不用承認資產與負債,只須認費用,會計處理相對單純化,資產負債表可能變得較為輕盈,也較好看,企業當然會有誘因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曾對3萬家掛牌公司進行調查統計,在IAS 17下,有高達85%之租賃合約是以營業租賃方式於資產負債表外表達,也就是說,有相當於2.8兆美元(約新臺幣90 兆元)的租賃資產價值,是沒有在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上揭露的,明顯沒有真實呈現。
企業的租賃資產價值未能真實的表達,會造成什麼問題?舉一個常見的例子,有A、B二家航空公司,都使用同樣型號的一架飛機服務乘客,A公司是以一筆長期舉債購置飛機,B公司則是以營業租賃方式取得使用該飛機,因不同的交易模式,在現行IAS 17下,造成二家報表長得不一樣。A公司因為自行購買了飛機,必須在帳上認列鉅額的資產(飛機)與負債(長期借款);但B公司卻可不用將營業租賃的飛機入帳,在B公司資產負債表上不會出現這架飛機的蹤影。同樣是航空公司,實際上也使用相同的資產,但兩家財務報表卻失去了可比較性。財報使用者如是專業投資人或市場分析師等,或有能力透過表外揭露(附註揭露)的相關資訊,將租賃會計處理還原,作為投資決策之參考,惟大多數財務報表使用者可能並沒有這樣的還原能力。
解決租賃會計不一致 IFRS 16新準則明年上路
於是,在資本市場不斷呼籲並對現行租賃會計提出質疑之下,促使IASB在歷經多年的研議終於定案,於2016年1月發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 號「租賃」(IFRS 16),取代現行IAS 17及其相關解釋及解釋公告。
制訂IFRS 16新租賃會計準則主要目的,即是為解決現行租賃會計表達不一致的問題,讓租賃的經濟實質真實反映於報表,以提高財務資訊之透明度、忠實性與可比較性。目前國際上主要採用IFRS的國家,如歐盟、英國、澳洲、新加坡、香港等均宣布如期採用IFRS 16,金管會在去(2017)年12月19日跟進,正式宣布我國於明(2019)年1月1日與國際同步接軌,進入IFRS 16新租賃會計時代。
IFRS 16適用全部租賃 企業導入必須嚴陣以待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及IFRS 9「金融工具」兩號重要的準則, 才在今(2018)年上路未久,企業剛打完一役,緊接著於明年上路的IFRS 16,對企業的影響程度又是如何? 金管會在去(2017)年7月起已陸續先對國內上市櫃及興櫃公司發放問卷調查,蒐集適用影響評估, 根據回收的1,899份問卷統計結果,顯示多數企業表示採用IFRS 16尚無重大影響,而受影響之公司整體資產與負債約增加2.6%與3.6%、負債比率約增加1%。一般看來,主要集中在以承租飛機、船舶或營業據點較多的航運、貿易百貨、觀光旅遊與文化創意等產業,因本身租賃交易的比重為高,受到的影響可能就大。
【完整內容請見《會計研究月刊》2018.5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