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流親師悅讀報】介紹繪本、青少年選書與教養議題,讓家長與老師在陪伴孩子成長過程中一起快樂「悅讀」。 知音難尋?【古典音樂報】深度專業地介紹古典音樂樂曲與歐洲樂壇現況,讓你不再孤芳自賞!
無法正常瀏覽圖片,請按這裡看說明   無法正常瀏覽內容,請按這裡線上閱讀
新聞  健康  財經  追星  NBA台灣  udn部落格  udnTV  讀書吧  
2017/12/07 第215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  北美智權網站
 
 
 
 
專利評析 從科技人到法律人 世新智慧所所長葉雲卿的心路歷程
   
法規訴訟 中國專利實審程序中的慣用技術手段的概況及應對方式
   
深入報導 大學排名啟示錄:排名可以操作 星星付錢就有 到底在執著什麼?
   
研發創新 全球製造業升級中,台灣不能落後!
   
智財管理 落實台灣企業內控,財報是否該強制揭露智財?
   
 
從科技人到法律人 世新智慧所所長葉雲卿的心路歷程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自2018年8月始,世新大學的《智慧財產權法律研究所》將更名為《智慧財產暨傳播科技法律研究所》,此更名計劃已經報請教育部,並已獲准。究竟為什麼要更名?為什麼智慧財產與傳播科技要揪在一起?這個就要由世新《智慧財產權法律研究所》所長葉雲卿來說分明。此外,在跨領域才是王道的年代,葉雲卿還會分享如何從一個科技人轉型成為法律人的心路歷程。

在以前網路不發達的年代,一般大眾都沒有「廣播」(broadcasting) 的權利及能力,必須要拿到執照及許可,才可以從事大眾傳播及媒體業,才可能進行「廣播」,一般普通人只能在自己小圈圈進行小眾傳播;那時候幾乎一套廣電法就可以涵蓋大眾傳播業的法規需求。然而,在網路盛行、網路社群發達、數位匯流蓬勃發展的今天,人人都可以當主播、隨時隨地可以網路直播;辦媒體、做廣播,完全不需要執照或經相關單位許可,所傳播的內容也不需要經過事先審批。在這種情況下,一套廣電法已完全不敷使用。為此,政府遂草擬數位匯流五法以因應。然而,數位匯流五法並沒有針對新興媒體於智慧財產權方面的議題著墨。也許有關單位認為不管以什麼形態出現,所傳播的內容的「智慧財產權」是不變的;然而,其實還是有很多部分是不一樣的,例如就侵權的查緝及搜證的部分,於新興媒體即面臨很大的挑戰。

圖:世新智慧所所長葉雲卿

圖片來源:葉雲卿提供

智財 + 傳播科技 = 兼容並蓄的特質

以上就是促成世新將其法研所下面的傳播科技組併到智慧所,再更名為《智慧財產暨傳播科技法律研究所》的背景。明年將正式招生的《智慧財產暨傳播科技法律研究所》會是一所既有傳播科技面向,又有智慧財產權面向的研究所。現任世新智慧所所長葉雲卿指出,「現在新媒體興起,媒體為王,因此將智權財產權加入傳播科技是必須的;因為數位匯流蓬勃發展的關係,學校教育也應與時並進。傳播科技牽涉到數位匯流、大數據、還有隱私權、智慧財產等法律問題,這部分最近很熱門;比起以前,傳播人也需要具備更豐富的法律素養」。

往後《智慧財產暨傳播科技法律研究所》的學生在選擇論文題目時,也有比較大的彈性,因為既可選擇傳播科技方面,又可以針對智慧財產權著墨。而在課程的部分,也會在原本智慧所的課程上注入更多通訊方面的法規(例如新的數位匯流五法﹝草案﹞)。

從工程師到律師再到教職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跨領域」不是一個新興的詞,但隨著數位科技發達,「跨領域」在職場已從「優勢條件」變成「基本配備」。其實跨領域最好就是從學校開始,像葉雲卿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葉雲卿自台大環境工程所工程碩士畢業之後,先考上了工程師,然後開始在顧問公司上班,負責企業環保ISO 14000的認證顧問工作;接下來她又考上公務員,開始在彰化縣環保局上班。由於在環保局任職時負責政府採購的工作,會用到很多法律常職,因感覺自身的不足,她毅然放棄了公務員的鐵飯碗,回到學校進修,而這就是她跨領域的開始。

當時葉雲卿考上了政大法律研究所(乙組),然後就在研二的時候考上了律師。由於研究所期間已經考上了律師,所以在政大拿到法律碩士之後,即開始在台灣的律師事務所執業。在台擔任律師一年多期間,她主要負責跟公共工程有關的案子,像是政府工程外包或是BOT等重大工程的議約,這算是讓她跨領域技能得到極致運用及發揮的舞台。

雖然只是短短不到二年期間,葉雲卿已負責過不少案子,包括京站等BOT案。但執業生涯,總有遇到瓶頸的時候。現在回想當時決定出國進修的心情,她說:「台灣公共工程案件法律市場其實不大,那時候BOT的案件的律師服務已經飽和,預估市場可能會委縮,而且到了後來,BOT議約已經很制式的時候,價格也被壓得很低。另一方面,那時候覺得律師工作壓力蠻大的,每天工作時間長,手邊案件也很多,幾乎沒有個人時間。」。

這時候葉雲卿想,律師的工作已經歷過了,應該還可以去嘗試別的事情……,於是,她於2005年的時候,到美國唸智慧財產權。2005年的時候,智慧財產權並沒有很熱門,但已經開始被重視。

剛到美國的時候,葉雲卿先在西雅圖華盛頓大學唸一年法律碩士 (LLM),把英美法的基礎先掌握好,特別是很多英文的legal term要先弄懂記熟。接下來就在美國舊金山金門大學唸了三年,拿到法律博士(SJD)。後來為了爭取實務經驗,她在美國先當了一陣子法務才回到台灣。

回想當年進修法律,葉雲卿說:「最主要的原因是當時想改變生活形態,因為我當過工程師,也當過公務員,這跟我想要的生活有很大的差距;像是基層公務人員工作相當制式,這不是我想要的」。

後來從美國回台之後,葉雲卿寄了履歷去台科大應徵,雖然沒有什麼教學經驗,但當時台科大專利所所長郭中豐本身就是科技人,他認為科技與法律要結合,而葉雲卿就是這方面表率,所以很順利的被錄取了。

凡走過必留痕跡,從最早的工程師、到法律顧問、律師、以及現在的大學副教授,葉雲卿的學歷及經歷都印證了跨領域可以為自己的競爭力大大加分。

智慧所都學什麼?學生出路如何?

回想剛任教的時候,大概是7年前,葉雲卿說那時候台科大專利多數為理工科學生,文科學生占少數。至於在世新智慧所則是一開始招生分法律跟非法律組,而非法律組就有原本念理工的學生,但後來變成法律組的學生比較多,漸漸便沒有再分組了。

葉雲卿指出,以前在台科大任教的時候,覺得理工背景的學生都不想唸法律,只想知道專利,主要目標是考專利師;反觀選擇在世新唸智慧所的非法律系的學生,多是因為對法律有興趣,想考律師。其實這個現象很容易理解,因為理工畢業生如果在公司當RD,也需要對專利有所了解,但不需要懂那麼多法律,所以,很多都只對專利有興趣。

唸完智慧所之後,葉雲卿將出路歸納為3大類:(1) 參加國考。據統計,在律師考試4科選考科目(智慧財產法、勞動社會法、財稅法、海商法與海洋法)中,近年來選擇智慧財產法的考生人數是最多的。(2) 找智財法務相關工作,通常是非訟(如合約審閱)的,而大部分都在科技公司,很少在傳統傳產公司。如果是理工背景的話,很多都去當專利工程師(不需要專利師執照)。(3) 在專利事務所負責商標申請工作(也不用專利師執照)。

此外,葉雲卿也提到一次獨特的經驗。她說有一次與科技大學的應用英文系老師交流時,突然想到在專利商標事務所中很多時候會用到日文、英文程序,而外文系學生在進入職場時,單靠語文是不夠的,所以如果他們來唸智慧所,這樣的跨領域應該會有不錯的發展。

經過多年的教學生涯,葉雲卿也建立出一套屬於自己的教學理念,主要有3點:

因材施教:每個學生的素質都不一樣,說白話一點,不是每個都是台大學生,所以不能每個學生都用台大的水準來教。應該要照依照學生的能力去教,在成績評鑑上盡量彈性,但該教的還是要教,至於吸收多少就要看學生自己。理由很簡單,如果太嚴厲,反而會讓學生怯步、反感,甚至失去學習的熱忱。

跨域學習:因為本身是跨領域的,所以葉雲卿覺得在研究所階段不用再focus在基礎法學,特別是大學是法律系畢業的學生,應多向其他領域探索。她指出學校會盡量安排這種跨域環境,但畢竟學校能提供的有限,所以學生也不要排斥自己主動尋找接觸的機會,例如到外系上課。她說:「由於社會變化太快了,連老師本身都不敢預測學生現在唸什麼東西將來一定用得到。但如果你對那方面有興趣才會有熱情,有熱情才會朝那方面去研究」。

職場倫理:學生從學校進入職場會有一個gap,不管是技能或是態度均是如此,葉雲卿認為不管是態度還是技能上,學生於在學的時候,應該要與企業有一個連接,不管再短也好,而這部分則需要企業幫忙,提供一些機會讓學生接觸職場。她說:「態度跟技巧都很重要,學校的課程應該與企業有一些連接。像現在世新智慧所與資策會科法所合作,讓學生可以到資策會科法所實習,對其態度與技能提升有很大幫助。


北美智權PVIGO「專利年費代繳專區」即日起為您快速服務!

 
中國專利實審程序中的慣用技術手段的概況及應對方式
吾思/資深專利工作者
處理中國專利申請案的專利工程師,在與審查委員一來一往的過招之際,審查委員常常會邀一位得意技為「慣用技術手段」的蒙面武功高手來助拳,由於該高手高深難測(與一般來領便當的臨演大不相同),專利工程師很容易陷入難以招架的局面,而近年來,這位蒙面武功高手有出場頻度有越來越高的趨勢,且其出現的場景不僅是在發明專利申請的實質審查程序,連實用新型專利權評價報告、複審與無效審查程序以及後續的爭議等程序都可望見其身影;亦即於專利申請過程之委員審查階段以及領證公告後的公眾審查階段中,在判斷新穎性和創造性時都經常涉及該高手之得意技「慣用技術手段」。

由於「慣用技術手段」通常係隱身於公知常識之中,故該高手對申請人或專利工程師而言可說是以蒙面姿態現身,在認定上其技術水平時頗具難度且通常難以免於主觀意見介入,因此往往會成為爭論的焦點。有鑑於此,就讓我們在本文中一起談談這位高手的身家吧!

一、實體審查中,審查意見中使用「慣用技術手段」的概況

這位武功高手之所有蒙面姿態,是源自《專利審查指南》(以下亦稱之為審查指南)的規定。

1. 沒有明確定義

審查指南並沒有對慣用技術手段的內涵和性質進行直接而明確的定義,僅說明慣用技術手段是公知常識的一種樣態。

審查指南中,在創造性審查基準的「判斷要求保護的發明對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是否顯而易見」一節中提及公知常識的概念。審查指南中列出了現有技術中存在技術啟示的情況:「(i)所述區別特徵為公知常識,例如,本領域中解決該重新確定的技術問題的慣用手段,或教科書或者工具書等中披露的解決該重新確定的技術問題的技術手段……」(參見審查指南2010版第二部分第四章第3.2.1.1節)。

2. 沒有舉證責任

另外,依照《專利審查指南》的規定,審查委員可以在未提出引證文獻或其他證明文件的情況下,僅憑說理作出區別技術手段屬於本領域慣用技術手段的結論,只有當申請人對審查委員引用的公知常識提出異議,審查委員才需要進一步說明理由或提供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明(參見審查指南2010版第二部分第八章第4.10.2.2節)。

3. 發明實審現況

由於《專利審查指南》沒有明確定義慣用技術手段的意義,因此,對於慣用技術手段的認定標準沒有一致的掌握尺度。實際上也很難要求審查意見中對於慣用技術手段都一律要引用教科書或工具書等文獻,尤其是在一些發展迅速的技術領域中,知識往往還未列入教科書或工具書,就已經成為公知常識了。因此,難以僅藉由教科書或工具書的記載等確鑿證據來認定慣用技術手段。

又由於《專利審查指南》並未要求審查委員對他所聲稱的「慣用技術手段」承擔舉證責任,因此,在中國的發明專利實體審查中,審查委員大多借助邏輯分析和說理的方式來認定區別特徵是否屬於慣用技術手段,使得審查委員對於「慣用技術手段」的認定帶有相當程度的主觀性。

在中國的發明專利實體審查實務中,在審查發明專利申請文件的新穎性或創造性時,找出最接近的先前技術與所請發明的區別技術特徵後,審查委員在未檢索到其他引證文獻的情況下,常傾向於作出「該區別技術特徵屬於本領域慣用技術手段」的判斷。

在審查意見中邀來蒙面高手使出「慣用技術手段」的時機主要有下列幾種:

(1)審查委員並沒有找到區別技術特徵相關的引證文獻,直接將區別技術特徵作為「慣用技術手段」。

(2)審查委員依據自己掌握的技術知識,認為區別技術特徵為「慣用技術手段」。

(3)區別技術特徵確實為本領域技術人員為解決技術問題通常採用的技術手段,例如「採用蜂鳴器作為警報提示裝置」或者「利用滑鼠作為輸入工具」等。

由於「慣用技術手段」定義不明確,又往往沒有伴隨著引證文獻,使得在答辯的時候常會有如與隱形的太極高手對招一般,不知對手是誰,也不知道對手在哪裡,拳招如落在棉花堆中,找不到施力點,因此,很容易落入和審查委員雞同鴨講、各說各話的困境。

二、如何應對使用「慣用技術手段」的審查意見

當審查委員找出最接近的先前技術與所請發明的區別技術特徵後,在未檢索到其他引證文獻的情況下,就直接作出「該區別技術特徵屬於本領域慣用技術手段」的判斷時,申請人可以考慮從「技術效果」或者從「結合啟示」的角度切入,提出答辯。

以下舉例說明可採行的幾種應對方式:

1. 說明該區別技術特徵具有預料不到的技術效果

根據《專利審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四章5.3中記載,發明取得預料不到的技術效果,是指發明同現有技術相比,其技術效果產生「質」的變化,具有新的功能;或者產生「量」的變化,超出人們預期的想像。這種「質」或者「量」的變化是事先無法預測或推理出來的。根據《專利審查指南》的規定,如果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預料不到的技術效果,則該技術特徵一定不是本領域的慣用技術手段,不必懷疑其技術方案是否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可以確定所請發明具備創造性。

例如,本領域技術人員在準備黑色橡膠配料時,加入的碳黑含量一般在3%左右。發明人將加入的碳黑含量從3%增加至30%。

若審查意見中指出,增加碳黑含量僅是本領域技術人員的慣用手段,那麼,申請人可以舉出事實證明,加入30%碳黑生產出來的橡膠具有原先預料不到的高強度和耐磨性能。進而主張,將碳黑含量從3%增加至30%這一技術特徵具有預料不到的技術效果,並不屬於本領域的慣用技術手段。

2. 說明該技術特徵在所請發明所達到的技術效果與在現有技術中所達到的技術效果不同

該技術特徵在現有技術中所達到的技術效果一般為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所熟知,但是該技術特徵在所請發明中達到的技術效果與現有技術中達到的技術效果不同,不應認為該技術特徵為本領域的慣用技術手段。

3. 從是否存在結合啟示的角度切入

對於一項發明創造的申請文件,審查委員確定了與該所請發明的技術特徵最接近的引證文件,同時將其餘的區別技術特徵認定為慣用技術手段,給出的結論是:基於該慣用技術手段與引證文件結合能夠得到本申請檔的技術方案。

此時,可以從兩方面考慮是否真正存在結合啟示:

(1)引證文件中給出了相反的教導或啟示,本領域技術人員不會想到在引證文件中應用該區別技術特徵

在答覆審查意見時,可以將該區別技術特徵導入引證文件的技術方案中,考慮該區別技術特徵在引證文件中是否能夠產生同樣的技術效果。如果引證文件明確指出不能採用某個技術特徵來解決特定的技術問題,而所請發明克服了引證文件中的反向見解(或教示),亦即偏偏就用該技術特徵來解決該特定的技術問題並且達到了相應的技術效果,則申請人可以爭辯引證文件給出了相反的教導或啟示,本領域技術人員不會有動機將該技術特徵應用到引證文件之引用發明中而完成與本申請案相同之發明(本申請之技術方案)。

(2)將該技術特徵應用到引證文件中會導致引證文件的技術方案無法實施或者達不到預期的技術效果

引證文件中儘管沒有明確說明不能採用某個技術特徵來解決特定問題,但研究引證文件的技術特徵後發現,將被認定為慣用手段的區別技術特徵加入後,引證文件的技術方案無法實施,則同樣可以認為本領域技術人員沒有動機將區別技術特徵應用到引證文件中以得到本案所請發明(技術方案)。由此可以認為該區別技術特徵在本案所請發明中不是本領域技術人員的慣用技術手段。

除了提出答辯理由之外,在審查意見的答辯過程中,還可以依據《審查指南》第2-117頁第20-22行記載的「審查委員在審查意見通知書中引用的本領域的公知常識應當是確鑿的,如果申請人對審查委員引用的公知常識提出異議,審查委員應當能夠說明理由或提高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明」的規定,要求審查委員進一步提供證據,將被認定為公知常識的技術特徵在本發明中發揮的作用與其在引證文件中發揮作用進行對比,找到該技術特徵在解決技術問題時發揮的作用,以及該技術特徵所達到的技術效果的不同,說明該技術特徵並非公知常識,進一步證明包括該技術特徵的權項具備創造性。

三、料敵於未然─於說明書中載明所請發明技術方案與現有技術手段之區別

正所謂無恃敵之不來,恃吾有以待之,於撰寫說明書時,可以考慮在說明書中主動列舉現有技術手段,並適當說明所請發明採用的技術手段與現有技術手段的區別,應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審查委員逕將區別技術特徵認定為慣用技術手段,且亦有助於提昇後續進行申復、答辯時之論理強度。

四、結語

專利審查中若審查委員使出慣用技術手段進行創造性審查之論理時,申請人於申復時可以考慮採取論述所請發明之「技術效果」或不存在「結合啟示」等方式進行答辯。此外,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文件時,亦可以考慮在說明書中主動列舉現有技術手段,並適當說明所請發明採用的技術手段與現有技術手段的區別。如此,既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審查委員逕將區別技術特徵直接認定為慣用技術手段,亦可有助於提昇申請案獲准之機率。


北美智權PVIGO「專利年費代繳專區」即日起為您快速服務!

 
大學排名啟示錄:排名可以操作 星星付錢就有 到底在執著什麼?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最近陸續有國際教育機構公布大學排名,包括早前的QS (Quacquarelli Symonds)、近期一點的Time Higher Education、以及範圍窄一點只針對兩岸四地大學排名的ARWU等等。結果公布的當下,幾家歡喜幾家愁。排名提升的便興高采烈大肆宣傳,而排名下降的就急忙解釋為什麼今年會出現這樣的結果。究竟大學排名重不重要?這就像學生考試一樣,表面上都說成績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沒有學到東西,但實際上在分發學校時還是要看學生的成績。排名對大學來說當然重要,因為這是學校重要「績效」之一,對招生、吸引人才及爭取補充都有很大的助益。然而,11月中旬香港城市大學被媒體披露疑似向QS短報學生數目而使排名大幅上升,讓香港的高教界掀起很大的漣漪,也讓人不禁懷疑大學排名的價值及意義。

國際高等教育組織Quacquarelli Symonds(QS)每年都會為全球大學進行排名,排名的依據來自各院校6方面的表現,包括學術聲譽(40%)、師生比例(20%)、院系論文引述量(20%)、僱主聲譽(10%)、國際生比例(5%)及院系國際化比例(5%)等等。

其中師生比例的部分,師生比例越低則得分越高,而師生比例的高低主要跟學生人數及教學人員數目有關。香港媒體於11月中旬揭露香港城市大學向QS呈報的學生數目連續3年都比向香港教資會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呈報的數目來得少很多,但另一方面,在教學人員的數目則是向QS呈報的數目比向教資會呈報的數目來的多。如此一來,師生比例便會變低,使得在「師生比例」這項目的得分變高。

香港傳媒指出,依據QS規定,各參與評比的院校應提供大學本科生及研究生人數,包括受政府資助及自資課程的學生數目,以計算師生比例;而香港教資會的官方記錄則只包括受政府資助的學生。如果按照這樣的規則呈報資料,則前者的數目應該會比後者大,然而,香港城市大學呈報的數字卻是相反的。

據QS今年的資料顯示,香港城大全校僅9,240學生,但教資會記錄顯示城大全日制受資助課程的本科及研究生共13,283名,兩者差距高達30.4%。而且,香港蘋果日報調查發現,香港城大每年呈報給此2所機構的學生數目都有差距,其於2015年及2016年之差距分別為14.7%及27.4%,呈顯差距日漸擴大,另一方面,香港城大在QS的大學排名則是年年提升。此外,香港城大在2015/16年的學校年報中卻明列該年度全校有逾2萬名學生,相關數字涵括資助及自資的本科、研究生,社區學院學生則不計算在內,與QS相應年度記錄的9,240人相去甚遠。

然而,就香港城大疑似向QS短報學生數目一事,QS與城大都沒有正式回應,香港城大只表示QS已審核校方提交的資料;而QS則指出曾調查香港個別大學的資料誤差,但未發現不誠實行為。其實,除了香港城大,其他香港的大學向QS呈報的學生人數與向香港教資會呈報的人數也不盡相同,有些甚至是向QS呈報的學生人數比較多,然而,香港城大向兩單位呈報的人數差距是最大的。

其實,我們也不能斷言說香港城大報假數,但事件卻反映了大學排名的分數有很大的操作空間。例如香港城大向QS呈報時,可以選全年度「學生人數最少」的日子,例如暑假,而在製作學校年報時,為了壯大聲勢,當然是連非資助及社區學院學生都涵括進去。從此一事件可以看出大學排名的本質,不只論文引證次數可以操作(例如,同學校師生相互引用),連師生比例也可以操作,那排名的價值及意義又在那?因此,即使台大的大學排名於最近幾年一直下降,應該也不用太介懷。反觀香港城大,即便排名年年上升,但如今爆出爭議,往後在該校招生宣傳中提及其大學排名成績優異反而尷尬。

此外,QS也有針對全球大學提供星級評核制度,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這是一項「收費服務」。香港城大是2018年獲得QS超五星大學的11家大學的其中一家,其星星評比高於史丹佛、哈佛、劍橋及牛津等世界級名校。香港另一家QS排名299的浸會大學則拿了5星評比,反觀香港No.1的香港大學卻是一顆星星也沒有。

選飯店、選餐廳,我們都會以「星星」數量作為參考,想不到大學除了排名之外,還有這麼一招。其實,想深一層,大學評鑑機構本來就是「商業性質」的機構,台灣的高等教育為什麼要讓他們牽著鼻子走?


北美智權PVIGO「專利年費代繳專區」即日起為您快速服務!

 
全球製造業升級中,台灣不能落後!
蔣士棋╱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製造業行之有年的金科玉律正在改變。未來,先進國家的產品可能不但質優,而且還價廉;開發中國家生產能力的進展,可能超過已開發國家;最重要的是,製造業不再是勞力密集產業,逐低成本而居的狀態亦將不復存在。這些訊息對於製造大國台灣來說,既是機會,也是威脅。

過往數十年,製造業的興衰大致都被成本牽著走。最初,以歐美國家為根據地的製造業,因為勞動成本高漲,不得不把生產基地外移到拉丁美洲、東歐或者亞洲國家。其中,像是日本、韓國與台灣因為能提供訓練精良、薪資又低廉的生產作業員,迅速在高科技製造搶得先機。

之後,這些國家也漸漸地面臨薪資成本上升、勞動供給不足的問題,生產基地也因此再往成本更低廉的中國大陸、東南亞甚至南亞國家去。總之,跟著低成本走,就是製造業的硬道理。

不過,當世界各國都面臨少子化問題時,生產成本再壓低的空間也越來越小。「現在不只台灣,整個東南亞國家都面臨缺工問題,沒有人要到製造業工作,」經濟部智慧機械推動辦公室副主任詹子奇說。此外,消費者的偏好也發生變化。因為網路資訊發達,產品的生命週期越來越短,過往少樣多量的生產模式也必須往少量多樣、甚至客製化的方向發展。這也增加了製造業經營的難度。

製造業已不再仰賴低廉勞動成本

圖1:經濟部智慧機械推動辦公室副主任詹子奇

攝影:蔣士棋

因此,德國、日本這些製造業大國,早早就投入製造業的轉型計畫。詹子奇透露,過去台灣機械、零件產業的每年國際接單比率大多在7%左右,但是近年來卻減至4~5%。「很多人都覺得,這應該是中國大陸或東南亞的廠商用低價出來搶單,但我們發現真正拿到這些訂單的,反而是德國的廠商,」他補充,因為德國的製造業智能化已經相當成熟,需要的人工比例也大為降低。「所以,德國的工業產品現在不但有傳統的高品質,價格比起台灣或大陸,也非常有競爭力。」

回過頭來看,台灣雖然一直是製造業大國,但因為國際景氣影響,產值在這幾年也總是起起伏伏。舉例來說,2009年因為金融海嘯重擊,全球的工具機產值比2008年衰退了約40%,而台灣則受傷更重,衰退超過50%。之後雖然連續三年出現正成長,但在2012年後也面臨遲緩(圖2)。然而,在起起伏伏之間,台灣工具機產業的江湖地位也有所鬆動。2006年時,台灣工具機產業的全球產值占比還有6%以上,但從2010年開始,占比只能維持在5.5%左右,甚至在2015年,占比更到達金融海嘯後的最低點(圖3)。

圖2:2006~2015年台灣及全球工具機產值統計(單位:百萬美元)註:台灣為右軸,全球為左軸

資料來源:「投資臺灣X智慧生產」合作商機研討會簡報資料,2017/11/22

圖3:2006~2015年台灣佔全球工具機產值比例

資料來源:「投資臺灣X智慧生產」合作商機研討會簡報資料,2017/11/22

台灣在機械產業的分量正逐漸衰微

很明顯地,為了因應製造業升級的趨勢,面臨發展瓶頸的機械產業得要跑得更快。詹子奇指出,智慧製造系統包括零組件、單機、整線、整廠四個層次,而且各有其發展重點。

以零組件為例,關鍵就是感測器模組的開發與應用,使零組件具備自我感知能力,從而使後續生產線的彈性生產、故障預測、自動調整產能變成可行,最終與供應鏈廠商和下游客戶相連結,實現客製化生產的目標。「當然大量的訂單還是要爭取,但智慧製造的最終目標,就是即使只生產一個產品,企業也能夠獲利,」詹子奇說。

總統蔡英文在競選時,就已經把機械產業列入產業政策中,但一年多下來,並沒有端出任何亮眼的政策,反觀中、美、日等國,都已經著手振興製造業,如果我們的智慧機械又淪為口號,恐怕與其他國家的差距會越來越大。


北美智權PVIGO「專利年費代繳專區」即日起為您快速服務!

 
落實台灣企業內控,財報是否該強制揭露智財?
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根據美商Ocean Tomo在2015年對S&P 500市場價值的統計資料顯示,企業市場價值中無形資產的比重已經達到87%,從近期鴻海入主夏普等重要併購案,亦可看出智慧財產能為企業創造巨額的價值。為配合OECD「公司治理六大原則」當中的資訊揭露及透明性,近年來歐盟、香港、新加坡、英國、中國大陸,都已針對智財揭露發布指導文件,藉由透明化企業智財資訊,讓投資人更容易判斷公司體質。智財揭露已是台灣公開發行公司內控制度的一環,是否應進一步在財報中強制揭露呢?

根據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的調查,台灣超過八成上市櫃企業智財管理仍偏重於行政事務處理,對智財的運用評估及分析處理較少著墨。為協助企業將智財管理提升至公司經營策略層次,金管會證期局於103年9月22日發布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正式將智慧財產權管理與公司內控制度連結。

而根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公開發行公司的內控制度需涵蓋所有營運活動,並應依企業所屬產業特性區分為八大營運循環類型(詳見表一),公司得視實際營運活動需要,自行調整必要的控制作業,而智慧財產權取得、維護及運用,則歸類在「研發循環」中。

表一、公開發行公司內控制度八大循環 資料來源:法務部

銷售及收款循環

包括訂單處理、授信管理、運送貨品或提供勞務、開立銷貨發票、開出帳單、記錄收入及應收帳款、銷貨折讓及銷貨退回、客訴、產品銷毀、執行與記錄票據收受及現金收入等之政策及程序。

採購及付款循環

包括供應商管理、代工廠商管理、請購、比議價、發包、進貨或採購原料、物料、資產和勞務、處理採購單、經收貨品、檢驗品質、填寫驗收報告書或處理退貨、記錄供應商負債、核准付款、進貨折讓、執行與記錄票據交付及現金付款等之政策及程序。

生產循環

包括環境安全管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擬訂生產計畫、開立用料清單、儲存材料、領料、投入生產、製程安全控管、製成品品質管制、下腳及廢棄物管理、產品成分標示、計算存貨生產成本、計算銷貨成本等之政策及程序。

薪工循環

包括僱用、職務輪調、請假、排班、加班、辭退、訓練、退休、決定薪資率、計時、計算薪津總額、計算薪資稅及各項代扣款、設置薪資紀錄、支付薪資、考勤及考核等之政策及程序。

融資循環

包括借款、保證、承兌、租賃、發行公司債及其他有價證券等資金融通事項之授權、執行與記錄等之政策及程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循環

包括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取得、處分、維護、保管與記錄等之政策及程序。

投資循環

包括有價證券、投資性不動產、衍生性商品及其他投資之決策、買賣、保管與記錄等之政策及程序。

研發循環

包括對基礎研究、產品設計、技術研發、產品試作與測試、研發記錄與文件保管、智慧財產權之取得、維護及運用等之政策及程序。

證期局會計審計組簡任稽核白嘉眉。
吳碧娥/攝影

證期局會計審計組簡任稽核白嘉眉指出,從1975年到2015年調查美國S&P 500企業(記錄美國500家上市公司的標準普爾500指數)的一項調查發現,在1975年的時候,S&P 500企業的有形資產佔比高達83%,僅有17%是無形資產;但到了1995年,無形資產的比例大幅增加至68%,2015年無形資產價值更成長至84%。白嘉眉表示,這是從投資者觀點看一家企業的市場價值有多少,但若從S&P 500企業的財報來看,卻可能看不到無形資產的價值,因為財報編制是要符合「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的相關規範,要認列無形資產,必須符合可辨認性、可單獨分離移轉、控制權及未來經濟效益等條件。但從統計趨勢來看,企業無形資產比有形資產的價值更高,公司內控應該要更重視無形資產的管理。

表二、台灣智財監理機制規定 資料來源:2017/11/3「關鍵智財力─智財治理與企業實務交流論壇」白嘉眉簡報資料

資訊公開規定

  • 取得或出讓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交易,對公司財務或業務有重大影響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 2日內公告申報。
  • 公開說明書及年報揭露公司投入研發費用與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資訊。
  •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定,取得或處分無形資產交易金額達實收資本額20%或新台幣3億元以上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 2日內公告申報。

內部控制規定

  • 公開發行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應涵蓋所有營運活動,遵循所屬產業法令,並應依企業所屬產業特性以營運循環類型區分並訂定各循環之控制作業。
  • 公開發行公司得視企業所屬產業特性,依實際營運活動自行調整必要之控制作業。
  • 公開發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項目及參考項目。

雖然在財報中揭露智財訊息,能協助投資人及主管機關判斷一家公司的價值,但目前並未強制規範。為落實台灣企業的智財內控,台灣是否應強制在財報中揭露智財呢?

自願性或強制性揭露?

台灣大學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教授黃銘傑。
吳碧娥/攝影

台灣大學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教授黃銘傑主張,若研發成果、IP對於公司獲利表現有價值,就算主管機關不強迫,公司也會主動揭露,台灣部分上市櫃公司已開始製作「智慧財產報告」。若不考慮各種產業不同需求,強制要求所有公司都要在財報中揭露智財,其實意義不大。企業絕對比政府聰明,政府只要把「基礎建設」(infrastructure)弄好,制訂如何揭露IP等技巧,讓企業在揭露IP時,能以最小的成本達到最好的效果,有需求的企業自然就會遵循。黃銘傑認為,強制揭露智財的時間點尚未到,若要強制揭露還要思考。

台灣科技產業法務經理人協會理事長阮啟殷認為,IP在台灣的價值還不能確定,在相關機制欠缺的情況下,資訊揭露的真假又有誰能鑑定?若公司揭露的是不實的消息,或是誇大IP價值影響投資人,又該如何查證把關呢?必須先建立IP價值鑑定機制,再來談IP資訊揭露的規定才有意義,否則會讓投資者更困惑。

資策會科法所創智中心主任陳益智表示,其實香港、歐盟、新加坡、大陸,都有IP揭露的相關規定。因為無形資產是投資人評估一家公司價值的重要根據。像是大陸針對新創軟體公司無形資產揭露有詳細規定,像是IP取得的時間、從何而來?是授權還買斷?帳面價值是多少?此外還要求揭露公司的智財策略、軟體研發的保護措施,以及對於協力廠商的依賴度。陳益智認為,對台灣上市櫃公司來說,智財揭露是保護股東權益,有些資訊應該必須強制揭露,像是智財權對於公司目前營收、市場有多大影響;而對於新創或興櫃公司來說,私募、創投投資人更在意的是智財對於一家公司「未來」成長所能產生的效益,以及公司對於智財管理能力,或許現在還未達到需要強制揭露智財的程度,政府應透過評鑑、輔導、範例,研訂出「上市上櫃公司智財治理實務守則」,協助公司有效進行智財揭露。

白嘉眉指出,金管會正在委託進行強化無形資產評價機制,希望透過準則的訂定,建立完整的評價機制,無形資產的價值才能反映在公司財報上,作為投資人評估依據,企業也會更投入無形資產,形成正向循環。強化內控與上市櫃的審查機制、年報應記載事項準則、無形資產評價機制,並推動公司治理評鑑機制,都是未來金管會將努力的方向。


北美智權PVIGO「專利年費代繳專區」即日起為您快速服務!

 
 
本電子報著作權均屬「聯合線上公司」或授權「聯合線上公司」使用之合法權利人所有,
禁止未經授權轉載或節錄。若對電子報內容有任何疑問或要求轉載授權,請【
聯絡我們】。
  免費電子報 | 著作權聲明 | 隱私權聲明 | 聯絡我們
udnfamily : news | video | money | stars | health | reading | mobile | data | NBA TAIWAN | blog | shop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