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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5 第474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  北美智權網站
 
 
 
 
專利評析 《東歐智財系列》立陶宛智財權概觀及2021年申請近況
   
法規訴訟 用法國人不會唸的中文漢字在歐盟申請商標?歐盟普通法院2022年 Castel Fr嫫es v EUIPO - Shanghai Panati案
   
深入報導 G20後中歐投資協定是否有機會死灰復燃?
   
研發創新 《醫療科技專輯》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醫療數位轉型成果百花齊放
《醫療科技專輯》2025年全球精準治療市場前景
   
 
《東歐智財系列》立陶宛智財權概觀及2021年申請近況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繼我國「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於2021年11月18日正式成立並掛牌運作,開坏x立關係交流合作新頁後,立陶宛駐台代表機構也於2022年11月7日揭牌運作;同日,國發會也宣布「中東歐投資基金」的第一筆投資將投資立陶宛先進雷射公司Litilit 350萬歐元。 國發會主委龔明鑫指出,於2021年率領經貿考察團至立陶宛訪問時,與立陶宛共簽訂了6項MOU,並有許多合作計畫;今(2022) 年1月份也宣布成立2億美元的「中東歐投資基金」,以及10億美元的「中東歐融資基金」。目前台杉公司派駐投資經理已造訪了30多家當地公司,其中1家Litilit已通過投資申請,還有另外2家已在最後審議階段,倘通過投資,3件投資案總投資金額將近1,000萬歐元;涵蓋半導體、電動汽車、及雷射等產業領域。
據過往經貿數據顯示,台立之間的經貿活動不算活躍,然而,立陶宛與北美智權報前期介紹的捷克一樣,同為2021 年全球製造業風險指數排名前10位的國家之一,加上我國政府已率先成立「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在全球營運佈局的考量下,台商可考慮加強投資力度;然而,在前進立陶宛投資、融資或產業合作之前,應多了解當地創新保護的措施及現況。

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於2021年11月18日正式掛牌設立,獲任命的首任代表黃鈞耀及同仁攝於館牌前。圖片來源:中華民國外交部官網

立陶宛共和國國家專利局(the State Patent Bureau of the Republic of Lithuania ,SPB)是立陶宛的行政權力機構,針對立陶宛的工業產權客體(發明、設計、商標和積體電路電路布局)進行國家法律保護,以及代表國家於歐盟中央工業產權局 (EUIPO) 和歐洲專利組織 (EPO) 運作。 SPB為立陶宛政府所創立,目前隸屬於司法部,受理專利、外觀設計、商標等智財權申請、註冊及發證相關事宜。

立陶宛專利權概況

立陶宛專利只有發明專利(patent),沒有新型專利,此外,立陶宛發明專利申請只進行形式審查(依照法律對發明的可註冊性進行審查),專利法未規定進行實質審查;在完成形式審查後,SPB會進行公告,專利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20年。此外,醫藥專利和農藥專利可以申請延長保護5年,延長保護期將頒發補充保護證書 (Supplementary Protection Certificate ,SPC)。申請立陶宛專利的途徑可直接向SPB申請,如為外國人申請,需透過當地專利代理人進行,平均約1-2年可取得專利核准登記。由於立陶宛是歐洲專利局(EPO)會員國,因此也可透過EPO申請歐洲專利,在核准後再向立陶宛專利局登記。值得一提的是,自2014年9月4日起,已不能通過PCT途徑進入立陶宛國家階段。

要求優先權的立陶宛專利申請期限為自優先權日起12個月,寬限期為2個月。如專利在申請日或優先權日前6個月內因下列2原因披露,該申請被認定不喪失新穎性:

  1. 因申請人或其權利繼受人的明顯濫用導致的公開;
  2. 在官方認可的國際展覽會上由發明人披露。

在立陶宛申請專利應以立陶宛語提交,但也可以其他語言提交申請,不過必須在申請日後3個月內提交其立陶宛語譯文。如以申請歐洲專利,在核准後再向立陶宛專利局登記的方式,則歐洲專利權要求的立陶宛語譯文需要在歐洲專利授權公告後的3個月內提供。

專利權人於收到公告通知後3個月內應當繳納授權費。自第3年起,應在當前有效期的最後兩個月內繳納年費,上述期限到期後6個月內仍可以延期繳納,但需同時繳納50%的滯納金。

表1為立陶宛2021年專利申請數及專利發證數,在專利申請數方面,2021年為90件,其中立陶宛國人申請件數為81件,占90%;發證數共83件,立陶宛獲證數為73件,占88%。

表1. 立陶宛2021年專利申請數及專利發證數

專利申請數

專利發證數

國家

件數

百分比

國家

件數

百分比

立陶宛

81

90%

立陶宛

73

87.95%

中國

5

5.56%

中國

4

4.82%

俄羅斯

2

2.22%

烏克蘭

2

2.41%

美國

1

1.11%

俄羅斯

1

1.2%

法國

1

1.11%

台灣

1

1.2%

 

 

 

塞席爾

1

1.2%

 

 

 

英國

1

1.2%

總數

90

100%

總數

83

100%

資料來源:STATISTICS OF THE YEAR 2021 ON THE LEGAL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PROPERTY IN THE REPUBLIC OF LITHUANIA,Lietuvos Respublikos valstybinis patentų biuras,2022;整理製表:李淑蓮

在 2021年,共有1,858件歐洲專利(包括根據《歐洲專利公約》授予的1857件歐洲專利)在立陶宛生效。表2為2021年按專利權的第一申請人或受讓人的住所或機構所在國別劃分之前10大國家在立陶宛生效的歐洲專利數。 從表2可見,美國占最大宗,共544件占近30%,其次頫序為德國、瑞士、英國、意大利、瑞典、法國、日本、荷蘭、及丹麥。值的注意的是,除了美國及日本外,其餘均為歐洲國家,而日本為唯一入10大的亞洲國家。

表2. 2021年歐洲專利在立陶宛生效數及專利權人國家別 (前10大) 資料來源:STATISTICS OF THE YEAR 2021 ON THE LEGAL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PROPERTY IN THE REPUBLIC OF LITHUANIA,Lietuvos Respublikos valstybinis patentų biuras,2022;整理製表:李淑蓮

排名

國家

件數

百分比 (以總數1858件來算)

1

美國 (US)

544

29.28%

2

德國 (DE)

247

13.29%

3

瑞士 (CH)

110

5.92%

4

英國 (GB)

100

5.38%

5

意大利 (IT)

87

4.68%

6

瑞典 (SE)

80

4.31%

7

法國 (FR)

70

3.77%

8

日本 (JP)

68

3.66%

9

荷蘭 (NL)

65

3.5%

10

丹麥 (DK)

62

3.34%

表3. 2021年立陶宛有效專利數獲證途徑統計。2021年SPB國家專利發證83件,立陶宛本國人獲得了87.95%的國家專利。此外,同年有1858件歐洲專利在立陶宛生效,立陶宛本國人的歐洲專利僅2件,占立陶宛生效的歐洲專利總數 3.86%。

表3. 2021年立陶宛有效專利獲證途徑統計 資料來源:STATISTICS OF THE YEAR 2021 ON THE LEGAL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PROPERTY IN THE REPUBLIC OF LITHUANIA,Lietuvos Respublikos valstybinis patentų biuras,2022;整理製表:李淑蓮

2021年立陶宛有效專利數

件數

立陶宛本國法人

立陶宛本國法人比例

經SPB發證

83

73

87.95%

經EPO發證

1858

2

0.11%

總數

1941

75

3.86%

【本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北美智權報》322期:《東歐智財系列》立陶宛智財權概觀及2021年申請近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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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國人不會唸的中文漢字在歐盟申請商標?歐盟普通法院2022年 Castel Fr嫫es v EUIPO - Shanghai Panati案
楊智傑/北美智權報 專欄作家
(本文作者為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用中文到歐盟註冊商標,歐洲人看不懂中文,讀不出這個商標,也記不住這個商標,這樣的商標還具有識別性嗎?2022年10月歐盟普通法院做出Castel Fr嫫es v EUIPO案判決,對於歐盟最大酒商卡斯特酒莊所註冊的「卡斯特」中文商標,認為法國人看不懂,在酒瓶上只是一種裝飾圖案,最後廢止該商標……

中國「卡斯特」商標戰

法國葡萄酒生產商卡斯特酒莊(Castel Fr嫫es,以下簡稱卡斯特酒莊),不但是法國最大酒商,也是歐洲最大酒商。在中國,其與煙台張裕公司合作代理進口,並使用「張裕卡斯特」為名進行銷售,但卻沒有註冊商標。

其中譯名「卡斯特」,在中國大陸卻被他人註冊為商標,目前由商人李道之與上海卡斯特酒業公司持有。

2009年起,李道之在中國提告卡斯特酒莊及其中國代理商,到2016年打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法院,三審均判決卡斯特酒莊使用「卡斯特」字眼侵害了李道之的商標。為此,卡斯特酒莊在2013年時,將中文的音譯,全面改為「卡思黛樂」。

進一步到歐盟主張撤銷卡斯特商標

卡斯特酒莊在2008年時向歐盟智財局申請註冊了一圖形商標,將Castel的中文漢字「卡斯特」註冊為商標,指定使用於靜態葡萄酒(still wine)。

圖1:歐盟第006785109號商標
圖片來源:EUIPO商標檢索

2018年5月,李道之擁有的上海卡斯特酒業的前身,上海的班提(Panati)酒業,向歐盟智財局請求廢止卡斯特酒莊擁有的中文字「卡斯特」這個商標。主張廢止的理由是,該商標已經連續五年以上沒有真正使用。

2020年4月,歐盟智財局撤銷部門決定廢止該商標。卡斯特酒莊提起救濟,2021年3月,歐盟智財局救濟委員會做出決定,認為卡斯特酒莊實際使用的商標與系爭的「卡斯特」商標有所不同,已經改變了「卡斯特」商標的識別性,故支持廢止該商標。

卡斯特酒莊不服,上訴到歐盟普通法院。歐盟普通法院於2022年10月19日做出判決,仍判決卡斯特酒裝敗訴。

商標需保持原識別性才算是使用原商標

歐盟商標規章第18條(1)要求商標需在註冊後五年內使用;而第18條(1)(a)規定,下列情形亦構成商標之使用:「(a)使用有部分元素與原註冊商標不同,但未改變已註冊歐盟商標識別性,不論該商標之使用樣態是否已依商標權人的名義註冊;...」。

也就是說,實際使用商標若與註冊商標不完全一致,但仍須保持原註冊商標的識別性。這與台灣商標法第64條講的「依社會一般通念並不失其同一性者」不一樣,重點在於相關消費者對該商標認知的識別性是否有改變。

相關公眾之範圍

歐盟智財局救濟委員會認為,葡萄酒的相關公眾(relevant public),就是一般大眾(general public)。但法國的一般大眾,沒辦法唸出該商標的中文「卡斯特」,因而無法記憶。由於「卡斯特」在整個酒瓶上和其他英文標誌合併使用,會被認為沒有意義、抽象符號,或是裝飾性元素,故識別性低於一般商標的識別性。

卡斯特酒莊主張,相關公眾的消費者,應該限於在法國的60萬華人消費者。因為有使用中文卡斯特商標的酒,只會在法國的中國餐館銷售,因此會看到這款酒瓶的消費者,多數能講中文或瞭解中文;故這些消費者會將酒瓶上的「卡斯特」看作商品來源之指示,而非單純的裝飾。

但法院認為,從該商標註冊說明,看不出只鎖定特定的華人消費者,且該款印有中文「卡斯特」的酒瓶,並非真的只在中國餐館銷售,也在其他通路販賣。而且就算在中國餐館,該款產品也會賣給不會講中文的消費者。既然該商標指定使用於「靜態葡萄酒」,沒有特別限定,那麼相關公眾應該指一般大眾。【本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北美智權報》322期:用法國人不會唸的中文漢字在歐盟申請商標?歐盟普通法院2022年 Castel Fr嫫es v EUIPO - Shanghai Panati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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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球智財權布局分析:專利申請量終於回到疫情前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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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後中歐投資協定是否有機會死灰復燃?
蘇翰揚╱北美智權報 專欄作家
(本文作者為產業分析師)
從剛結束的G20會議可以觀察到中國大陸正積極與他國互動,特別是歐洲各國,以突破來自美國的科技封鎖。事實上,過去中歐即規劃《中歐全面投資協定」(The EU-China Comprehensive Agreement on Investment, CAI,下稱中歐投資協定》來協助雙邊經貿發展,但在國際局勢下該協定被擱置,透過這次的破冰,《中歐投資協定》或有機會再起爐灶。

中美兩國各方面走向分歧,可關注中歐投資協定是否復甦

在美國祭出各種保護手段下,不久前被封殺的《中歐投資協定》在中國於G20會議後積極與歐洲各國互動後,或許可以關注該協議是否能重生的商機。當然,當前俄烏戰爭情勢讓中國與西方國家關係更為緊繃,但外商並未完全撤出中國,甚至部分德國汽車大廠還加速中國投資,由於中國當前經濟主軸仍選擇「雙循環」,同時注重國內外經濟,因此《中歐投資協定》應是台灣電子產業可瞭解之議題,從中尋找歐洲缺乏之技術與市場。而商機尋找之重點不外乎為三大項目:自動化設備、汽車、電信等產業。台灣廠商可藉機尋找空隙切入,或許可帶來意想不到之效果。

中歐經貿合作脈絡與概況分析

2003 年中國與歐盟正式建立策略夥伴關係,雙方經貿往來從貨物貿易擴大至服務貿易、技術、投資、金融、數位經濟等領域,強化雙方產業供應鏈的穩定性與韌性;不過若細分來看,雙方在貨物貿易的依存度高於服務貿易。隨後,雙方每年保持3至5次的談判頻率,積極就各項議題展開磋商。對歐盟而言,要求中國進一步放寬市場進入限制,像是電信、雲端、汽車產業、醫療健康的門檻是關鍵議題;同時,歐洲也提出公平競爭議題,確保其成員國在面對中國國企競爭時,降低歧視性門檻與補貼程度。

表1. 中國汽車與雲端產業對外開放狀況 資料來源:《中歐投資協定》

產業別

說明

汽車產業

詳情

(1) 外國投資者投資汽車整車製造之合資公司,中方持股比例應不低於50%。2022 年後,取消外資持股比例限制。

(2) 同一外國投資者可在中國境X成立最多兩家生產同類整車產品之合資企業,但外國投資者與合資企業之中方公司共同收購其他國內汽車製造業者時,不適用此限制。

(3) 此規定之措施不適用於外國投資者投資替代能源汽車。

 

影響

有望打破目前中國汽車領域合資股比限制,加速歐盟汽車商進入中國市場。近年來,戴姆勒(Mercedes-Benz)、福斯(Volkswagen)都已開始積極尋求新突破。特別是福斯集團,隨著全力電動化戰略的加速,公司已開始在中國佈局替代能源業務。此外,眾多國產汽車品牌也將進一步著眼於替代能源汽車的發展,並與歐洲市場有更多合作。

雲端產業

詳情

(1) 外國投資者不得投資互聯網服務。

(2) 歐盟投資者投資互聯網數據中心服務時,外國投資者的持股比例不得超過50%。

(3) 歐盟投資者投資國際通信設施服務、衛星通信服務、網路託管服務、國內通訊設施服務、固定通訊服務、數據通訊服務或 IP 電話服務,外國投資者的持股比例不得超過 49%。歐盟投資者投資線上數據處理和交易處理服務(不含電子商務)、國內互聯網虛擬專用網服務以及代碼和協議轉換服務時,外國投資者的持股比例不得超過 50%。

 

影響

此舉應可視為中國放寬過去掌握網路通訊的訊號,該協定的生效有望打破這一市場壁壘,為歐盟雲端服務業者提供新的投資機會。不過仍需注意的是,在中國網路長城的型態,以及騰訊、阿里雲端穩吃國內市場的狀況下,外商雲端服務業者進入中國市場將面臨強大之競爭。亞馬遜的AWS即為最佳案例,雖然該公司在中國市場上努力發展,但仍面臨各種強大競爭阻力。

當然,歐盟也對中國開放部分產業作為對應,中國與歐盟企業還可加大在汽車、半導體、醫藥研發等方面的合作,拓展國內國際雙邊市場。像是近來歐洲議會投票正式通過將天然氣與核能視為綠色能源,短期內,德國,荷蘭、法國、英國、義大利、奧地利等國也都相繼宣佈重啟或計劃重啟部分燃煤電廠:先確保能源供給穩定,爾後再以再生能源來替代燃煤,這也是歐洲「去煤」的基礎。但目前能源安全問題已成為無法忽視的重要議題,可能會長時間影響未來歐洲氣候、能源政策及投資走向,而掌握相關設備的業者未來可能有進入該市場的機會。

歐盟在先進製造業之主要政策措施分析

  • 未來工廠計畫(Factory of The Future)
  • 「未來工廠計畫」是2017年由歐盟斥資 11.5 億歐元,用於先進製造研究和技術創新的公私合作夥伴關係 (PPP)合作項目,計劃主要目標為協助歐盟國家達到工廠4.0,主要參與者包含中小企業、大學、研究機構和產業公協會,主要協助的產業類別為機器人、自動化產業、半導體、工具機、紡織、食品製造、化工、鋼鐵等;運用機器人、3D列印、人工智慧、高性能運算/建模等技術強化從工廠到物流的智慧化,值得注意的是,該計畫並非僅著重於產業智慧製造,而是同步鼓勵研究從計畫中分拆出(spin-off)智慧製造解決方案商,如FAREXTRA、Satisfactory、CREMAnufacture、CREMA、MAShES等,這些業者皆能協助需求端建立智慧工廠,特別是在智慧製造處於弱勢的中小企業。

  • 歐洲製造(Horizon Europe Partnership Made in Europe)
  • 「歐洲製造」是與歐盟委員會在「2021-2027歐洲地平線」框架下成立的新製造合作夥伴關係,可視為「未來工廠計畫」的延續加強版。2019年5月,歐盟委員會提交了一份「歐洲製造夥伴關係」草案,針對歐洲實施在地製造規劃一連串措施,透過多個成員國製造業在技術間的合作,推動歐洲製造業生態系統在技術、循環經濟與營運韌性等面向達到全球競爭力領先。該夥伴關係將有助於在歐洲建立具有競爭力、綠色、數位化、彈性的製造業,透過數位技術與綠色轉型,來提升企業在地製造的競爭力。

圖1. 歐洲地平線強調全產業之創新
圖片來源:Innovation Place

上述兩者政策可觀察到歐盟的製造業政策具備延續性,先透過智慧工廠的建立,一方面提升製造業的數位力,一方面也培育出解決方案,為後續尚未轉型之中小企業提供協助。透過指定的技術,使業者清楚了解設立智慧工廠需要哪些技術元素;在完成數位化後,緊接著提升企業綠色轉型與淨零碳排能力,同時建立零碳產品。這些措施集中在ICT產業上下游,如工具機、感測器、伺服器、面板、半導體、汽車零組件等。同時,若對比《中歐投資協定》內容,可發現歐盟與中國亦強化在半導體、汽車、綠色能源等產業的合作,符合歐洲在地製造等領域,這些合作也相當需要雙方資通訊廠商來協同參與。

我國業者可佈局之參考建議

建議一:尋找歐盟產業缺口,關注法規注意要項
歐盟當前重視的是替代能源、環保和電子產業。建議以太陽能和風電為代表的替代能源領域企業、以 5G 、人工智慧與雲端為代表的新興技術企業、以半導體前瞻技術領域企業,密切關注歐盟及其成員國未來在產業發展上的政策內容。對台灣業者而言,《中歐投資協定》的重點在於觀察歐盟與其他大國商業來往時所提出的自身產業可能缺口與相關規範。同時,由於歐盟為法規相當嚴謹之國家,在科技保護主義發酵下,對於投資者國籍、股權比例、營業執照等的限制條件採取嚴格審視,為台灣業者進入新市場前須考慮之重點。

建議二:投入數位化同時協助歐盟中小業者轉型
對我國電子產業而言,除自身投入一定資源在智慧製造上,歐盟中小企業當前在轉型上就遇到技術能力不足與轉型速度遲緩的挑戰,台灣業者應善用當前國際情勢作為優勢,進入歐洲市場協助中小業者數位轉型,建立友善之合作關係與降低市場准入門檻。同時,歐盟在化工、醫藥、航空、機動車輛、精密儀器等高端制造業擁有競爭優勢,產品服務品質優良、科技含量具備相當水平,電子業者也可從中運用相關技術強化自身智慧製造能力;特別在數位分身、人工智慧、3D列印、自動無人搬運車等技術上,更是可借重歐盟業者轉型經驗做為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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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科技專輯》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醫療數位轉型成果百花齊放
蔣士棋╱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雖然過去三年的肺炎疫情對人類社會的發展帶來巨大衝擊,卻也推動了全球醫療服務產業與資通訊的深度融合。從國際到台灣、醫療面向的從疫苗施打到遠距照護、資通訊面向的從雲端系統到檢測裝置,都看得到這段時間內醫療數位轉型的豐碩成果。

新冠肺炎疫情(Covid-19)對醫療產業的影響既深且遠。在疫情發生前,大多數醫療業者對於數位轉型還停留在觀望、了解的階段,但隨著疫情的升溫,包括疾病預防、診斷、治療、照護、醫院管理等面向都被迫加速採用數位工具。現在,雖然疫情已經漸漸遠離,但在過去幾年累積的經驗,也已經成為全球醫療產業下一步變革的養分。

在國際上,甲骨文公司(Oracle)是眾多在疫情期間協助醫療服務轉型的典型案例之一。從2020年開始,甲骨文公司就開始跟各國政府合作,使用雲端技術協助建立新冠肺炎疫苗的接種資料庫。像是在非洲,甲骨文與前英國首相東尼•布萊爾(Tony Blair)成立的政策研究所(TBI)一起協助盧安達與迦納建置黃熱病(yellow fever)、人類乳突病毒(HPV)、小兒麻痺(polio)與新冠肺炎疫苗的管理系統。民眾只要透過手機,就可以完成各類疫苗的施打預約,國家也能即時了解全國的施打狀況,研擬下一步的公衛政策。

圖1:疫情中,Oracle協助非洲國家建置疫苗預約管理的雲端平台
來源:Tony Blair Institute and Oracle Launch Africa Vaccine Management in the Cloud

Oracle的雲端平台協助各國快速建立疫苗施打管理系統

同樣採用甲骨文雲端平台技術的,還有澳洲的塔斯馬尼亞州政府。當民眾使用網路或電話完成新冠肺炎疫苗的注射預約,就能獲得一組QR Code做為身分查驗之用,而政府也能藉此建立每個居民的電子醫療紀錄。由於全部的資料都是儲存在雲端系統中,每個居民都可以隨時查詢自己的施打紀錄,公衛官員也能隨時提醒預約新一輪的疫苗預約。根據該州衛生部門的估計,採用甲骨文雲端平台和醫療管理系統後,節省了將近50%的作業成本。

在英國,甲骨文則是跟新創公司Yokeru合作,從2020年5月開始用電話追蹤倫敦市居民的身心健康狀況。甲骨文日本與亞太區健康產業執行總監Peter Williamson解釋,這項服務使用了對話式AI技術,透過擬真的聲音直接打電話給因疫情待在家裡,卻又需要照護的居民,並從對話過程中判斷對方是否需要進一步照護。「這個方式可以即時地連絡那些不熟悉最新科技的民眾,也不需要額外的訓練或安裝設備,大大降低了日常營運的成本。」Peter Williamson補充。

至於台灣,在疫情當中也看得到醫院與資通訊大廠的深度合作。談起醫療實務上的問題,新北市立土城醫院副院長魏國珍指出,「目前醫院遇到的困境往往是病人比醫護人員多,排隊候診、量血壓、抽血得耗費大量時間,」他補充,由於普通民眾均是一年一次進行身體檢查,許多人到了發病才知道身體有問題,這時醫療的幫助就會很有限,「台灣現在缺的就是預防醫學這一塊,必須靠長期的監控才能提供醫療服務。」

圖2:工研院成立「台灣數位健康大聯盟(HiMEDt)」,打造開放式的數位健康新生態系統。圖前排左三起為工研院生醫所所長林啟萬、工研院副院長張培仁、鴻海B事業群總經理姜志雄。
資料來源:工研院

土城醫院與鴻海合作,建立確診患者的遠距監測機制

在2020年7月、也就是疫情當中開幕營運的土城醫院,在2021年5月被指示設置新冠肺炎專責病房。魏國珍回憶,當時「我們必須要照顧非常多的確診病人,需要進行大量的遠距監測,」在工研院生醫所的牽線下,在今年1月時土城醫院與台醫光電以及鴻海合作,以土城醫院作為臨床試驗場所,開發智能監測裝置。到了5月,台灣疫情進入新一波高峰,土城醫院繼續與鴻海合作,將穿戴裝置投入院內專責病房和野柳集中檢疫所使用,即時追蹤確診患者的健康指標。

這個合作案也是台灣數位健康大聯盟(HiMEDt)的開端。聯盟發起人之一、工研院副院長張培仁指出,台灣的數位、資通訊、醫療實力有目共睹,可是資通訊大廠跨界切入數位健康市場,容易面臨單打獨鬥、上市腳步慢等挑戰;成立這個聯盟的目的就是要跨域交流,支持產業積極布局數位健康市場。因此,聯盟的12個創始會員除了醫療和資通訊業者外,更包括營建、慈善、宗教、電信等面向(表1),訴求醫療與資通訊技術整合後的全方位情境應用。

表1:台灣數位健康大聯盟(HiMEDt)會員一覽 資料來源:工研院

領域

潛在合作方向

會員

醫療

協助數據蒐集,產品測試、驗證、應用

新北市立土城醫院、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童綜合醫院

電信

推出居家或企業端的客製化健康監測產品,協助數據蒐集

中華電信

科技新創

技術研發與生產合作

鴻海集團B事業群、揚明光學、GoMore(博晶醫電)

健康管理

客製化健康追蹤與管理方案、回饋健康數據與需求

醫聯網(眾匯智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營建

導入數位健康產品強化加值服務(如樂齡養生宅)

總盛建設

宗教

提供給轎班人員、信徒使用並回饋體驗

白沙屯拱天宮

慈善

導入數位健康產品,應用於民眾關懷等用途

慈濟基金會

學研

產研合作,吸引、培育數位健康人才

長庚大學

作為共同發起人之一的鴻海集團B事業群總經理姜志雄也揭露了聯盟未來的規劃。「這個生態系是產品加上合作夥伴;合作夥伴是聯盟裡的所有成員,產品就是『端』跟『雲』,這兩者必須相輔相成,」他透露,鴻海正在跟土城醫院以及長庚醫院共同發展雲端中的運算模型。「目前我們做產品,最難的是得到醫生的認可,因為必須要能把medical module與computing module相結合。鴻海花了很多的時間做這件事情。」姜志雄也希望,未來能有更多有興趣的企業一起加入聯盟,實現數位健康的理想。

很明顯地,從國際到台灣,醫療服務與資通訊產業的成功合作案例早已不可勝數。相信在疫情真正遠離後,雙方面的來往只會更加密切,並且產生更多元的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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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科技專輯》2025年全球精準治療市場前景
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自2015年美國前總統歐巴馬宣布精準醫療倡議開始,全球掀起一波精準熱潮,各國生技藥廠亦紛紛投入相關產品的研發,期待能在此浪潮中搶得先機。根據資誠PwC發布的《2022精準治療之發展現況與趨勢》報告,全球精準治療產業每年複合年成長約10%,產值將在2025年達到3,814億美元。在精準治療產業三大產業中,又以精準療法的市場規模占比超過八成,並帶動精準診斷產業及周邊服務產業。

數位科技帶動精準治療產業創新發展

早期的精準治療,是透過生物醫學檢測找出最適合的治療方法,以達到治療效果最大化;然而,近年來隨著大數據分析、數位科技等技術突破,帶動精準治療產業的演變,2017年以後,美國、歐盟、日本及中國等國家陸續公布多項醫療用大數據、真實世界證據應用於藥物開發法規及指引,藉由法規推動及帶領,生醫企業陸續將精準治療導入醫療及藥物開發產業,現今全球精準治療產業包括精準療法精準診斷周邊服務產業,各領域已逐漸完善。

在精準治療產業三大領域中,最主要的是精準療法產業,其中包括標靶藥物、細胞與基因療法、核酸藥物及數位療法產業;精準診斷產業包括伴同式診斷及輔助診斷,周邊服務產業則包括基因檢測服務、資料庫服務及AI 藥物篩選/設計/開發服務。

表一、精準治療產業三大價值鏈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DCB產業資訊組(2021.12)

精準診斷

依產業範疇區分為產品/系統,涵蓋伴同式診斷、輔助診斷。伴同式診斷為針對特定藥物「投藥前」的診斷,藉以判斷患者是否適用該藥物;輔助診斷為提供醫師額外的資訊,以作為後續治療方針之參考。

精準療法

產業範疇為針對特定治療標的之靶向藥物,如標靶藥物、細胞/基因、核酸藥物和數位療法等。

周邊服務

產業範疇為透過基因體學、大數據分析或數位科技等資訊科技達到精準治療之服務平台,如基因檢測、資料庫服務、藥物篩選/設計/開發。

近年來因醫療相關大數據累積及AI分析進步,醫療模式從傳統治療模式逐漸朝向精準治療發展,在分子生物學發展及定序技術、轉譯醫學與檢測技術精進後,精準治療從過去的標靶藥物開發,逐步邁向治療前先彙整患者的「伴同式診斷」做為標靶藥物選擇的依據,結合資料庫數據比對多人、多基因資料,找尋致病關聯性,以降低藥物抗藥性等不良反應與減少無效的處方和治療,賦予患者更有效及安全的治療選擇。

圖一、精準治療產業發展演進
資料來源:DCB 產業資訊組(2021.12)

根據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DCB)產業資訊組估算,2020年全球精準治療產業市場為2,275.6億美元,較2017年成長730.9億美元,2017∼2019年複合年成長率為10.2%,預估2025年產值將達3,813.6億美元,2020∼2025年CAGR為10.9%。精準療法產業為全球精準治療產業市場成長的主要動力,其2020年市場規模達1,925.1億美元,占整體精準治療產業市場高達84.6%,預估2025年將成長至3,228.5億美元,並帶動周邊支持產業呈現穩定成長,2020年精準診斷產業市場規模為93.2億美元,占整體精準治療產業市場的4.1%,預估2025年將達151.9億美元;周邊服務產業2020 年市場規模則為257.3億美元,占比11.3%,預估2025年將達433.2億美元(詳見圖二)。

圖二、2017年、2020年及2025年全球精準治療產業市場規模
資料來源:The Business Research,GlobalData,各公司財報;DCB 產業資訊組(2021.12)

全球精準療法產業企業發展現況

截至2021年12月,全球共有401家擁有已上市或處於臨床研發階段精準療法產品的企業,其中又以標靶藥物布局最久,全球已有322家企業投入標靶藥物相關產品開發。近年隨著細胞及基因療法、核酸藥物等新興療法趨近成熟,全球企業逐漸將觸角擴展至新興藥品領域,共有54家企業投入細胞及基因療法的開發,並有25家企業布局核酸藥物開發(詳見圖三)。

圖三、全球產品處於已上市及臨床研發階段之精準療法企業
資料來源:GlobalData;DCB產業資訊組(2021.12)

受到法規支持度、技術成熟度、新產品接受度等因素影響,亞洲、北美洲及歐洲衍生出較多精準治療企業,分別有156家、134家及76家相關企業。

由於多數企業具有多年標靶藥物開發經驗,故標靶藥物仍為全球企業最主要的布局領域,各區域皆有近八成企業布局在標靶藥物開發。現階段全球各大藥廠多已投入標靶藥物開發,主要企業包括瑞士羅氏(Roche)旗下的生技大廠基因泰克(Genentech)、諾華製藥(Novartis),美國的艾伯維(AbbVie)及安進(Amgen)等生化藥廠。

在新興療法部分,北美洲國家在新技術發展及接受度皆領先全球,共有28家企業布局新興療法開發,其中細胞及基因療法、以及核酸藥物的公司各佔一半。在亞洲部分,由於法規支持和技術創新研發,日本為全球細胞療法先行者之一,亞洲國家也順應此波趨勢發展,共有32家企業布局細胞及基因療法,但亞洲布局核酸藥物開發的企業仍少,未來成長空間大。

另一方面,無論是開發精準療法或是精準診斷,皆需以大量結構化的數據做為依據,透過AI分析技術快速找到生物標記及醫學影響與疾病之關係,加速療法或診斷產品之開發。然而,資料庫建置與維護,以及導入AI分析技術都需要耗費龐大的人力及資金,大部分公司難以應付,因此衍生委託服務需求,周邊服務企業也隨之出現,包括資料庫服務公司、基因檢測服務公司,及AI藥物篩選/設計/開發服務公司,知名企業像是美國再生元製藥(Regeneron)、Tempus、illumina、奎斯特診斷公司(Quest Diagnostics)、英科智能(Insilico Medicine)、Flatiron Health及Adaptive Biotech等。【本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北美智權報》322期:《醫療科技專輯》2025年全球精準治療市場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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