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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想之外,秤重十六公斤的一大落舊手稿竟能保存在自己手上。
這是些年來刊行書報上的作品,因為傳真、電子郵件的出現,從思維流露筆端的手跡,得以保留實屬幸運。一般而言,早年投寄發表過的原稿,莫不消亡于排字廠,要不就棄毀在編輯部了。除非你重抄一遍留底––以前編輯先生們聲明不收影印稿,怕人一稿數投。
爾今我們仍能在文獻上見閱昔年名家的稿件影圖,比如:托爾斯泰或川端康成,那是當然,少數作家生前即享大名,凡過手的人莫不想把其手稿收起來。中國的情形,許多美文原稿之留傳,多半由于作者身兼書法家的緣故,人們多為收藏他的墨寶為法帖。
信札的情況雖不同但結果相似:寄出後信即留在對方手上,處置由不得你。年輕時候,某友就在給我的最後一封信上說:我已將你數年來的信全部焚燒一畢。
我手上這幾封應已寄達對方的信件,也由于傳真/事務機掃描/電腦鍵字等等原因,偶然存留下來,重閱之際,一面嘆息歲月之逝去;一面深刻反省自己昔年歷世的樣貌。
摘引片段在下:
.1991年4月24日 致小說家L君
昨日突生造訪一念,蒙你熱誠款待…有關對您繪事的坦率直言,盼能諒解。(中略)友朋間能出于這般情狀(註:我問其索借素描一幅以掛在家中面對,為他所婉拒。)回應卻那麼慎重謹嚴,彷彿我的索求失禮了–我的的確確承受那種感覺。
老友,也許勿在這種情況下多慮,或過度經營吧,否則,所謂的情誼衍生的一切非理性,為何常常在世界上發生呢?
回途經過通霄車站時,倏忽二十年前的一個場景,再次映入我的腦筋––當我們幾個朋友去探視您.告辭的時候,您忽然泣涕掩面,說:我會死在這兒呀。然後將身影隱進黑色電桿後面…
此時我的心境,正是您的角色呀。
重閱後在此略為說明:L為師範學校同窗,早年即立志寫作,卓然有成,是長年切磋藝文的良友。1991或1990重拾繪事。1992年L在台北舉開的首次畫展----即信中提及的作品一部份。畫展期間我在中國時報(人間)副刊為文評介:「畫家的午後」。1993年收入麥田出版我的文集〈悲情布拉姆斯〉中。
那次別後不久,即接聽另一知友打電話來,他說:L向其轉述我當時之失望喪志之情。
.1998年8月8日 致紀錄片女導演S
妳好!今晚將收看〈跨〉那個單元,有所期待。
至今未收到妳說的〝將寄一份毛帶拷貝給您〞。我知道:倘不在事情完結前提醒,一切將石沉大海。(下略)
此信所稱〈跨〉單元,係公共電視的一個節目,由S攝製。因在畫室有限空間內實錄我素描女體的關係,攝影及燈光組等被我安排在庭院內等候,現場實際由S自操輕型攝影機,以自然光紀錄我與裸體模特兒的互動。
前信因未見回覆,故8月12 日再傳真一次,「毛帶」拷貝寄來了。所謂〝毛帶〞指稱未經後製剪接之全部攝影過程。于是我寫回信如下:
.1998年8月15日
從毛帶的閱看中重回繪場,彷彿看見妳對當其時的發現與瞭解。其實操持得很好。(中略)相對在節目(播出)中,卻漏失了顯而易見能加空間/情境深廣的鏡頭。也許有我所不理解的困難在罷。
作為畫家與模特兒對〝身體〞的論述,仍算平實的做到了。加油!
S當年清華大學畢業,影視領域初露頭角。
這裡所說〝有我所不能理解的困難〞,係我揣測公視播出,對身體某些局部露出的有所限制。
拍完畫室內景之後,再由公視攝製組在我家庭園,拍攝模特兒及我的分別訪談。就是信上所提及節目插入的〝身體論述〞。(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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