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這幾年來把任何事物冠上「文創」二字,就顯得潮味十足、身價看漲。然而,真正的藝術創作者多半是敬而遠之。台灣文創如此「走鐘」,跟政府最初設計的政策框架想要包山包海、並視為產業救星有關。
藝術與創意產業
原先英國「創意產業」是根基於「智慧財產權」、「複製技術」而誕生。歷史上,藝術曾經服務宗教、貴族、有錢有閒階級,而「創意產業」是再一次的典範轉移,透過複製技術,「人人都享有接近藝術的權力」,帶有民主意涵。而創作者以「智慧財產權」框架,獲利以支持下一個創作,讓藝術永續循環。但台灣的文創產業發展,受益者多不屬於藝術家與一般大眾,而仍是在資本家手上,可以說是並未真正掌握創意產業的精神。
電影,作為其他藝術類型匯集的平台,這幾年有許多熱錢湧入,可惜很多都是打帶跑的資金,要來找個文創標的物投資,真正深入了解電影工業者幾希。使得表面上的蓬勃,變成虛胖的體質。
電影中的社會集體意識
電影反應與保存了一個社會的集體意識,其重要性是超越產業層次的,政府若能以戰略思維,超越單一年度、單一電影的輔導,也才能讓電影產業走得更長更久。
以下是筆者淺見:
產業再定義;隨著物質文明發展極致、地球資源越來越少,人類的消費已從購買物品、轉向購買有價值的時間,觀賞電影、參觀博物館、進行休閒旅遊、獲得新知……等,其實都可以劃歸為享受有價值的時間,也應該是缺乏自然資源的台灣該去發展的產業取向。
透過「時間產業」的再定義,將可以釐清文創項目中,可以發展為產業的部分,並加以深化;而不會獲利卻對整體社會很重要的藝術項目,則不應該以價格、應以價值衡量,給予支持發展。而且同樣是電影,有些電影屬時間產業、有些電影屬於藝術發展,應該有更細緻的分類。
隨著網路科技的進步,影音產業規格都會重新定義,電影、電視、網路內容的分野會越來越模糊,亦會影響發行與映演模式的改變,但這對國內市場較小的台灣來說,是個很好的發展契機,挾著創作自由與網路更加快速無國界的散播,全世界都可以看見台灣影音作品。因應這樣的趨勢,政府可以有新的通路輔導政策。
目前電影的主管機關有疊床架屋之勢,應試著加以整合。
在製作領域,投入更多的協助在劇本研發階段,以及劇組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薪資收入。這兩個部分在亞洲地區嚴重落後他國,容易造成人才的流失。
積極投入電影保存,這不是懷舊,而是將重要性提升至保存國家影像與聲音史料的層次。
積極投入影音創作教育,未來會是更加動態視覺化的世界,學生須有普遍識讀甚至製作影音的能力,作為與世界溝通的橋樑。
回歸初衷
任何關心台灣電影發展的人,不管是電影工作者、觀眾、政府、投資者……,可以試著回歸初衷,那就是:如何讓電影說我們自己土地上的故事給全世界聽。我們不去說,別人不會幫我們說,也不知道如何說。這樣會幫助我們在發展產業中,避免迷失,而真正提供擲地有聲的作品,成為給予世界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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