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仔很忙。曾經想征服全世界的他早已過了獵與被獵的年紀,而徘徊在滴滴點點的癡與別之間…… 許久沒去墾丁,日前的一次家族周末之遊,竟然對這國境之南的所在有了一種小別勝新婚的新鮮感。
我們不能免俗地從大眾化的景點開始玩起。就在才出鵝鑾鼻公園沒多久,我就注意到了一個匪夷所思的交通號誌。那是一個紅邊三角形的禁制標誌,裡頭竟然是一隻大大的──螃蟹!是的,不要懷疑,正是那有殼帶螯,橫行四方的動物。底下還生怕你不了解,加寫著八個大字:陸蟹出沒,小心慢行。
我不禁啞然失笑:在美國開車,我們要注意小鹿斑比;到了北海道,遊客搶著買「熊出沒注意」的T-shirt;現在又多了一個「蟹出沒注意」的規則!
不過這個句型倒可以套用在很多事情上──我們的生活裡有太多該注意的,神出鬼沒的東西:像在茶水間的死角,主管看不太到的地方,就可以貼個「老闆出沒注意」,提醒大家打屁的時候也留心突擊檢查;小孩的床頭可以貼個「蚊子出沒注意」,讓我幫她插上蚊香。
其實大部分男人在感情上都曾經是被輾碎的蟹。特別是年輕時的愛戀。
跟鹿與熊這二個龐然大物相比,螃蟹實在小得可以,開著車風馳電掣的時候,就算眼角餘光瞥見了那個小小的兩棲類,我們還是可以無感地、大剌剌地輾壓過去,反正,加害者的心很快就會被新的風景填滿──新的感情,新的繫絆,新的刺激,新的責任。在「生活總要過下去」的安慰聲中,那滿地星散的殼與螯、黃與膏、心和血,很快就會被塞進女人們記憶深處的recycled bin。
年輕男子就像螃蟹。牠水陸都通,活躍在潮間帶──就像青春的浪子能文能武,能動能靜,籃球游泳電腦詠唱都游刃有餘。牠雖有硬殼,可一重壓就會碎裂──就像那些剛長出喉結與鬍鬚的雄性,看來堅強,大丈夫的強悍外表下卻有一顆柔弱易感的心。
不少人覺得《那一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好看,可看得熱淚盈眶的人不多,而如我這般,在看到男主角為了一親夢中那個唯一女孩的芳澤,而「奮不顧身」地法式舌吻新郎的時候,哭得淅哩嘩啦,泣不成聲的,大概都是四、五十郎當的中老年亞當。
男人的吻,可以這麼純潔,這麼驚心動魄。好個癡男子,我們心裡這樣讚嘆著。
理想的典範型男人,應該是與七情六慾絕緣的生物。像霍去病,「匈奴未滅,何以家為?」或像孫中山,彌留之際還在呢喃著「和平奮鬥救中國」。這樣才man。沒事為了小兒女之情哭哭啼啼,哪裡像個男子漢?
可是他們並非生來就鐵石心腸。女性朋友們通常不解:為什麼想哭?為什麼不在柯騰與沈佳宜彼此試探、一再錯過的時候落淚,而偏偏被這個gay gay的鏡頭感動?
有一些愛情的密碼只有男人才懂,而這個電影裡都有:第一,叫「情癡」,第二,叫「恨別」。夏娃們,你們要記得,在家裡那個穿著內褲,囉嗦著誰今天該倒垃圾的無趣傢伙眼裡最厲害的角色,不是唐璜伍茲陳冠希之類的風流種子,而是能灑脫地把這些密碼表現出來的人。尤其是:男人很ㄍㄧㄥ,追不到的比追得到的值錢。潛意識裡我們喜歡的調調是:在悔恨裡體驗癡的快感。
年少時總對「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的遺憾,有一種病態的綺夢幻想;彷彿愛總要帶點殉情式的悲戚,才算偉大,才算可歌可泣。最最高潮的那一刻,若用好萊塢的鏡頭來詮釋,通常都是:二個視茫髮蒼,佝僂病老,歷盡滄桑,但仍在尋尋覓覓的未亡之人不期而遇,相擁而泣之餘,互訴「我始終愛你」。
現在中年以後,才知道月寒日暖的可怕──小時候的零食,不好吃了;天地合的愛情,感覺沒了。當得不到某件事物的時候,是夢,夢在支撐著往下走的力量;我們總會讓自己相信:「只要我們如何如何,應該就會這般這般,將來就能怎樣怎樣。」
而生命的慣性太強,我們會忘了我們「曾經愛過」這回事,甚至接著會忘了「我們曾經忘過」。其實每個人多少都有阿茲海默症,最最驚悚的悲劇主軸只有「遺忘」二字。想想這是多麼聳動悲悽的場景──用《麥迪遜之橋》的情節為例,重逢之際,梅莉史翠普用陌生的眼神看著克林伊斯威特,說的第一句話竟是:「先生,你是誰啊?」
這就是《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的主軸──錯過,然後成癡,人生自是有情,此恨不關風月。
而恨的是什麼呢?恨的是「別」。就像寫得又傳神又討厭的江淹〈別〉賦:「黯然銷魂者,唯別而已矣」。黯然這二字下得真好:真正的傷離就是懶懶的,提不起勁來的感覺。電視裡那些借酒澆愁,巴掌來推倒去的鏡頭,都不算是真正的心碎。「行子腸斷,百感淒惻」,對,怎麼想都累,都無趣,看到豆豆先生和周星馳的無厘頭喜劇也笑不太出來;「風蕭蕭而異響,雲漫漫而奇色」,嗯,有道理,風景看起來沒什麼顏色,黯兮慘悴,風悲日薰;「居人愁臥,怳若有亡」,難過得讓我真的只想躺下,因為所有事物看起來都不太真實,就像她的影子,若有似無,像有又像沒有。
日本武士死別時要如櫻花般燦爛,男人們也斤斤計較分手的姿態是否飄逸瀟灑。他們的心境通常就像紀伯倫的《先知》描繪的這般:
你的精神曾與我同行,你的影子曾是照亮在我臉上的光。從來,愛都不知道它自己的深度,非等到別離的時辰。
我則是執拗的植物的種子,在成熟而心靈飽滿時,才被交給了風而播散。
我確曾爬上山丘,並在寂遠的地方散步;如不是從很高和很遠的地方,我怎能看到你?一個人若不在遠處,又怎能真正地接近?
一位女性密友接到了他前男友摘錄了這段話的分手信,不解地問我:老天,這男人到底是想近還是想遠?
我給她的建議則是:去讀費茲傑羅的《大亨小傳》。這部被譽為二十世紀「美國精神」代表的小說,講的不是什麼可歌可泣的英雄鐵血,而只是一個素樸的愛情故事──出身貧寒的窮酸小子愛上名媛千金。當他似乎功成名就,富可敵國的時候,卻沒有勇氣直接面對以前那個夢裡的愛人。
他選擇用最不可思議的方式來紀念這癡,這恨,這別。他在前女友家的對面,隔著海灣,租下了最豪華的巨宅,三不五時就舉行鐘鳴鼎食的流水宴席,歌聲舞影,觥籌交錯。為了什麼呢?作者用第三人的角度,寫出書中的男主角──蓋次璧這傻男人的想望:
他的願望不過如此,真讓我吃驚。難道相思了五年,購置了這麼大一塊產業,擺出這樣闊綽的場面,不管張三李四都應酬──為的只是要找個機會,哪一天下午到隔壁鄰居家裡來「見一見面」。
見面的時候來了,可也不如想像中的美好。就在一個潮熱的下午,久別的男女重逢了──事前蓋次璧還仔細規畫了所有細節,名酒、鮮花、精美茶具。可是,「……我看出一種惶惑的表情又在蓋次璧臉上出現,似乎他有點懷疑他目前的快樂究竟有多少真實性。試想,一別五年!在那天下午的過程中他一定偶爾發現黛西的現實遠不如他的夢想──並不是怪她不夠好,而是因為他自己的幻夢有無比的活力──已經遠勝於她,勝過一切。他一生全副精力已經奉獻於這個幻夢的創造,好像腦中構想一幅美麗的圖畫,這裡描一下,那裡添一筆,把所有意想得到的色彩都加上去。生命的火,血肉的火,任何現實都趕不上一個人心靈中年深月累所堆積的理想。」
男人們通常在跟自己談戀愛。套用另一句書裡的名言:「世界上只有二種人:一個被追求的,一個追求的;一個很忙,一個很累。」
牛仔很忙。曾經想征服全世界的他早已過了獵與被獵的年紀,而徘徊在滴滴點點的癡與別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