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昨天依四個貪汙罪起訴林益世,但起訴範圍沒有超過四個月前陳啟祥向媒體爆料的內容,也沒具體求刑,外界質疑「重罪輕放」。今天凌晨法院裁定讓林益世交保,雖暫時籌不足錢還押,五天內交足保釋金,被收押近四個月又將重獲自由,外界的議論聲音更大了。
確實,案情沒向上發,沒查出林益世涉嫌其他案,沒其他政治人物或黨政高層涉案,案情發展不如預期;地方政治勢力蠶食中鋼利益的食物鏈也沒查清,林益世索賄未成後是否有「攔路虎」也沒交代。這種結果,是特偵組應有的表現嗎?
如果只有這樣,何必拖四個月?銀行保險箱贓款,今年七月已查扣,檢方又掌握索賄錄音證據、檢舉人及相關證人具結,被告也認罪,有什麼理由拖一百多天起訴?而且沒有求刑。
壞就壞在偵查不公開,特偵組偵辦期間完全沒聲音,媒體一天一爆,只要涉及案情,特偵組一律不回應、不證實,就算澄清也沒多少人理會。
外界或許不知道,法務部要求檢察官起訴時不要求刑,以免未審先判,這是林益世未被求刑的原因;外界或許不知道,特偵組花很多時間確認林益世收的款項和陳啟祥給的美金、新台幣吻合,還安排測謊,拖了一點時間。
不過,林益世索賄時,林父林仙保坐在客廳,林妻彭愛佳還奉茶,怎麼可能不知道林益世收賄、索賄?這些疑點,特偵組只以林仙保重聽,不知道兒子林益世正在跟陳啟祥索賄,輕輕帶過;這樣的理由,確實不符經驗法則。
林仙保患有重聽,聽不到茶几對面的談話,所以不知情,可信嗎?彭愛佳被依洗錢罪起訴,但她與林益世夫妻一場,還替婆婆藏放鉅款,難道沒參與貪汙?
辦案講證據,空有經驗法則懷疑某人涉案,若沒證據,還是莫可奈何。懷疑歸懷疑,他們涉案的證據在哪?
蠶食國營事業的政治人物,絕對不會只有一人,特偵組已分案調查;要釐清這些錯綜複雜的結構,不是簡單的事。再多給特偵組一些時間吧,如果屆時查不出來,責罵的聲浪,恐怕連重聽的人都聽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