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謝金河
香港上百萬人上街頭,反對香港特區政府強行修訂《逃犯條例》,6月9日港人走上街頭,香港中環立法會附近的幾條馬路,滿滿的人潮,全世界29個城市也同步發起全球集氣「反送中」,這樣的景象給台灣民眾帶來強烈的衝擊,大家心中都有一個敏感的情結─今天的香港,會不會成為明天的台灣?
先來看看這個敏感的《逃犯條例》,香港目前只與20個司法管轄區簽訂移交逃犯協定,為了防堵漏洞和處理台灣殺人犯,港府特別指出,《逃犯條例》是為了方便與未簽訂移交協議的司法管轄區,以個案形式交出逃犯。為了推動這個《逃犯條例》,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頻頻與商界人士溝通,並且保證不會無限上綱。
這當中包括幾個重點:一是所有移交行為只包括37個罪項,而且是可判3年以上刑期的個案。二是37個罪項,並不包括破產、公司、證券、知識產權、環保貨物進出口、非法使用電腦、稅務及虛假商品等。三是所有移交不涉及言論自由、出版及學術、新聞自由。香港立法局特別擬出說帖,例如港人在香港出版有關「內地」的禁書,是否會移交內地?這個說帖稱,香港有出版自由,不存在禁書;若有人在其他地方出版禁書,逃回香港,由於不符合雙重犯罪原則,此人在香港不會被移交。但話這麼說,港人對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事件仍餘悸猶存。
憂心一國凌駕兩制 百萬港人上街頭
四是香港特區政府收到其他司法地區移交請求,可以全權決定處理或不處理;如果處理,香港法庭會有公開聆訊。在說帖中,也舉《基本法》23條,如港人在香港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例如提倡港獨或疆獨、藏獨是否會被移交內地?說帖這樣寫:港人在香港犯罪,會在香港受審,香港目前未就《基本法》23條立法,沒有1條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港人若有港獨觸及危害國家安全,一般只由香港司法機關用香港法律處理,不須移交內地,在可移交的37項罪類中,不涉及政治罪行。 為了《逃犯條例》,香港立法局使盡全力溝通,仍無法解開港人的疑慮,這次終於引爆港人上街頭全面抗爭,這是港人反對《基本法》第23條及高鐵「一地兩檢」以來最大的抗爭行動,也是港人對一國兩制的最大反彈。大多數香港人心中,1997年移交時「一國兩制50年不變」的精神早已煙消雲散,現在「一國」精神明顯高於「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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