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二十九年,蘇州民變第五天,蘇州府不斷出現震驚各界的消息。
首先是正式的搜捕行動終於展開,官府終於掌握反賊名單,發布了不限時間、不限地點拘捕人犯的「廣捕文書」。
再來是傳出稅監孫隆逃往杭州的消息。孫隆並未責怪章光放走了反賊,他知道章光已經盡力,何況責罵也無濟於事,逼急了章光對自己更沒好處。孫隆只做有用的事:趁反賊負傷在身,加以搜尋拘捕。為避免蘇州反賊狗急跳牆的反撲,他獲准到杭州躲一陣子。
第三個消息是葛賢的投案。由於拘捕行動牽連過廣,葛賢主動到衙門投案。這使得章光大感意外,立刻前往牢中探視。
在牢獄裡,章光與葛賢隔欄相望。兩人沉默良久,葛賢忽道:「第一快手,我有一事相求。」
章光點頭道:「只要不是犯法違義之事,但說無妨。」
「可否由葛某擔負所有罪名,並放過其他人?不是我要危言聳聽,如果官府堅持捉拿所有亂黨,可能會激發更大規模的叛亂。」
「我不能做主,但我會將此稟報諸位大人,請他們裁決。」
「你能相助至此,葛賢已心存感激,來生必報此恩。倘若易時易地,你會是我願以肝膽相交的好友。」葛賢真誠地說。
經過那夜瘋狂的對決,你已經是我的知己,只有你能懂我的刀。
這是章光的肺腑之言,但他並沒有說出口。
想到葛賢可能被處死,章光心下不禁一酸;又想到人民的苦難,葛賢帶來的那把怒火彷彿在章光心頭燒個不絕。他心中已有決意,在奉公守法的原則下,他不能殺孫隆,但可以試著救葛賢。
章光沒對葛賢多做回應,轉身離去,迅速處理葛賢的遺言。明朝律法規定,司法官員斷罪皆須根據律令,違者須受笞打三十之刑,因此蘇州府的長官必須依法判決,不可徇私枉縱;然而罪責是否可由葛賢一人承擔,蘇州官員仍有可決定的空間。由於孫隆已不在蘇州府,幾位大人權衡利害,聽從章光之見,採納了葛賢的建議,上報朝廷,拿葛賢一人來結案。
不出數日,蘇州民變平定、葛賢自動投案、孫隆出奔杭州等消息接連傳遍蘇州。許多百姓皆準備酒食,前往獄中慰勞葛賢。然而有很多事是不為人知的,葛賢自己並不知道,章光正悄悄用盡一切申訴管道營救葛賢;而孫隆也不知道,載他逃往杭州的車伕,其實是葛賢的同黨所扮……
數天之後,朝中頒布赦令,葛賢獲赦,時為萬曆二十九年六月。
※※※
葛賢與許多好友在蘇州全福樓夜宴,慶祝葛賢歷劫歸來。那二十七把精心製造的扇子擺在桌上,為此次起事作出最好的見證。
就在眾人盡情歡飲,一條人影闖入已被葛賢包下的全福樓。葛賢看見此人,立刻向眾賓客說道:「各位,此人就是營救葛某的恩人,也就是杭州第一快手章光!」眾人起身迎接,章光只微微點頭示意。葛賢問章光說:「葛某早就想報答章兄救命之恩,前往蘇州、杭州兩府數次,卻苦尋不著章兄,無法聊表心意,不料章兄今日登樓造訪……」
章光揮手止住葛賢的話,回道:「不必多禮,我只是盡我所能罷了。和你在監獄道別後,彷彿有火焰燒得我全身發熱,迫我為你的性命奔走。」
「章兄也明白正義怒火燒心時是何滋味了。」葛賢說道。
「但我來此,並非來讚美你的叛亂行徑……」章光此話一出,令賓客中許多參與民變行動的人們聽來刺耳,但是和章光接下來的話相比,這句話的震撼力顯然輕微許多。
「……我來此是想知道,一旦你的扇沒有道義的火焰所庇護,我的刀也不受法紀的鎖鏈所限制,你我之間,到底誰的手才堪稱快手?」
章光說完,雙眼冷冷地盯著葛賢,然而冷眼中又似有極大的熾熱。
幾個賓客站了出來,帶著幾分酒氣,大罵章光:「你這走狗,逮捕不到葛大哥,面子掛不住,就想用私鬥來傷害葛大哥嗎?」
葛賢微笑制止了眾人,對章光說:「葛某這條命是你救的,你想怎麼討都行。」
「我不是來討人情的。」
「葛某明白。只是,之前兩度交手,章兄顯然略勝一籌,有必要再較量嗎?」
「我的刀告訴我,再戰一次,你會更強。」
兩人對視,心意誠懇,戰意堅定。忽然,葛賢縱聲大笑:
「哈哈!章兄太抬舉葛某了。然而,葛某也忘不了在孫隆官邸裡,跟章兄單打獨鬥的快意。你想知道的事,葛某現在也想知道。」
「你喝了酒,我不想趁人之危,我可以等。」
「可我等不及了。就用你的快刀讓我醒酒吧。」
葛賢敬了全體賓客一杯酒,章光也喝了一大碗。飲罷,葛賢拿起桌上的鐵扇,面色愉悅地隨章光走出全福樓。兩人安靜地行過恢復和平的蘇州街巷,身影在人群中消逝隱沒。
(五篇之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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